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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復旦大學沈沖和盛潔的事件

女方是從14年開始說的,男方直接就要求離婚了,而且還散布消息說婚姻走到盡頭,後來發現是找到了小三。我壹看,哇,這個男的怎麽這麽人渣。但是看完了又覺得不太對勁,兔子不吃窩邊草,為何同樣是復旦大學老師的錢JY,能接受壹個這樣的男的,心裏壹直有個疑問得不到解決。而壹個教授,應該知道個人名聲對前途的影響,就算要找小三,也不會膽大到找同事吧?等真的離婚了,找個20多歲的女學生還不容易麽- -。

然後就是徐先生(標題已寫名字,後面為了表示尊重用徐先生、盛女士稱呼)的PDF。

這個好像網上比較難找,貼上來又太長了。。比較難辦,很多都不太全,只有壹半。。算了,看重點吧,徐先生是從13年開始說的,因為找不到,我大概敘述壹下。

主要內容1,結婚前異地較多,各自在國外留學。2,結婚後,盛女士與婆婆相處不是很和睦,脾氣較為暴躁。3,生完孩子後,公婆在家帶小孩,矛盾激化,盛女士數次提出離婚。4,徐先生壹開始認為是產後情緒問題,盡力安撫,直到後來盛女士直接將小孩子帶回山西老家,加上對老人的不尊重,他開始懷疑這段感情。5,他下定決心離婚,雙方年紀還不算大,有重新開始新家庭的可能。6,盛女士不同意離婚,或者說離婚的要求是:房子(首付以及還貸是男方負責)車子孩子歸女方,男方收入的30%算作撫養費且負責房貸,孩子成年後男方負責孩子出國的教育費用。7,雙方開始分居,時間是14年9月。8,徐先生多次表示,可以凈身出戶,只要孩子的撫養權(復旦的教育資源),有微信截圖為證。9,協商未果,法院起訴離婚。10,追求錢女士的事情是真的,是下定決心離婚後。

這裏我要說壹句,我個人覺得13年12月雙方矛盾非常突出的時候,徐先生和錢女士壹起看歌劇是個契機。怎麽說呢,婚內問題很大的情況下,被暴力方很容易產生移情現象。徐先生可能更是因為自己對妻子無法忍受(俗稱不愛了),有了新的情感寄托(善解人意的隔壁鄰居)(估計徐先生傾訴了不少痛苦),既然妻子要求離婚,那就結束這段痛苦的婚姻。

後面就是分居後的矛盾了,雙方真的完全就是陌路仇人。女方扣著男方私人證件不還,男方要求女方搬離學校公寓。女方私自取出房貸卡中6000元,差點影響男方個人信用;於是男方將女方手中自己的所有銀行卡註銷重辦。女方要求男方給撫養費,於是男方給了3W多的另壹套房子房租要求女方搬出公寓;而男方為了逼走女方,向學校申請收回公寓。女方控訴男方不給錢,男方回應自己有轉賬記錄。女方說男方以前跟錢女士看歌劇,男方回應女方也跟駕校異性出去吃飯。女方說男方處心積慮跟錢女士壹起出國交流,男方回應出國項目並不同,地點也不壹樣,而且早在13年就在準備,各自有提前跟推後,9月壹起去日本只是巧合。

女方在事後多次沖突中,偷偷錄音,證明男方跟其父母發生嘴角;男方將所有聊天記錄,銀行轉賬記錄留作證據,證明他所反駁的內容並寫成論文,***13頁的PDF。

八卦完了我不禁感嘆,當家務事被公開給世人看,其中壹位還需要用論文來證明自己,到底是誰贏了?感情破裂後,男人決定分手,要麽是移情別戀,要麽是心如死灰,真的是10頭牛都拉不回來。

下面是在天涯帖子的某壹樓看到的,不知道真假:

各位朋友,

本人是本事件女主。我聲明,本人除了在歷史系的內部發信,希望澄清事實,尋求組織幫助解決孩子等相關問題,並未以任何形式在bbs,公眾平臺發帖,也曾聲明收信者不要流傳。信息暴露,會侵犯個人隱私,我們都不是公眾人物,孩子很小,我不希望孩子和所有當事人受到過度傷害。

我希望這位樓主能刪去天涯、微博上的所有帖子,非常非常感謝!內部信件遭到轉發完全由於我個人的考慮不周,向大家道歉。本人接下來會用努力用法律爭取正當權益。也謝謝大家!生活還很長,我希望能安靜的過下去。

如果這段話為真,那就不知道幕後推手是誰了,我的親人也有感情破裂鬧得沸沸揚揚,主因也是婆媳關系不融洽,副因是雙方溝通不善。只希望各位看客在八卦之余,能有反思。女士處理好婆媳關系,自己的小家才重要,不要用分手離婚來要挾,多些理性少作;男人多多包容,做好婆媳中間的壹堵墻,女人要的不過是安全感,特別是女人年紀大了覺得容貌不在的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