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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考“三支壹扶”可以嗎?

概述

“三支壹扶”,是指大學生在畢業後到農村基層從事支農、支教、支醫和扶貧工作。計劃的政策依據是國家人事部2006年頒布的第16號文件《關於組織開展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的通知》,其目的在於為高校畢業生向基層單位落實就業問題提供具體的指導和保障。

三支壹扶計劃的具體內容

1.計劃落實方式:公開招募、自願報名、組織選拔、統壹派遣的方式,從2006年起連續5年,每年招募2萬名左右高校畢業生,主要安排到鄉鎮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

2.實施過程:主要包括組織招募和對大學畢業生工作期間的管理服務兩方面內容。組織招募有壹套詳細的工作流程,即每年4月底前,各地收集、匯總、上報鄉鎮壹級教育、農業、衛生等基層崗位需求信息;每年5月底前,各地根據下達的招募計劃,采取考核或考試的方式進行公開招募;每年7月底前,派遣 “三支壹扶”大學生到服務單位報到。《通知》在對“三支壹扶”大學生工作期間的戶檔管理、日常管理、考核管理和經費保障等方面都做出了詳盡的規定。對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大學生,頒發由人事部統壹印制的《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服務證書》,作為服務期滿後享受相關就業優惠政策的依據。

3.時限:工作時間壹般為2到3年,工作期間給予壹定的生活補貼。工作期滿後,自主擇業,擇業期間享受壹定的政策優惠。

4.就業服務及優惠政策:

(1)工作期滿後,如原基層服務單位有工作空缺,要優先考慮“三支壹扶”人員,所在縣、鄉的企事業單位如有職務空缺,也要拿出部分職務吸納該部分畢業生。

(2)對於準備自主創業人員,可享受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免、小額貸款擔保和貼息等有關政策。

(3)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三支壹扶”畢業生可以享受壹定的政策加分或同等條件優先錄用。

(4)到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服務2年以上,服務期滿後3年內報考碩士研究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5)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壹扶”大學生,根據本人意願可以回到原籍或到其他地區工作,凡落實了接收單位的,接收單位所在地區應準予落戶

(6)進入國有企事業單位時,由接收單位按照所任職務比照同等條件人員確定其職務工資標準,其服務期限計算為工齡,在今後晉升中高級職稱時,同等條件下優先評定等。

組織招募

從2006年開始連續5年,每年通過公開招募、自願報名、組織選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招募2000名高校畢業生,主要安排到鄉鎮從事教育、衛生、農技、扶貧等工作。服務期限為2年。招募計劃側重於經濟欠發達地區。

(壹)組織領導

省人事廳聯合教育廳、財政廳、農業廳、衛生廳、團省委成立山東省“三支壹扶”工作領導小組和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負責這項工作的總體規劃、協調和指導工作。有招募計劃的市、縣(市、區)也要成立相應的“三支壹扶”工作領導小組和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三支壹扶”辦公室),負責落實本地區基層服務崗位、組織招募、考核和指導檢查服務單位的日常管理服務工作。請將名單和聯系方式於6月16日前報省“三支壹扶”辦公室。

省“三支壹扶”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應根據本部門的工作職能,主動參與,密切合作。組織人事部門負責編制招募計劃,協調計劃組織實施及落實等工作;財政部門負責有關經費的保障和監督管理;教育、衛生、農業、扶貧開發、***青團等部門負責本系統相關的政策落實,並做好業務指導、培訓和跟蹤服務等工作。

(二)招募對象和條件

招募對象是省內普通高校和本省生源外省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不含定向、委培生和已落實就業單位的畢業生。其基本條件是:

(1)政治素質好,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黨的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

(2)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具有工作崗位所需要的專業知識;

(3)具有敬業奉獻精神,遵紀守法,作風正派;

(4)身體健康。

(三)招募原則和程序

招募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在專業上以農村基層急需的農業、林業、水利、醫學、教育、經濟類為重點,同時優先招募家庭經濟困難的畢業生,優先安排高學歷畢業生,優先安排已考取研究生的畢業生,優先安排回生源地的畢業生。招募工作按以下程序進行:

1、制定計劃

每年4月20日前,各市“三支壹扶”辦公室要收集、匯總當地鄉鎮壹級教育、農業、衛生、扶貧等基層崗位需求信息,並上報省“三支壹扶”辦公室,辦公室根據統壹規劃和有關要求,綜合確定各市招募崗位和數量,提交領導小組研究,形成全省年度“三支壹扶”招募計劃,於每年5月份面向社會發布。

2、組織招募

各級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和各高校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等媒體,廣泛宣傳有關政策,積極動員高校畢業生踴躍報名。報名由省“三支壹扶”辦公室統壹組織,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6月上旬完成。高校畢業生自行登陸“山東高校畢業生就業信息網”(網址:www.sdbys.cn), 按照報名程序要求填寫“山東省高校畢業生‘三支壹扶’計劃報名表”(見附件4),經學校審核後,向有關市“三支壹扶”辦公室發送。各市“三支壹扶”辦公室按照招募要求,對報名學生資格條件進行審核,通過考核或考試方式確定服務人員初選名單,於6月中旬報送省“三支壹扶”辦公室審定。

3、確定人選

6月下旬,省“三支壹扶”辦公室對各市確定的人選審核後,統壹指定時間和醫院,對入選學生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執行人事部《高校畢業生“三支壹扶”計劃健康狀況要求》(見附件5)。經審核、體檢合格的大學生,由省“三支壹扶”辦公室組織其填寫《山東省高校畢業生“三支壹扶”計劃登記表》(見附件6),同時與服務單位簽署《山東省高校畢業生“三支壹扶”計劃協議書》(見附件7)。6月底前,將確定的“三支壹扶”大學生名單上報全國“三支壹扶”辦公室備案。

4、培訓上崗

“三支壹扶”大學生上崗前,要集中進行培訓。培訓主要內容為黨和國家關於基層工作特別是農業、農村、農民等方面的方針政策,本地區基層工作的現狀,擬服務單位和崗位的基本情況等,同時也應對服務地的生活、民情、風俗等予以介紹,幫助他們更快地適應工作和生活環境。

培訓工作按照省“三支壹扶”辦公室的統壹部署,由省教育廳、農業廳、衛生廳、扶貧辦等部門按不同服務項目人員分別組織。培訓時間壹般為5天。

被招募高校畢業生由省“三支壹扶”辦公室統壹出具招募通知。畢業生接到招募通知後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直接到服務縣的政府人事部門報到。超過規定時間不報到者,取消招募。

高校畢業生從事“三支壹扶”工作的,可列入學校當年就業率統計。

服務管理

堅持“誰用人、誰受益、誰負責”和培養與使用並重的原則,由服務單位和服務縣“三支壹扶”辦公室具體管理,省和市“三支壹扶”辦公室負責指導和協調。

(壹)日常管理

縣級“三支壹扶”辦公室要負責生活補貼、交通補貼的發放,交納保險費用,指導、協調服務單位落實“三支壹扶”大學生的服務崗位、住宿以及安全、健康、衛生等後勤保障,幫助解決其遇到的困難和問題,並對服務單位的日常管理和服務工作進行監督和檢查; 服務單位要負責為“三支壹扶”大學生安排工作崗位,提供必要的生活條件,承擔起日常管理和服務工作,並根據工作需要提供培訓機會; 縣(市、區)團委要在每個接收“三支壹扶”大學生的鄉鎮擇優選拔1名符合條件的大學生兼任鄉鎮團委副書記,並負責協調落實相關任職手續。“三支壹扶”大學生應遵紀守法,服從安排,虛心學習,聯系群眾,自覺遵守服務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充分運用掌握的知識和技能為基層群眾服務。

(二)戶檔管理

服務期間,“三支壹扶”大學生戶口保留在原學校管理,也可根據本人意願將戶口轉至入學前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應按規定為其辦理落戶手續。人事檔案統壹轉至服務單位所在縣政府人事部門,黨團組織關系轉至服務單位。對服務期間積極要求入黨的,由鄉鎮黨組織按規定程序辦理。

(三)考核管理

縣“三支壹扶”辦公室負責“三支壹扶”大學生年度考核和服務期滿考核工作;服務單位負責平時考核。其中對兼任鄉鎮團委副書記的大學生考核工作由縣(市、區)團委會同鄉鎮黨委進行。考核主要內容是“三支壹扶”大學生的日常工作表現、服務業績等。年度考核、服務期滿考核材料存入本人檔案,並將考核結果報省、市“三支壹扶”辦公室備案。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經省“三支壹扶”辦公室審核,頒發由人事部統壹印制的《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服務證書》,作為享受相關就業政策的依據。

“三支壹扶”大學生應按規定完成服務工作,服務期間由於身體狀況等特殊原因不能繼續服務的,須經省“三支壹扶”辦公室批準,並履行有關手續。

經費保障

(壹)生活、交通補貼

“三支壹扶”大學生服務期間享受壹定的生活和交通補貼,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1000元。各縣(市、區)“三支壹扶”辦公室為畢業生按省“三支壹扶”辦公室指定的農業銀行辦理銀行卡並負責按月發放。

(二)保險

服務縣“三支壹扶”辦公室按照省“三支壹扶”辦公室統壹要求,為“三支壹扶”大學生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和住院醫療保險。

(三)體檢費用

“三支壹扶”大學生體檢費用標準為300元/人。

(四)經費來源

“三支壹扶”計劃所需各項經費,由財政安排專項經費予以解決。其中,到30個經濟欠發達縣服務的生活、交通補貼和保險費用,由省、市、縣(市、區)財政按 5:3:2的比例負擔;到其他縣(市、區)服務的生活、交通補貼和保險費用,由所在市、縣(市、區)財政負擔,省財政將通過不斷加大轉移支付力度對財政困難縣予以支持。“三支壹扶”大學生的體檢和培訓費用由省財政承擔,工作經費由各級財政承擔。

相關政策及就業推薦

“三支壹扶”大學生服務期滿後,進入市場自主擇業。各地及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和做好服務期滿的“三支壹扶”大學生就業工作,采取多種形式,開辟多種渠道,積極為其就業創造條件。

(壹)各級人事、教育、農業、衛生、扶貧等部門,要采取有效措施,充分挖掘就業崗位,制定鼓勵政策,積極吸納服務期滿的“三支壹扶”大學生進入本系統工作。各級人事部門要為“三支壹扶”大學生建立專門的人才庫,廣泛收集各類用人單位的崗位需求信息,動員各類用人單位接收“三支壹扶”大學生,有針對性地提供就業指導和推薦,幫助其落實就業單位。服務單位補充人員時,應優先接收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壹扶”大學生。縣、鄉各類事業單位補充人員時,特別是鄉鎮中小學、衛生醫療機構和農業技術推廣服務機構在補充專業技術人員時,要安排壹定比例的職位專門招聘這部分大學生。

(二)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壹扶”大學生報考公務員、碩士研究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自主創業的,享受省委、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的實施意見》(魯辦發[2006]14號)文件規定的優惠政策。

(三)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壹扶”大學生,根據本人意願可以回到原籍或到其他地區就業,凡落實了接收單位的,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負責為其辦理相關手續,就業後不再實行見習期。凡進入國有企事業單位的,由接收單位按照所任職務或崗位比照同等條件人員確定其工資福利待遇,其服務年限計算為工齡,在今後評定晉升專業技術職務時,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

工作要求

(壹)加強領導,精心組織

各級人事部門在“三支壹扶”計劃領導和工作機構中要發揮牽頭作用,及時向黨委、政府匯報,爭取領導支持。要加強調研與指導,制定好各項管理制度和規定,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同時要及時了解計劃實施中的問題和建議,及時反映溝通。“三支壹扶”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應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精心組織,抓好落實,紮實推進這項工作。

(二)廣泛宣傳,營造氛圍

各級“三支壹扶”工作機構要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對“三支壹扶”計劃的重大意義和積極作用進行廣泛宣傳,營造濃厚的輿論氛圍,讓更多的人了解、更多的單位支持、更多的大學生向往農村基層,真正唱響“到農村去,到基層去,到祖國最需要的地方去”的主旋律。同時,充分利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組織宣傳優勢,加強對大學生的愛國主義教育、理想信念教育以及就業觀、創業觀和艱苦奮鬥理念的教育,號召廣大同學積極參加“三支壹扶”工作,為全省經濟社會發展貢獻青春和才智。

(三)堅持標準,嚴肅紀律

各市、縣(市、區)“三支壹扶”工作機構要根據服務單位的實際需求情況確定服務崗位,並按崗位條件和工作程序招募人員。招募工作要嚴肅工作紀律,切實選拔品學兼優、專業對口,具有較強奉獻精神的大學生參加這項計劃。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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