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譜的價值之於音樂,猶如古籍的價值之於歷史。它把轉瞬即逝的古調以某種特殊的方式刻寫下來,使後人得以部分地恢復原曲,“舊調重彈”。音樂史與其他學科史的區別,正在於它有聲響,而大量的古譜就是它的依據。如同文字的發明壹樣,把高、低、長、短不同的樂音記錄下來的樂譜的發明與完善,經過了漫長的過程。
前面曾說過,上古音樂以打擊樂器為主體。因此,擊重節律的鼓點便成為中國樂譜最早的使者。《禮記·投壺》載有魯、薛兩國射禮時鼓的節奏譜:壹種符號繪作圓圈,壹種符號繪作方框。它們無疑就是兩種鼓形的象形摹畫。壹般來說,無論何種譜式,都應具備兩種功能,壹是記音高,二是記節奏。中國早期的大多數譜式都沿用了以圓圈或圓點、方框“點拍”的方式。
現存歷史上第壹次記下音高的樂譜是唐人手抄本古琴譜《碣石調·幽蘭》。該譜前“序言”說,《幽蘭》是六朝丘明(493壹590)所傳。實際上,它是壹首用4954個漢字詳細記錄了每個音在古琴上屬第幾根弦,什麽位置,用什麽彈奏法的文字諸。由文字譜發展成為采用文字中各種象形性的筆畫,拼成符號,並作為右手音位與彈法的減字譜,是依據樂器產生的記譜法(如:謦,即右手中指勾第壹弦,左手中指按壹弦七徵)。唐人曹柔首創此法,晚唐陳康士、陳拙依此譜式整理了大量琴譜傳世。宋元以來,少琴家使其進壹步完善。中國傳統音樂中的瑰寶——古琴音樂所以能卷膚浩繁,保存至今,主要是得益於減字譜。
唐代的“燕樂半字譜”也是以樂器音位和手法為基礎的譜式。它又分為弦索譜和管色譜,近代在敦煌發現的唐琵琶譜,記錄了四根弦上每個指位的符號,如果定弦可以確定,便可以基本恢復原來的曲調。這份珍貴的《敦煌曲譜》寫於後唐明宗長興四年(933)。而在日本發現的《天平琵琶譜》。抄寫年代則在唐玄宗天寶六載(747)。唐代詩人白屆易寫下《代琵琶弟子謝女師曹供奉寄新調弄譜》壹詩:“琵琶師在九重城,忽得書來喜且驚,壹紙展開非舊譜,四弦翻出是新聲。”可見唐朝時燕樂半字譜確很流行了。
工尺譜是我國應用最廣的唱名譜,規範的諸字由上、勾、尺,工、凡、六、(合)、五、乙等漢字組成,有“固定唱名法”和“首調唱名法”兩種。記寫節奏的板(強拍)眼(弱拍)符號也發展得較完善。調號用正宮調、小工調等調名標示。宋、元以後,我國流傳下來的大部分樂譜是用工尺譜式記寫的。其中以器樂作品和戲曲唱腔為數最多。
古譜對於音樂傳播和記錄信息有極其重要的意義。
隨著古代文化研究領域的拓展,我們不僅從樂譜記寫的音調旋律中去體味傳統,而且還從記寫方式去考察傳統。中國歷代譜式中那種提示性多千明晰性,含蓄性多於嚴密性的象形簡筆,浸透著中國審美精神的獨特之處。先秦美學中的“只可意會,不可言傳”,魏晉佛禪中的“不立文字,直接人心”,民間傳承習慣上“口授心傳、耳提面命”的實踐精神都程度不等地體現在中國古譜節奏記寫“點到為止”,旋律繁簡足以備忘的方式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