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79中國氣象主管部門編制的《地面氣象觀測標準》中,與沙塵天氣觀測相關的術語有浮塵、揚沙、沙塵暴等。從2000年開始,中國將沙塵暴天氣預報納入業務,然後將沙塵暴分為三個等級:沙塵暴、強沙塵暴和特強沙塵暴。2006年,國家質檢總局和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先後發布了《沙塵暴天氣監測標準》(GB/T 20497-2006)、《沙塵暴天氣等級》(GB/T 20480-2006)等國家標準,采用了《地面氣象觀測標準》中對沙塵暴的分類,並對沙塵暴進行了定義。
沙塵暴(沙塵暴)強風揚起地面沙塵,使空氣渾濁,水平能見度小於1km。
嚴重的沙塵暴大風吹起地面的沙塵,使空氣非常渾濁,水平能見度小於500m m。
極端嚴重的沙塵暴:強風吹起地面大量沙塵,使空氣特別渾濁,水平能見度小於5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