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譚元春
原文
不孝聞貌真者惴惴曰:“壹豪不似,即是他人!”而人子狀其親也,欲以古今人之德業文章,並集於親人之身。其意豈不甚孝?嗟乎!掇拾古語以稱今人,不孝惴惴焉懼其不真也。人茍以名行自治,又使人望而稱為快人;既死,而眾人耳目之前覺少壹快人,足以悲而思矣,況父子之間哉!不孝悲思吾先人,初為狀,將以求諸誌銘者,而久之即以為誌且銘焉,字經三寫則誤。故不孝仍自用其狀,以求真也。
記先人言其少時,行當陽界,暮投村舍,龕上有譚公湘涯神主,異而悲之。父嫗驚問故,先人曰:“見神主姓號與吾府君適同,故悲耳!”父嫗曰:“郎君即是乎!公為我德我,是以如此!”因泣下不能起,與先人羅拜,交相泣。先人歸而嘆曰:“嗟乎!人不可以不為德,有如此矣!”
先人九歲孤,十八為諸生。性佻達,與諸少年為衣馬聲伎之樂。尋自悔:“今日遊戲信快,有如興盡神憊,而我將安歸乎?”藏其故所衣篋中,衣大布衣,諸少年望而走矣。當先人衣馬聲伎時,用財如土。然性實爽,不以謝諸少年遊,故即錙銖為富人,無則賣良田給旦暮用,有則復置田,無則又賣之。客至即留,留必傾樽;作客即自留,傾其樽。坦衷率性,直腸快口,映帶壹坐,越禮驚眾。雖其體稍肥,竊觀先人上馬歷階,步樾弄影,謖謖然如壹臒人也,此豈無神情也哉!凡不孝所與,多快士,過不孝之家者,不與不孝談,而與先人談,不孝退,其語笑倍不孝坐時;及不孝趨就坐,而客與先人笑頓止。子父之優劣亦可以想見也已!嗟乎!不孝又惴惴焉懼其不詳也。
先人諱某,字德父,以早孤,念先大父不獲與甘大母同養,故又號念湘。嘉靖辛酉九月二十八日午時生,萬歷丁未九月十八日酉時卒,萬歷甲寅十壹月十二日子時祔先大母白竹臺之墓。年四十七而即逝,逝八年而始葬,痛哉!子六人:長即不孝元春,婦劉,子笈、籍;次元暉,婦劉,子簡;次元聲,婦歐陽,子篤;次元方,婦江,子籟,女壹;次元禮,婦楊;次元亮,婦王。女三人,長適朱運恒,次許字盧充耔,次許京山魏繩理。當附誌銘,曰:
不求於人而自銘焉,明乎其有子也;不求乎備而務實焉,明乎其有恥也。嗚乎!此先君之指也。
註釋
1、不孝:猶言不孝之子,作者自稱。
2、貌真者:寫真者,畫肖像的人。
3、狀:行狀。此指寫行狀。行狀是專門記述死者生平行事的文章,多由死者親屬或好友撰寫。
4、三寫:多次的轉錄抄寫。墓誌銘往往聘請名家撰寫,而由死者親人撰寫的行狀,通常只是作為提供死者情況的資料。故同壹位死者的行狀和墓誌銘,多非出於壹人之手。
5、當陽:位於今湖北省中部。
6、龕:擺放神主或佛像的小閣。
7、神主:為死者設立的木制或石制牌位,牌上有死者姓名或字號。又稱靈牌、神位。
8、異:驚異;驚訝。按,作者祖父譚祜,字湘涯。曾因家貧,赴當陽設學館,授徒為生。作者父親見此家靈牌上的姓名與其父親相同,必然聯想其父此段經歷,故十分驚訝和悲傷。
9、父嫗:此指曾侍奉作者祖父的老年女仆。按,老嫗不識字,故不明白作者父親為何傷心。
10、“公為我德我”二句:意為湘涯公為我付出、施與恩德,我才有今天這樣的生活。
11、孤:古代父母雙亡或僅喪其壹,皆可謂孤兒。
12、諸生:俗稱秀才。
13、有如:假如;壹旦。
14、大布:粗布;土布。
15、錙銖為富人:意為即使只剩極少的錢,也像很富有的人那樣花費。形容十分慷慨大方。錙銖,本為重量單位,喻指輕微、細小。
16、自留:不用主人開口,自動留下做客。
17、步樾弄影:穿越樹陰,引動光影。
18、所與:所交往的朋友。
19、懼其不詳:擔心以上的敘述不夠詳盡。按,此為反話,文末銘文曰“不求乎備而務實焉,明乎其有恥也”,可見作者有意如此處理。因為墓誌銘通常羅列死者優點,往往言過其實,故作者刪繁就簡,突出其父親的特點個性。
20、諱某:名某。因為避諱,不能寫出自己父親的名字。諱,即名字。在世曰名,辭世曰諱。按,作者父親名晚立。
21、先大父不獲與甘大母同養:祖父沒有與祖母甘氏壹同得到父親的供養。先大父,已故的祖父。大母,祖母。這是從譚元春的角度稱呼,對其父而言,則是其父母。
22、嘉靖辛酉:嘉靖四十年(1561)。
23、萬歷丁未:萬歷三十五年(1607)。
24、萬歷甲寅:萬歷四十二年(1614)。
25、祔:合葬。
26、子六人:按,元春兄弟六人,除元春外,唯其二弟元聲、四弟元禮能文。元聲號遠韻,元禮號服膺,皆與鐘惺有交往。
27、適:出嫁;嫁給。
28、許字:應允嫁與;許配。
29、備:詳盡;完備。
30、有恥:有羞恥心;知恥。語出《論語·為政》:“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有恥且格,意為人知羞恥就能向善歸正。
31、指:旨意。
作者
譚元春(1586-1637),字友夏,號鵠灣,又號衰翁,湖廣竟陵(今湖北天門市)人。天啟七年(1627)湖北鄉試第壹。崇禎十年(1637)再次赴京師會試,病逝於途中旅店。好旅遊,足跡遍東南;喜交友,友朋甚眾。詩文標舉“性靈”,同鄉鐘惺引為同道,時稱“鐘譚”。萬歷末年,二人評選《詩歸》,影響頗著,以致其詩派盛行,世稱“竟陵體”。有《嶽歸堂合集》《鵠灣集》等傳世。作者22歲時,其父病逝,八年後,即作者三十歲時下葬,本文就是當時他為自己父親所作的墓誌。
評析
儒家強調厚葬,重視孝道,自古以來文集之中,墓誌、碑銘占有相當比重。然而這類文字多由死者親屬出資請人撰寫,作者與死者多不相識,通常根據家屬提供的生平資料(行狀)稍作潤色而已;即使相識,又受習慣思想和固定程式的束縛,往往內容空洞,形式呆板,虛言假語充斥其中,諛墓文字不勝枚舉。明代以來,隨著文學思想的演進,開始有人嘗試改變這種現象,力求用充滿真情的文字,為死者留下生動寫照。明代中期,李夢陽《梅山先生墓誌銘》就曾以回憶錄和對話體的形式,悲情四溢地陳述商人朋友梅山先生的生平事跡,以及自己與他相識相知的經過。而眼前的這篇撰於晚明的墓誌,更是旗幟鮮明地提出要打破虛誇不實的風氣,為後世留下壹個真實的父親的形象。
作者精心塑造的,其實只有兩點:壹是父親早年就從老嫗的深情供祭中領悟,做人要施人以德。這壹段經歷,無疑影響到父親今後的為人;二是突出父親勇於改過、容易相處、樂觀爽朗的為人,強調他是壹個自己快樂並且能使周圍的人壹起快樂的人。作者父親的直率樂觀,曾給許多人留下深刻印象。鐘惺也說,譚太公(指作者父親)是壹個“豪朗人”。盡管他與作者交往在先,但是與譚太公的相識相知,卻並未通過作者。譚太公病重之際,鐘惺前往探視,譚太公不僅沒有因為患病而愁眉苦臉,也沒有因為不久於人世而憂心忡忡,相反,穿戴齊整,親自出門迎客,照常談笑風生,以至於“酣暢謔浪之聲達於外”。(參見鐘惺《祭壇太公文》)可見本文所謂“快人”,真正將其父親的性格特點概括出來了。
“人茍以名行自治,又使人望而稱為快人;既死,而眾人耳目之前覺少壹快人”,這就是壹個真實的並且活得有價值的人。然而,“以古今人之德業文章,並集於親人之身”的現象,至今到處可見。壹次妳,如何真實地總結死者壹生,如何表達哀思之情,如何擺脫“八股”,其實仍需三思。
相關鏈接
1、明歸有光《寒花葬誌》,載《四部叢刊初編》本《震川先生集》卷二十二。敘述家中壹個婢女生前的小事,寄托深沈哀思,以及對往事的留戀。文辭潔凈生動。
2、清袁枚《祭妹文》,載江蘇古籍出版社版《袁枚全集》。情真意切,抒情味濃。祭文之名作,或謂與韓愈《祭十二郎文》、歐陽修《瀧岡阡表》鼎足而三。
3、清沈復《浮生六記》,上海古籍出版社《明清小品叢刊》之壹。全書六卷,前四卷分別為閨房記樂、閨情記趣、坎坷記愁、浪遊記快,追憶與亡妻婚前婚後的生活瑣事,甜蜜和煩愁中蘊蓄著無窮真摯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