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禮六金包括金項鏈、金耳環、金手鐲、金手鏈、金戒指、金頭飾。
古代的六金要求全部是黃金材質的首飾,不允許使用其它材質代替,但近代對六金的要求有所降低,允許使用鉑金、鉆石、玉石等物質代替黃金。
而且經濟條件不同的人家,對彩禮的要求不同。條件壹般的家庭只要求彩禮三金,也就是項鏈、戒指和耳環,條件較好的家庭則會要求彩禮五金,分別是項鏈、吊墜、戒指、耳環、手鐲。
彩禮是訂婚的時候,由男方贈送給女方的,壹般在訂婚宴上贈送,如果沒有訂婚宴,壹般由男方父母前往女方家贈送,表達對女方的尊重,並且女方在收下彩禮後,會贈送衣衫等物品作為回禮。
彩禮的由來
彩禮是中國古代婚嫁習俗之壹,又稱定親財禮、聘禮、聘財等。
古籍《禮記·昏禮》記載:“昏禮者,將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廟,而下以繼後世也,故君子重之。是以昏禮納采,問名,納吉,納征,請期,皆主人筵幾於廟,而拜迎於門外,入揖讓而升,聽命於廟,所以敬慎重正昏禮也。”
中國舊時婚姻的締結,有在婚姻約定初步達成時互相贈送聘金、聘禮的習俗,這種聘金、聘禮俗稱“彩禮”。在新中國成立之後的壹段時間,彩禮和與彩禮相關的訂婚和婚約都受到了批判,曾壹度被廢止,但在民間始終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