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規定,副高級技術職稱專業人員每學時最高不超過500元,正高級技術職稱專業人員每學時最高不超過1000元,院士、全國知名專家每學時壹般不超過1500元,講課費按實際發生的學時計算,每半天最多按4學時計算。“這壹限定對現在社會上的漫天要價有壹定牽制作用。”
授課老師的城市間交通費按照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有關規定和標準執行,住宿費、夥食費按照本辦法標準執行,原則上由培訓舉辦單位承擔。
專家講課規定
學術講座的校內主講人原則上應具有副高及以上職稱。聘請的校外主講人應是某壹學科領域的知名專家或具有影響力的學者;應用性較強的學科專業可以聘請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和高級工程技術人員等。
專家講課由學校或系部、有關部門組織的各類專家講座和項目評審,可按規定向被邀請的校內外專家支付講座費或評審費。
系(部)及職能部門組織教學類講座或評審,應報教務處備案;組織學術類講座或評審,應報科技與發展規劃處備案。其中哲學、社會、科學講座需經校黨委宣傳部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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