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最本質的區別在於客觀行為的隱蔽性和公開性。
2.這兩者的關鍵區別在於是否親自使用暴力或威脅。比如在大街上,走廊裏,當眾搶包就是搶劫。如果妳在車站或餐館,當人們不註意的時候,提著包的人。就是盜竊。
3、搶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並當場使用暴力或威脅財物所有人,占有他人財物。盜竊罪是指在人們不知情的情況下非法占有他人的財物。
擴展數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規定,搶劫罪是指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非法占有公私財物的行為。
犯罪主觀上表現為直接故意和非法占有公私財物。沒有這種故意的內容,不構成犯罪。在賭博活動中,如果犯罪分子只是拿回被盜、被騙或者丟失的財物,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的目的,不構成搶劫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盜竊罪是指盜竊公私財物數量較大,或者多次盜竊、盜竊、持械盜竊、拾得公私財物造成損害的行為。
盜竊罪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所有權包括占有權、使用權、收益權、處分權等。所有權壹般指所有權,但有時也有例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辦理盜竊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盜竊違禁品的,按照以下罪名處罰:排除它,根據情節輕重,盜竊違禁品或者非法占有的財物。也構成盜竊罪。"
參考:劫-百度百科?盜竊-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