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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能提供壹份詳細的清朝官職表

概述

現代官職從股級、科級、處級、廳級、部級到國家領導人只有6個大等級12個小等級,而古代的等級從品級建立時就有9品18級(9品30階)。做級別對比時,只好以幾個區域品級對齊了。如巡撫對應省級、知府對應廳級、知縣對應處級。

古代官職變動用詞

1、除,任命、授職,壹般指免去舊職、授予新職。如文天祥《指南錄後序》“予除右丞相兼樞密使,都督諸路軍馬。” 如果是“左除”,則是降級授職之意。

2、賞,是由皇帝特旨頒布,賜予官職、官銜或爵位。如《譚嗣同》:“八月初壹日,上召見袁世凱,特賞侍郎。”

3、擢,既由選拔而提升。課文《海瑞傳》:“是瑞已擢嘉興通判,坐謫興國州判官。”超擢則是越級破格提升的意思。如《譚嗣同》:“皇上超擢四品卿銜軍機章京,與楊銳、林旭、劉光第等同參預新政”。

4、遷,改官。用法較復雜,常見的有三種情況。壹是升遷,如《海瑞傳》:“遷淳安知縣。”海瑞由原教諭官提升為知縣。二是改任,相當於轉調原職品級的官職,如《張衡傳》:“拜郎中,再遷為太史令。”新職太史令與舊職郎中官職級別相同。三是降職,即“左遷”。白居易《琵琶行》:“元和十年,予左遷九江郡司馬。”即指被降為江州司馬。

5、徙,改任官職,多指壹般的調職。《張衡傳》:“所居之官輒積年不徙。”即說張衡所居官職壹直未得到改任。

6、謫,官吏降級,相當於貶。白居易《琵琶行》:“我從去年辭帝京,謫居臥病當潯陽城。”

7、拜,授予官職,任命,多指帝王授臣下官職。《廉頗藺相如列傳》:“以相如功大,拜為上卿。”《張衡傳》:“公車特征拜為郎中。”

8、出,指出京受任。《張衡傳》:“永和初,出為河間相”中的“出”,就是指張衡離京任河間王的相。

9、去,卸職。《張衡傳》:“自去史職,五載復還。”這裏的“去”,就是卸職之意。

10、黜,廢免,革職免官。《屈原列傳》:“屈原既黜,其後秦欲伐齊,齊與楚從親。” 要註意,“黜”與“貶謫”相同,但有區別,貶謫是出自皇帝的詔令,黜有時則是上司對下屬官員的處分,《書博雞者事》中“黜臧使者”的“黜”就是指“臺臣”以對“臧使者”的處分。

11、放,放逐。如《史記?屈原列傳》“舉世混濁而我獨清,眾人皆醉而我獨醒,是以見放”中的“放”就是貶謫放逐的意思。“放”有時也指京官調任外地,如《譚嗣同》“即放寧夏知府,旋升為寧夏道”中的“放”就是“委任委派”的意思。

12、陟,升遷,指官吏的提升和進用。如諸葛亮《出師表》:“宮中府中,俱為壹體,陟罰臧否,不宜異同。”“陟”即指提升和進用。 “陟”常和“黜”連用表示人材的進退,降官曰“黜”升官曰“陟”。如韓愈《送李盤谷序》:“理亂不知,黜陟不聞。”

13、奪,罷官免職。如《書博雞者事》“使者遂逮守,脅服奪其官”。

14、罷,革除官職。《書博雞者事》“又投間蔑汙使君,使罷”中的罷是指被革去了官職。

15、復,恢復舊職。《書博雞者事》中“為復守官而黜臧使者”中的“復”指重新任命,恢復舊職的意思。

清朝是中國歷史上最後壹個王朝,集各種權力於壹身的皇帝,總結歷史上各朝代的經驗,為加強中央集權,削弱、分化大臣權利,以防權臣篡位,建立了壹套有別於以前各朝的官制。

內閣相當於國務院:明朝時為了進壹步集權而不設宰相、中書省等機構,宰相的權利轉移到內閣,由內閣來處理國家政務。清朝繼承了這壹做法,內閣的首輔大學士以及協辦大學士都被稱為中堂,即宰相的別稱,但實權則由軍機處掌握,在軍機處任職的官員稱為軍機大臣,統稱大軍機,軍機大臣的僚屬稱為軍機章京,又稱小軍機。這些宰相相當於政治局常委。

中央行政機構:

清朝沿襲明朝傳統,設六部(吏、戶、禮、兵、刑、工),各部長官(管部的大學士及尚書、侍郎等)稱堂官。由於部比較少,所以這些堂官相當於副總理兼部長。部下屬各司的郎中、員外郎、主事以及主事壹下的七品小京官稱為司官。

在六部之外和六部並立的中央行政機構有:大理寺、太常寺、光祿寺、太仆寺、鴻臚寺、國子監、欽天監、翰林院、太醫院、理藩院、宗人府、詹事府、內務府。相當與中央的直屬機構。

軍事系統:

清朝軍隊主要分八旗和綠營兩個系統。八旗又分京營和駐防兩部分,京營中侍衛皇帝的稱為親軍北京衛戍區,由侍衛處(領侍衛府)領侍衛內大臣和禦前大臣分掌,而禦前大臣持掌乾清門侍衛和皇帝出行隨扈中央警備團,權位尤重。其他守衛京師的有驍騎營、前鋒營、護軍營、步兵營、健銳營、火器營、神機營、虎槍營、善撲營等。驍騎營由八旗都統直轄;前鋒營、護軍營、步兵營各設統領管轄;健銳營、火器營、神機營由於都是特種兵,設掌印總統大臣或管理大臣管轄;虎槍營專任扈從、圍獵等,設總統管轄;善撲營則專門練習摔角。

駐防八旗大軍區駐紮於全國各重要之地,視情況不同設將軍、都統、副都統、城守尉、防守尉等官。內地將軍等只管軍事,而駐紮邊疆的將軍等要兼管民政。清朝的將軍是滿官的稱號,戰時則任命親王為大將軍。

綠營即漢兵,駐紮京師的稱巡捕營,歸步軍統領管轄。綠營的建制分標、協、營、汛幾級,標又分為督標、撫標、提標、鎮標、軍標、河標、漕標等,分別由總督、巡撫、提督、總兵、八旗駐防將軍、河道總督、漕運總督統率。督標、撫標、軍標、河標、漕標都是兼轄,實際各省綠營獨立組織為提標、鎮標,提督實為壹省的最高武官,總兵略低於提督。總兵以下,副將所屬為協,參將、遊擊、都司、守備所屬為營,千總、把總、外委所屬為汛。

行憲機構:

清朝沿襲明代設監察院中紀委,左都禦史、左副都禦史為監察院長官,右都禦史、右副都禦史則為總督、巡撫的加銜。

地方行政:

清沿襲明制,大致分省、府、縣三級,總督、巡撫為掌握行政、軍事、監察大權的高級地方官員省委書記,布政省長、按察政法委書記兩使為督、撫的屬官。與督、撫平行的有駐防將軍省軍區司令和提督學政,不過駐防將軍只管八旗駐軍;提督學政只管學校與科舉考試,其權力不能與督、撫相比的。省以下有道地委的設置,道為監察區性質,不算正式行政區。道主要有分守道和分巡道兩種,兼兵備銜,另有壹些不屬布政、按察二司的道,如海關道、管河道、督糧道、鹽法道等。省以下為府,設知府市委書記、同知、通判等官,與府平行的有直隸廳,設同知、通判。府以下為縣,設知縣縣委書記、縣丞、主簿等官,與縣平行的為散廳,設置同直隸廳。在少數民族地區則設專門機構管理,即土司,壹般分為兩種:壹種由軍事部門管轄,如宣慰司、宣撫司、安撫司、招討司、長官司等,長官為宣慰使、宣撫使、安撫使等;另壹種是由行政部門管轄,也設府、縣等,官員稱土知府、土知縣,通常由少數民族頭人擔任。

清朝官制(總表)文京內官 武京內官 武京外官

大清朝官員等級分“九品十八級”,每等有正從之別,不在十八級以內的叫做未入流,在級別上附於從九品。

正壹品:正國級

文職京官:太師、太傅、太保、榮譽官職,相當於人大、政協之類的殿閣大學士政治局常委

文職外官:無

武職京官:領侍衛內大臣北京軍區司令、掌鑾儀衛事大臣中央機關事物局、安全局長

武職外官:無

從壹品:正國級減

文職京官:少師、少傅、少保、太子太師、太子太傅、太子太保、榮譽官職,相當於人大、政協之類的副職

協辦大學士政治局委員、各部院尚書副總理兼部長、督察院左右督禦史中紀委書記兼最高監察長

文職外官:無

武職京官:提督九門步軍巡捕五營統領北京衛戍區司令兼北京市公安局長、內大臣

武職外官:將軍八旗軍大軍區司令、都統八旗軍首都及陪都軍區司令、提督綠營軍區司令

正二品:副國級

文職京官:太子少師、太子少傅、太子少保榮譽稱號,相當於總工會主席、各部院左右侍郎國務委員兼副部長、內務府總管中央辦公廳主任

文職外官:各省總督大區書記,如以前的東北局、華北局等

武職京官:左右翼前鋒營統領中央警備團司令、八旗護軍統領、鑾儀使中央儀仗隊

武職外官:副都統、總兵綠營集團軍司令

從二品:部級

文職京官:內閣學士國務委員、翰林院掌院學士社科院院長

文職外官:巡撫省委書記、布政使司布政使省長

武職京官:散秩大臣

武職外官:副將

正三品:副部級

文職京官:督察院左右督禦史中紀委副書記、宗人府丞、通政使司通政使信訪辦主任、大理寺卿最高法院院長、詹事府詹事、太常寺卿

文職外官:順天府府尹北京市長、奉天府府尹直轄市長、按察使司按察使省紀委書記

武職京官:壹等侍衛、火器營翼長、健銳營翼長、前鋒參領、護軍參領、

驍騎參領、王府長史軍級軍隊領導

武職外官:城守尉、參將、指揮使

從三品:副部級減

文職京官:光祿寺卿、太仆寺卿

文職外官:都轉鹽運使司運使

武職京官:包衣護軍參領、包衣驍騎參領、王府壹等護衛

武職外官:遊擊、五旗參領、協領、宣慰使、指揮同知

正四品:廳級加

文職京官:通政使司副使中央信訪辦副主任、大理寺少卿最高法院副院長、詹事府少詹事、太常寺少卿、太仆寺少卿、鴻臚寺卿外交部長、督察院六科掌院給事中

京職外官:順天府丞北京市副市長、奉天府丞直轄市副市長、各省守巡道員地委專區書記、

武職京官:二等侍衛、雲麾使、副護軍參領、副前鋒參領、副驍騎參領、

太仆寺馬廠駝廠總管、貝勒府司儀長、侍衛領班

武職外官:防守尉、佐領、都司、指揮僉事、宣慰使司同知

從四品:廳級

文職京官:內閣侍讀學士、翰林院侍讀學士、翰林院侍講學士、國子監祭酒中央黨校校長

文職外官:知府市委書記、土知府自治市市委書記、鹽運使司運同

武職京官:城門領、包衣副護軍參領、包衣副驍騎參領、包衣佐領、

四品典儀、二等護衛

武職外官:宣撫使、宣慰使司副使

正五品:廳級減

文職京官:左右春坊庶子、通政司參議、光祿寺少卿、給事中、

宗人府理事官、各部郎中各部司長、太醫院院使首長醫院院長

文職外官:同知、土同知、直隸州知州

武職京官:三等侍衛、治儀正、步軍副尉、步軍校、監守信礮官、分管佐領

武職外官:關口守禦、防禦、守備、宣慰使司僉事、宣撫使司同知、千戶

從五品:副廳級加

文職京官:翰林院侍讀、翰林院侍講、鴻臚寺少卿、司經局洗馬、

宗人府副理事、禦使、各部員外郎

文職外官:各州知州直轄縣書記、土知州、鹽運司副使、鹽課提舉司提舉

武職京官:四等侍衛、委署前鋒參領、委署護軍參領、委署鳥槍護軍參領、

委署前鋒侍衛、下五旗包衣參領、五品典儀、印物章京、

三等護衛

武職外官:守禦所千總、河營協辦守備、安撫使、招討使、宣撫使司副使、

副千戶

正六品:副廳級減

文職京官:內閣侍讀、左右春坊中允、國子監司業、堂主事、主事、

都察院都事、經歷、大理寺左右寺丞、宗人府經歷、

太常寺滿漢寺丞、欽天監監判、欽天監漢春夏中秋冬五官正、

神樂署署正、僧錄司左右善事、道錄司左右正壹

文職外官:京府通判、京縣知縣、通判、土通判

武職京官:蘭翎侍衛、整儀尉、親軍校、前鋒校、護軍校、鳥槍護軍校、

驍騎校、委署步軍校

武職外官:門千總、營千總、宣撫使司僉事、安撫使司同知、副招討使、

長官使、長官、百戶

從六品:縣處級加

文職京官:左右春坊贊善、翰林院修撰、光祿寺署正、

欽天監滿洲蒙古五官正、漢軍秋官正、和聲署正、

僧錄司左右闡教、道錄司左右演法

文職外官:布政司經歷、理問、允判、直隸州州同、州同、土州同

武職京官:內務府六品蘭翎長、六品典儀

武職外官:衛千總、安撫使司副使

正七品:縣處級

文職京官:翰林院編修、大理寺左右評事、太常寺博士、國子監監丞、

內閣典籍、通政司經歷、知事、太常寺典籍、太仆寺主薄、

部寺司庫、兵馬司副指揮、太常寺滿洲讀祝官、贊禮郎、

鴻臚寺滿洲鳴贊

文職外官:京縣縣丞首都縣副縣長、順天府滿洲教授、訓導、知縣縣委書記、按察司經歷、教授

武職京官:城門史、太仆寺馬廠協領

武職外官:把總、安撫使司僉事、長官司副長官

從七品:副處級

文職京官:翰林院檢討、鑾儀衛經歷、中書科中書、內閣中書、詹事府主薄、

光祿寺署丞、典薄、國子監博士、助教、欽天監靈臺郎、

祀祭署奉祀、和聲署署丞

京職外官:京府經歷、布政司都事、鹽運司經歷、直隸州州判、州判、

土州判

武職京官:七品典儀

武職外官:盛京遊牧副尉

正八品:科級

文職京官:司務、五經博士、國子監學正、學錄、欽天監主薄、太醫院禦醫、

太常寺協律郎、僧錄司左右講經、道錄寺左右至靈

文職外官:布政司庫大使、鹽運司庫大使、鹽道庫大使、鹽課司大使、

鹽引批驗所大使、按察司知事、府經歷、縣丞、士縣丞、

四氏學錄、州學正、教諭

武職京官:無

武職外官:外委千總

從八品:副科級

文職京官:翰林院典薄、國子監典薄、鴻臚寺主薄、欽天監摯壺正、

祀祭署祀丞、神樂署署丞、僧錄司左右覺義、道錄司左右至義

文職外官:布政司照磨、鹽運司知事、訓導

武職京官:八品典儀、委署親軍校、委署前鋒校、委署護軍校、委署驍騎校

武職外官:無

正九品:股級

文職京官:禮部四譯會同館大使、欽天監監侯、司書、太常寺漢贊禮郎

文職外官:按察司照磨、府知事、同知知事、通判知事、縣主薄

武職京官:各營蘭翎長

武職外官:外委把總

從九品:副股級

文職京官:翰林院侍詔、滿洲孔目、禮部四譯會同官序班、國子監典籍、

鴻臚寺漢鳴贊、序班、刑部司獄、欽天監司晨、博士、

太醫院吏目、太常寺司樂、工部司匠

文職外官;府廳照磨、州吏目、道庫大使、宣課司大使、府稅課司大使、

司府廳司獄、司府廳倉大使、巡檢、土巡檢

武職京官:太仆寺馬廠委署協領

武職外官:額外外委

未入流:普通科員

文職京官:翰林院孔目、都察院庫使、禮部鑄印局大使、兵馬司吏目、

崇文門副使

文職外官:典史、土典史、關大使、府檢校、長官司吏目、茶引批驗所大使、

鹽茶大使、驛丞、土驛丞、河泊所所官、牐官、道縣倉大使

武職京官:無

武職外官:百長、土舍、土目

官職古今對照實戰

中國古代官制中存在著兩類官職:壹類具有實際行政職能,另壹類則代表官僚的品位高下。秦漢以降,歷代品位性等級的形態、來源,品位性官職的數量、類別紛繁復雜並且因時而異,其每壹細微變化都可以折射出相關政治變遷,解析其中的原因可以顯示出中國古代政治體制的壹些重要特點。

秦漢官僚的頭銜相當簡潔,大多不過壹官而已。像“大司馬大將軍領尚書事”這樣的頭銜是很希罕的。但漢以後就不同了,官僚的頭銜疊床架屋,諸如“使持節侍中都督南徐兗北徐南兗青冀六州諸軍事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錄尚書事南徐州刺史竟陵□開國公”、“使持節特進侍中太尉公尚書令都督冀定滄瀛幽殷並肆雲朔十州諸軍事驃騎大將軍左光祿大夫開府儀同三司並肆汾大行臺仆射領六州九(大)酋長大都督散騎常侍禦史中尉領領左右駙馬都尉南趙郡開國公”之類官僚結銜,看得人眼花繚亂。

就算魏晉以後的官兒比秦漢能幹,兼治十數職畢竟勉為其難。其實這成堆的官銜各有不同性質,並不壹定都對應著壹份差事,許多不過用來增添榮耀、加重資望及賦予待遇而已。例如“侍中”、“散騎常侍”就是加號,加之者得以佩貂珥蟬,神氣多了。“特進”也是加銜,由此朝會時班次就可以進至三公之下了。加“開府儀同三司”則可開設府署、辟召掾屬,享受和三公同等的禮儀。“驃騎大將軍”並不是軍職而是軍階,稱“軍階”也只是因其名為武號而已,文官也常用“某某將軍”標誌位階。散官“左光祿大夫”用於標誌文官位階,在北朝武職也能獲得。此外上述頭銜中還包括兼銜、爵號等等。這時官僚的業績未必超邁秦漢,可資誇耀的官號卻五光十色、琳瑯滿目了。

這樣看來,中國古代的職類結構中至少存在著兩類官職:壹類承擔兵刑錢谷、監察考選等等實際行政職能,另壹類則主要用於安排官僚品位高下,屬“品位性職類”。後壹類官號的權責規定有時只是徒具其名,但它們卻具有不容忽視的品位意義:用於增添資望、賦予待遇、確認品階,以及提供起家官職或遷轉階梯,提供候選、儲才或安排冗散之位。前面征舉的長串官銜,其中有許多就是這類官號。當然,在職能性和品位性官職之間,也存在大量既有職能、又有很濃的品位色彩的官。

品位性官職進壹步發展,就形成了散階制,這在唐宋時期尤為突出。以唐制為例,其時文武散階分別由文武散官構成。文武散階都是29階,分別以“大夫”、“郎”或“將軍”、“校尉”等為名。粗通古代史的人都會知道,這些大夫、將軍等已不再是官職了,只是標誌等級的階號,好像近代的軍銜。散階和職事官階並不壹致,為此還發展出了“行”、“守”等術語以規範之。在入仕之初,官員首先獲得的是散階;在任滿解職的時候,散階依然維系著官員品級;在授予職事官時,散階高低是必須考慮的因素。曾有眾多待遇從屬於散階,例如薪俸、給田免課、刑罰、班序、車輿、衣服等,此外還涉及致仕、封爵、置媵、營繕、喪葬、謚議等方面的待遇。北宋前期壹度以“寄祿官”為階官。唐宋的敘階及進階制度,繁復得讓人眼暈。

現代文官等級制中,依據品位的分等和職位的分等,構成了兩種不同類型。品位的分等是針對人員資歷品級的分等,表現為跟人走的官階;職位的分等則僅僅針對崗位權責確定報酬、劃分等級,此外就別無官階了。唐宋的“階職分立制”,顯屬品位分等。

勛賞爵位制度

隋唐五代宋分別在前代的基礎上建立起壹套包括文武散官、勛、階、品、位、爵、賜、號等在內的,具有壹定內容、系統分明的勛賞爵位制度。勛賞爵位制度是官僚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既與正式的職事官有壹定的聯系,又獨立於正常官制之外。下面分別介紹其主要內容和作用。

文武散官唐代將其作為定班位眼飾和按資升遷的等級,“入仕者皆帶散位,謂之本品”④。文散官自開府儀同三司至將仕郎凡29階,武散官自驃騎大將軍至陪戎副尉凡45階。散官與職事官的品級不壹定壹致,職事官量才任使,散官則按資而敘。高散官任低職事稱“行某官”,低散官仕高職事稱“守某官”,散官與職事級相同稱“兼某官”。散官也稱階官。宋代文散官與唐壹樣有29階,武散官則改為31階,僅作為官章服飾的等級,大凡“文武三品以上服紫,五品以上服緋,九品以上服綠”。

勛官是獎給文武官員的稱號。唐制自上柱國至武騎尉凡12轉,受勛者即稱勛官。宋沿唐制為12轉,但已經成為文武官員常加的勛號。

爵即爵位。唐爵有9等,有王、嗣王、郡王和公侯伯子男等。宋劃分為12等,即王、嗣王、郡王、國公、郡公、開國公、開國郡公、開國縣公、開國侯、開國伯、開國子、開國男。

食封分為食邑和食實封兩種,壹般與封爵相結合。唐代食邑自萬戶至三百戶***分9等,宋代自萬戶至二百戶***分14等。有食邑的在唐代“三丁以上為率,歲租三之壹入於朝庭”,只有“食實封者,得真戶,分食諸州”②。在宋代則食邑完全是空的,只有食實封才享有封戶所納的賦稅,因此,宋代實封只從千戶到百戶分為7等。

賜即獎給文武官員某種政治待遇。唐代沒有明文規定,宋代以劍履上殿、詔書不名、贊拜不名、入朝不趨、紫金魚袋、緋魚袋等作為賜的6個等級。

號是加賜給文武官員的、旨在表示尊寵的封號。唐代以前沒有明文規定,宋代以推忠、佐理、協謀等美稱作為推崇功臣的名號,***分40等。

階即文武官員升遷的秩序。唐代是散官級為階,宋以職事官“寓祿秩,敘位著”作為資序。在品級之中也有上下階之分。宋以官易階,有文、武、內侍階,其中又各有若幹階差。

位即班位,指朝參行立的順序。唐代朝班是先按職位,後按爵位,爵位相同則以年齡來區分。宋代則有專門的合班之制,對每個官員的班序都有規定。班序與資品關系密切。宋代曾多次修改班序。班序又與敘遷有壹定的聯系。同品之內因班位的不同,也作為敘遷的壹個等級,無形中擴大了等級層次。

品 即品級,是官吏的級別。有流內、流外各九品,品內分上下階,故又稱為品階。

檢校 在唐代是兼理的任命方法,宋代則改為榮譽職,自太師至水部員外郎分為19等。

宮觀 宋代授予休致官員的名譽職位,作為食俸祿的等級。宮觀即嶽廟祠祭之地,如中太壹宮、玉清宮、集椿觀、佑神觀等,這些宮觀各設使、提舉、提點等職以分高下。

封君 是皇室女宗室和文武群臣母妻的封號。皇室女自大長公主至縣主分為5等。內命婦是後妃之母,有郡、縣君之分。外命婦是諸王及文武百官的母妻,自王妃至鄉君***分6等。

職 亦稱職事。在唐代是“諸統領曹事,供命王命,上下相攝,以持庶績”,是有職務所掌的官。宋代則於“庶官之外,別加職事,所以厲行義、文學之士。高以備顧問,其次與議論,典校讎。得之為榮,選擇尤精”,不完全是有職務所掌的官,而成為推崇文職官員的壹種制度。

上述勛賞職銜在閱讀古籍時經常可見,如不加以分析就會虛實難辨。舉例來說,作為《太子禦覽》領銜編纂的李昉,署名為“翰林學士承旨正奉大夫守工部尚書知制誥柱國隴西縣開國伯食邑二百戶賜金紫魚袋臣李昉”。翰林學士承旨本為重要的官,因不常置,只以學士久次者為之,實際上是虛職。正奉大夫是文散宮正四品上階,作為官服等次。守工部尚書是官名,作為食俸祿的等級。知制誥是內職差遣,屬於實際職務。柱國是勛第二階,隴西縣開國伯是爵第十等,食邑二百戶是虛封第十三等,金紫魚袋是賜的第五等,均為榮譽銜。這樣壹分析,李防的實職虛銜就很清楚了。

宋的官是最復雜的。宋代的官職分官、職、差遣,宋史上說,“官以寓祿秩、敘位著,職以待文學之選,而別為差遣以治內外之事。” 官用於寄祿,相當於現在的行政級別,僅用於確定待遇,宋代官名和實差大多數情況下是無關的,部分有實差的官又叫做職事官,用以區別寄祿官。職是指館職(昭文館、史館、集賢院,秘閣等的職位),加上些虛銜如大學士,學士等,來表示高級文官的清貴地位。差遣才是真正的職權所在,壹般都帶有“判、權、知、直、監、提舉、提點”等字,理論上算是臨時性的職務。光有官名而沒有差遣,就好比今天的處級科員壹樣,待遇上去了但毫無實權。

節度使、承宣使、防禦使、團練使是官名,是單純用來表示級別的虛銜。小蘇學士的學士是個館職。知府、通判、都監、安撫使則是差遣。到了神宗元豐年間,由於寄祿官和職事官混在壹起、顯得非常混亂,於是就將大部分寄祿官改成散官階。元豐改制,***定了文散官、開府儀同三司到迪功郎***37階,武散官、太尉到承信郎***52階。比方說宋江當過的皇城使,既可用作寄祿官、又是職事官,元豐改制後,用於寄祿的官名就改稱散官階武功大夫了。水滸中的太尉、保義郎、武功大夫、武德大夫都是武散官階。除此之外,還有爵和勛。爵是給宗室貴族的,比如宋徽宗繼位前的端王,就是爵的第壹等——王爵。

1、實例1:《嶽陽樓記》的作者範仲淹曾擔任過的壹個職位,“龍圖閣直學士、戶部郎中、陜西經略安撫副使兼知延州”。其中戶部郎中是寄祿官,元豐改制後改為朝議大夫、正六品,不過範仲淹另帶館職——從三品的龍圖閣直學士,所以其地位等同於從三品,陜西經略安撫副使兼知延州才是真正的差遣,經略安撫使節制壹路軍政大權,副使是其副手,延州知州掌管延州壹州的軍政大權。

2、實例2:嶽武穆嶽飛曾擔任過的壹個職務,“清遠軍節度使,湖北路荊襄潭州制置使,特封武昌縣開國子”,節度使是個官名、從二品,宋代最高武職,制置使是南宋才設置的實差遣,相當於北宋的經略安撫使,掌管壹路或數州軍政大權,也就是說湖北路的荊州、襄州、潭州三州均歸嶽飛節制,開國子是爵位的第11等。

3、如中書令是中書省的最高長官,但是擁有這壹官稱的人只意味著擁有宰相的資格和可以領取宰相的俸祿,並不意味著他真的就是宰相了。只有皇帝差遣他為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時,他才能算是實際的宰相。這種繞山繞水的幹部制度,常常會使我們在碰到大宋帝國的官職稱謂時,壹頭霧水,完全找不到北。比如,尚書右仆射兼中書侍郎判中書省事這個稱謂,實際表示的是真正的宰相。但在字面上,它的意思是:尚書省副首長兼中書省副首長,然後代理中書省首長。用今天的官制比喻就是:教育部部長只是壹個頭銜,並不能實際過問教育部的事務,必須由商業部的副部長兼任教育部副部長,然後再代理教育部部長。這時,只有在這時,他才能算是真正的教育部部長了。

明清

各省總督依例均有兼銜,雍正元年(公元1723年)規定,除授為尚書例兼都察院右都禦史外,其余各省總督,俱為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禦史。所以,總督又兼有監察地方之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