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漢時,二十四節氣名稱首見於文獻《淮南子·天文訓》。漢武帝時期,將二十四節氣吸收入《太初歷》作為指導農事的歷法補充,采用“平氣法”(即平均時間法)劃分節氣。“平氣法”用測影確定黃河流域的日短至作為冬至日,將冬至與下壹個冬至之間的日期平均分成十二等分,稱為“中氣”,再把相鄰“中氣”之間的日期等分,稱為“節氣”;平均每月有壹個“中氣”與壹個“節氣”,統稱為“二十四節氣”。“平氣法”是時間平均法,每個節氣間隔時間約15天,計算不考慮太陽在黃道上運動快慢不勻。“平氣法”劃分的節氣,始於冬至,終於大雪。[4] [5] [6]
現行的“二十四節氣”來自於三百多年前訂立的“定氣法”。“定氣法”是根據太陽在回歸黃道上的位置來確定節氣的方法,即在壹個為360度圓周的“黃道”(壹年當中太陽在天球上的視路徑)上,劃分為24等份,每15°壹等份,以春分點為0度起點(但排序仍習慣上把立春列為首位),按黃經度數編排。太陽在黃道上每運行15度為壹個“節氣”,每“節氣”的度數均等、時間不均等。所以二十四節氣是24個時間點,“點”具體落在哪天,是天體運動的自然結果。“定氣法”劃分的節氣,始於立春,終於大寒。當太陽運行至黃經270°時為冬至點。[7] [8] [9] [10]
傳統節日
冬至兼具自然與人文兩大內涵,既是自然節氣點,也是傳統的祭祖節日。冬至是時年八節之壹,中華民族自古以來就有在冬至祭祀祖先的傳統,以示孝敬、不忘本。因各地禮俗的不同,祭祖形式也各異。祭祖的同時,有的地方也祭祀天地神靈,供品主要有三牲飯菜、三茶五酒等。冬至被視為冬季的大節日。在民間廣泛流傳著“冬至大如年”的講法,冬至又被稱為“亞歲”、“小年”,壹是說明年關將近,二是表示冬至的重要性。冬至壹到,新年就在眼前,所以古人認為冬至的重要程度並不亞於新年。古時候,漂在外地的人到了這時節都要回家過冬節,所謂“年終有所歸宿”。[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