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讀《大學》經傳正文。
讀書、倍溫書、說書,習字、演文,如前法。
次讀《論語》正文。
次讀《孟子》正文。
次讀《中庸》正文。
次讀《孝經刊誤》。
讀書、倍溫書、說書,習字、演文,並如前法。
次讀《易》正文。
六經正義依程子、朱子、胡氏、蔡氏句讀,參廖氏及古註、陸氏《音義》、賈氏《音辯》、牟氏《音考》。
讀書、倍溫書、說書,習字、演文,如前法。
次讀《書》正文。
次讀《詩》正文。
次讀《儀禮》並《禮記》正文。
次讀《周禮》正文。
次讀《春秋》經並《三傳》正文。
前自八歲,約用六七年之功,則十五歲前,《小學書》、《四書》諸經正文,可以盡畢。既每細段看讀百遍,倍讀百遍,又通倍大段,早倍溫冊首書,夜以序通倍溫已讀書,守此,決無不熟之理。
自十五誌學之年,即當尚誌。為學以道為誌,為人以聖為誌。自此依朱子法讀《四書註》。或十五歲前用工失時失序者,止從此起,便讀《大學章句》、《或問》,仍兼補《小學書》。讀《大學章句》、《或問》:
?讀書、倍溫書,所讀字數分段,看讀百遍,倍讀百遍,並如前法。
夜間玩索倍讀已讀書,玩索讀看性理書,並如前法。
必確守《朱子讀書法》六條:
居敬持誌、循序漸進、熟讀精思、虛心涵泳、切己體察、著緊用力。
必以身任道,靜存動察,敬義夾持,知行並進,始可言學。不然,則不誠無物,雖勤無益也。朱子諭學者曰:?學者書不記,熟讀可記,義不精,細思可精。惟有誌不立,真是無著力處。只如今人,貪利祿而不貪道義,要作貴人而不要作好人,皆是誌不立之病。直須反覆思量,究其病痛起處,勇猛奮躍,不復作此等人,壹躍躍出,見得聖賢千言萬語,都無壹字不是實語,方始立得此誌。就此積累工夫,迤邐向上去,大有事在,諸君勉旃,不是小事。?又如程子《四箴》,朱子《敬齋箴》、西山《夜氣箴》,當熟玩體察外,有天臺南塘陳先生名栢字茂卿《夙興夜寐箴》曰:?雞鳴而寤,思慮漸馳,盍於其間,淡以整之。或省舊愆,或紬新得,次第條理,瞭然默識。本既立矣,昧爽乃興,盥櫛衣冠,端坐斂形。提掇此心,皓如出日,嚴肅整齊,虛明靜壹。乃啟方冊,對越聖賢,夫子在坐,顏曾後先。聖師所言,親切敬聽,弟子問辨,反復參訂。事至斯應,則驗子為,明令赫然,常目在之。事應既已,我則如故,方寸湛然,凝神息慮。動靜循環,惟心是監,靜存動察,勿二勿三。讀書之余,間以遊泳,發舒精神,體養情性。日暮人倦,昏氣易乘,齋莊正齊,振撥精明。夜久斯寢,齊手斂足,不作思維,心神歸宿。養以夜氣,貞則復元,念茲在茲,日夕乾乾!?昔金華魯齋王先生名栢字會之以為此箴甚切,得受用,以教上蔡書院諸生,使之人寫壹本,置坐右。又雲:?養以夜氣,足以證西山之誤。?
《大學章句》、《或問》畢。
次讀《論語集註》。
次讀《孟子集註》。
次讀《中庸章句》、《或問》。
次抄讀《論語或問》之合於《集註》者。
次抄讀《孟子或問》之合於《集註》者。
次讀本經。
治《周易》:抄法,壹依《古易》十二篇。勿抄《彖傳》、《象傳》附每段經文之後。先手抄四聖經傳正文,依《古易》讀之。別用紙依次抄每段正文。次低正文壹字,節抄所兼用古註疏。次低正文二字,附節抄陸氏《音義》。次節抄胡庭芳所附朱子《語錄》、《文集》,何北山《啟蒙》、《系辭發揮》,朱子孫鑒所集《易遺說》,去其重者。次低正文二字,節抄董氏所附程子《語錄》、《文集》。次低正文三字,節抄胡庭芳所纂朱子解及胡雲峰《易通》及諸說精確而有裨朱子《本義》者。其正文分段,以朱子《本義》為主。每段正文既抄諸說,仍空余紙,使可續抄。其讀《易》綱領、及先儒諸圖及說,抄於卷首。圖在《啟蒙》者,不可移。讀法,其朱子《本義》、程子《傳》所節古註疏,並依讀《四書》例,盡填讀經空眼簿如前法。須令先讀《五贊》、《啟蒙》及《發揮》;次《本義》,畢;然後讀程子《傳》,畢;然後讀所節古註疏。其所附抄,亦玩讀其所當讀者,余止熟看參考。其程子《傳》、古註疏與朱子《本義》訓詁,指義同異,以玩索精熟為度。異者以異色筆批抹。每卦作壹冊。
治《尚書》:抄法,先手抄全篇正文讀之。別用紙抄正文壹段。次低每段正文壹字,抄所主蔡氏《傳》。次低正文壹字,節抄所兼用古註疏。次低正文二字,附節抄陸氏《音義》。次低正文二字,節抄朱子《語錄》、《文集》之及此段者。次低正文三字,節抄金氏《表註》、董氏所纂諸儒之說,及諸說精確而有裨蔡氏《傳》者。其正文分段,以蔡氏《傳》為主。每段正文,既抄諸說,仍空余紙,使可續抄。其《書序》及朱子所辯,附抄每篇之末。其讀《書》綱領及先儒諸圖,抄於首卷。讀法,其蔡氏《傳》及所節古註疏,並依讀《四書》例,盡填讀經空眼簿如前法。其所附抄,亦玩讀其所當讀者,余止熟看參考。須令先讀蔡氏《傳》,畢;然後讀古註疏。其古註疏與蔡氏《傳》訓詁,指義同異,以玩索精熟為度。異者以異色筆批抹。每篇作壹冊。
治《詩》:抄法,先手抄《詩》全篇正文讀之。別用紙抄《詩》正文壹章,音義協音,並依朱子。次低正文壹字,抄所主朱子《傳》。次低正文壹字,節抄所兼用古註疏。次低正文二字,附節抄陸氏《音義》。次低正文二字,節抄朱子《語錄》、《文集》之及此章者。次低正文三字,節抄輔氏《童子問》,及魯齋王氏《詩疑辯》,及諸說精確而有裨朱子《傳》者。每段正文,既抄諸說,仍空余紙,使可續抄。其《詩小序》及朱子所辯,附抄每篇之末。其讀《詩》綱領及先儒諸圖,抄於首卷。讀法,其朱子《傳》及所節古註疏,並依讀《四書》例,盡填讀經空眼薄如前法。其所附抄,亦玩讀其所當讀者,余止熟看參考。須令先讀朱子《傳》,畢;然後讀古註疏。其古註疏及朱子《傳》訓詁,指義同異,以玩索精熟為度。異者以異色筆批抹。每篇作壹冊。
治《禮記》:抄法,先手抄每篇正文讀之。別用紙抄正文壹段。次低正文壹字,節抄所用古註。次低正文壹字,節抄疏。次低正文壹字,附節抄陸氏《音義》。次低正文壹宇,節抄朱子《儀禮經傳通解》之相關者。次節抄朱子《語錄》、《文集》之及此段者。次低正文二字,節抄黃氏《日抄》、陳氏櫟《詳解》、衛氏《集解》精確而有裨正經古註疏者。其正文分段,以古註為主。每段正文,既抄諸說,仍空余紙,使可續抄。蓋治禮必先讀《儀禮》經。其讀《禮記》綱領及先儒諸圖及楊氏《儀禮圖》,抄於首卷。讀法,其所節古註並疏,依讀《四書》例,盡填讀經空眼薄如前法。其所附抄,亦玩讀其所當讀者,余止熟看參考。其古註疏之所以合於經與否,以玩索精熟為度。其未合者,以異色筆批抹。每篇作壹冊或二三冊。
治《春秋》:抄法,先手抄正經,每壹年作壹段讀之。讀全經畢,別用紙抄當年經文壹段。次低經文壹字,節抄所節用《三傳》、胡氏《傳》諸說之合於經之本義者。次低經文壹字,節抄《三傳》、胡氏《傳》諸說之未合者。次低經文二字,附節抄陸氏《音義》。次低經文二字,抄程端學所著《辯疑》、《或問》。凡諸說之有裨正經、《三傳》、胡氏《傳》者,已詳見成書。每段正文,既抄諸說,仍空余紙,使可續抄。其讀《春秋》綱領及先儒諸圖,抄於首卷。讀法,凡所節《三傳》、胡氏《傳》,並依讀《四書》例,盡填讀經空眼薄如前法。其所附抄,亦玩讀其所當讀者,余止熟看參考。其《三傳》、胡氏之所以合於經與否,以玩索精熟為度。其未合者,以異色筆批抹。每年作壹卷,每公作壹冊或二三冊。
前自十五歲,讀《四書》、經註、《或問》、本經傳註、性理諸書。確守讀書法六條約用三四年之功,晝夜專治,無非為己之實學,而不以壹毫計功謀利之心亂之,則敬義立,而存養省察之功密,學者終身之大本植矣。
《四書》、本經既明之後,自此日看史,仍五日內專分二日倍溫玩索《四書》、經、註、《或問》。本經傳註,倍溫諸經正文,夜間讀看玩索溫看性理書,並如前法。為學之法,自合接續明經。今以其學文不可過遲,遂次讀史,次讀韓文,次讀《離騷》,次學作文,然後以序明諸經,覽音詳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