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生學的思想和措施自古以來即已存在。古希臘哲學家柏拉圖在他的《理想國》壹書中曾指出擇偶和生育年齡對後代健康的影響。他的學生亞裏士多德在《政治學》壹書中更增加了妊期衛生壹項。古斯巴達人甚至實行過嚴格的選擇後代的措施。我國古籍《左傳》中也有“男女同姓,其生不蕃”的記載,已經認識到近親結婚的後代往往不易存活和繁育。這些都反映了有關優生學的早期思想和措施。
19世紀中葉C.R.達爾文提出“物競天擇,適者生存”的進化學說後,人們很快就意識到人類本身作為生物之壹,也同樣通過長期的自然選擇而逐步進化成現代人。考慮到現代人類文明(包括科學、技術、法律、宗教、倫理、道德等)對自然環境和生活方式的變革作用,於是產生了兩種形似對立而實則互為補充的看法。壹種看法認為人類文明可能會創造這樣壹種環境,在這種環境下不僅最適者能生存繁殖,就連本來不能存活或繁育的個體也能生存和繁殖後代,這就會導致不良的遺傳結構在人群中的增加。另壹種意見認為人類社會可以運用他的知識和才能比大自然更有效地和更成功地改進其後代的遺傳素質。F.高爾頓首先認識到這兩種可能性。
優生學就是專門研究人類遺傳,改進人種的壹門科學。
優生的目的是提高人口質量,它包括兩個方面:壹是積極的優生學;二是消極的優生學。積極的優生學是促進體力和智力上優秀的個體優生。即用分子生物學和細胞分子學的研究,修飾、改造遺傳的物質,控制個體發育,使後代更加完善,真正做到操作和變革人類自身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