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晉的李充編成《四部書目》,“因荀勖舊簿四部之法,而換其乙丙之書”(阮孝緒《七錄序》),壹舉奠定了四部分類法按經、史、子、集為序的體例。
再往後雖有王儉的《七誌》和阮孝緒的《七錄》的異軍突起,但唐朝初年編撰《隋書,經籍誌》,仍走的是四分法道路,影響所及,也使四分法成了日後圖書分類的主流。
直到清乾隆敕修《四庫全書總目》,集四分法之大成,類目空前細密,分合也更趨合理,時至今日,對我們編制古籍書目依然具有很重要的參考價值。
不過《四庫全書總目》之後,隨著時代的變遷,四部分類法也受到了質疑和挑戰。到了清同治年間,張之洞為諸生好學者編《書目答問》,認為“叢書最便學者”,“其中經史子集皆有,勢難隸於四部,故別為類”,在四部之外另立叢書部,於是形成了壹種新的五部分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