“驚蟄”時節,二十四節氣中的第三個節氣。每年的3月5日或6日,當太陽運行至黃經345°時為“驚蟄”。它的意思是天氣回暖,漸有春雷,驚醒蟄伏於地下冬眠的昆蟲。從“驚蟄”之日起,中國大部分地區進入春耕季節。“驚蟄”時節盡管天氣轉暖,但冷空氣活動仍較頻繁。氣溫時高時低,乍暖還寒,尤其是早晚溫差較大,仍需註意保暖,預防疾病發生。“春雷驚百蟲”,溫暖的氣候條件利於多種病蟲害的發生和蔓延,田間雜草也相繼萌發,應及時做好病蟲害防治和中耕除草。“桃花開,豬瘟來”,家禽家畜的防疫也要引起重視。這時,氣溫回升較快,長江流域大部地區已漸有春雷。立春不僅是二十四節氣中的第壹個節氣,而且還是壹個重要的節日。在天文意義上它標誌著春季的開始。每年2月4日或5日太陽到達黃經315°時為立春。
對立春的理解,古籍《群芳譜》中這樣解釋的:“立,始建也。春氣始而建立也。”立春期間,氣溫、日照、降雨,開始趨於上升、增多。但這壹切對全國大多數地方來說僅僅是春天的前奏,春天的序幕還沒有真正地拉開。自秦代以來,我國就壹直以立春作為春季的開始。立春是從天文上來劃分的,而在自然界、在人們的心目中,春是溫暖,鳥語花香;春是生長,耕耘播種。在氣候學中,春季是指候(5天為壹候)平均氣溫10℃至22℃的時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