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上述職責,四川省新聞出版局(四川省版權局)設11個內設機構:
(壹)辦公室(書屋工程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機關政務工作,督促協調重大事項的貫徹落實;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和信息、保密、信訪、電子政務、議案提案辦理等工作;負責對外交流與合作事務;負責農家、社區書屋工程建設並指導有關管理工作;指導全省農民讀書活動;承擔省農家書屋工程建設協調小組的具體工作。
(二)法規處(行政審批處)。
起草新聞出版、版權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負責新聞出版、版權政策法規研究、立法建議和普法工作;承辦行政復議和其他法律法規事項;組織協調出版物鑒定工作;指導全省新聞出版、版權行政執法檢查並負責執法監督等工作;承辦省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三)出版產業發展處。
組織編制全省新聞出版業中長期發展規劃;擬訂全省新聞出版業發展政策和產業結構、布局調控措施;組織協調落實新聞出版業發展、改革的相關經濟政策;承擔全省國家出版基金等專項資金的申報和監督管理;負責全省新聞出版系統統計分析;承擔局機關及所屬預算單位財務管理;承擔局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的監管和財務審計工作,指導相關社團組織的財務工作;參與制定中小學教材價格政策。
(四)新聞報刊處。
擬訂全省報紙和期刊總量、結構、布局的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對報刊社及報刊出版活動的管理、監督;承辦報紙和期刊重大選題的備案工作;負責報刊的年檢和鑒定工作;組織報刊的質量考評及對報刊內容的審讀和輿情分析工作;負責全省新聞單位記者證的核驗、備案和管理工作;負責對省內報刊社、通訊社分支機構和記者站的監管;組織查處新聞違法活動。
(五)圖書出版管理處。
擬訂全省圖書出版單位總量、結構、布局的規劃並組織實施;承辦出版單位年度出版計劃和重大選題的審核報批備案;組織指導涉及黨和國家、全省重要文件文獻、重點出版物和教科書的出版工作;組織對圖書的審讀、質量檢查和圖書鑒定工作;負責圖書出版單位的審核登記、年度核驗工作;承辦全省古籍整理出版規劃的組織協調工作;制訂跨區域民族出版物合作出版規劃;組織調控圖書品種及書號總量;指導對從事出版活動的民辦機構的監管工作。
(六)印刷發行管理處。
擬訂全省出版物印刷、復制、發行單位總量、結構、布局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印刷、復制、發行業管理規定、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省出版物進出口和境外捐贈出版物的審查工作;負責全省出版物印刷、復制和發行的監管;組織查處違規出版物和違法違規出版活動;負責對音像制品的發行和進口等事項進行監管;承辦國家限制進口的印刷設備的審核工作;組織指導黨和國家、全省重要文件文獻、重點出版物和教科書的印刷、發行工作。
(七)科技與數字出版處。
擬訂全省新聞出版業科技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組織、協調新聞出版業的科技進步工作;擬訂互聯網和數字出版發展規劃、管理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落實互聯網和數字出版的相關行業標準;負責對出版境外著作權人授權的電子出版物、互聯網遊戲作品進行審核;負責對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出版活動及網絡和數字出版的內容、出版活動進行監管;負責音像、電子和網絡出版物重大選題的備案工作;組織對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的審聽和審看。
(八)反非法和違禁出版物處(四川省“掃黃打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擬訂我省“掃黃打非”貫徹意見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全省“掃黃打非”集中行動和跨部門、跨地區的“掃黃打非”工作;組織查處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動的大案要案;承辦打擊侵權盜版和“掃黃打非”舉報獎勵工作;承擔省“掃黃打非”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九)版權管理處。
擬訂全省著作權管理、保護、使用和版權產業的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推進軟件正版化工作;指導管理著作權集體組織、涉外著作權代理和版權中介等機構在川活動;監管作品的著作權登記和法定許可使用作品的工作,承擔國家享有著作權作品的管理和使用;組織查處著作權侵權案件;協調全省版權對外交流、合作與聯絡工作;負責全省著作權貿易活動;負責涉外版權貿易、涉外版權合同登記及國外作品在我省的認證工作;指導全省著作權質押合同登記工作。
(十)人事處。
負責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和人事、勞動工資、社會保障等工作;擬訂新聞出版行業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教育培訓計劃並組織實施;承辦全省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務資格評審的有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登記、註冊管理、新聞出版行業評比表彰和指導從業人員職業資格管理及職業技能鑒定工作;指導新聞出版行業社團工作。
(十壹)離退休人員工作處。
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其辦事機構的設置方式,由省新聞出版局黨組按照省委規定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