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壬術源本律歷,旁通羲象,組織繁復,義理玄奧。其最早之形成,當在春秋時期,略晚於《周易》。《國語·周語》載有周景王向伶州鳩問律:
王曰:“七律者何?”(伶州鳩)對曰:“昔武王伐殷,歲在鶉火,月在天駟,日在析木之津,辰在鬥柄,星在天黿。……歲之所在,則我有周之分野也,月之所在,辰馬農祥也。……自鶉及駟七列也。南北之揆七同也,凡人神以數合之,以聲昭之。數合聲和,然後可同也。故以七同其數,而以律和其聲,於是乎有七律。王以二月癸亥夜陳,未畢而雨。以夷則之上宮畢,當辰。辰在戌上……”由以上文字,當看出是六壬術中天地盤上下相加之模型,即源本於律歷者。
六壬根於天文,以月將加時,演四課而發三傳,用以模擬事物運動發展的過程,即乃幹支五行配合成課而推算,後人雖列六十四課體來比附六十四卦,但其內在體系與周易卦爻並無相涉,二者是各自並行的學術系統。《後漢書·律歷誌》亦有“古之人論數也,曰‘物生而後有象,象而後有滋,滋而後有數。’然則天地初形,人物既著,則算數之事生矣。記稱大橈作甲子,隸首作數。二者既立,以比日表,以管萬事。”無片言只字提及卦爻。以至於清朝六壬家張鋐著《六壬說約》,有謂六壬當始於大橈,成於隸首之言論。
今世所傳之六壬占蔔書年代最早者,為《黃帝龍首經》、《黃帝授三子玄女經》、《黃帝金匱玉衡經》三書。晉葛洪《抱樸子·遐覽篇》有《龍首經》之名。《隋書·經籍誌·五行類》有《黃帝龍首經》二卷。查《龍首經》中所占諸術,第十法雲:“功曹廷掾為土官……外部吏及內不屬五曹者,皆屬功曹”,第四十九法“占諸吏謀對計簿當見上官知喜怒法”中有:“欲見王者以天壹,諸侯以太常,將軍以勾陳,卿相、二千石以青龍,令長以朱雀”,皆漢時官制。《漢書·翼奉傳》所述:“知下之術,在於六情十二律而已。北方之情,好也,好行貪狼,申子主之;東方之情,怒也,怒行陰賊,亥卯主之。貪狼必待陰賊而後動,陰賊必待貪狼而後用,二陰並行,是以王者忌子卯也。”以及“師法用辰不用日,辰為客,時為主人。見於明主,侍者為主人。辰正時邪,見者正,侍者邪;辰邪時正,見者邪,侍者正。”即是六壬占法,與《龍首經》第九法“占知臣吏心善惡法”相通。以上確證《黃帝龍首經》是漢時之書,六壬術的占法在漢代即已成型。而《黃帝授三子玄女經》、《黃帝金匱玉衡經》雖亦為漢時之書,似當略早於《龍首經》。北齊顏之推《顏氏家訓》卷第七雜藝第十九載:“吾嘗學六壬式,亦值世間好匠,聚得《龍首》、《金匱》、《玉爕》、《玉歷》十許種書,討求無驗,尋亦悔罷。”顏之推因不得其法,以致執假失真,未能有所獲。
東漢時,趙曄的《吳越春秋》和袁康的《越絕書》二書,雜有六壬占蔔的內容,二書屬所謂雜史壹類的散文,的內容都是敘述春秋末年吳越爭霸的史實,主要是根據《國語》,同時還兼采《左傳》、《史記》的記載。魯迅《中國小說史略》第二篇《神話與傳說》中寫道:“趙曄之《吳越春秋》,袁康、吳平之《越絕書》等,雖本史實,並含異聞。”可知二書,雖本史實,但並非史書,在故事鋪敘和人物描寫上,兩書都有不少誇張和虛構的地方,其中顯然融入了有關的民間傳說,或參雜其它已佚亡的史書寫成,而據二書中有伍子胥、公孫聖、範蠡等人的各類占斷,均是用的六壬術,並疑其中有“刑德”、“叢辰”、“孤虛”諸法,只是語焉不詳,然俱包含在六壬占法之類,另外似夾雜有太乙術的壹些術語。
伍子胥占楚平王拘父
以下先就《吳越春秋》所載,布課推衍,其書並非史書,然書成於漢代,故仍有研究價值。
楚國的伍奢為太子太傅,因費無忌的讒毀而遭楚平王系獄三年。公元前522年己卯,平王又因費無忌之言,令伍奢召其二子伍尚、伍子胥去與父親相會,伍奢說長子伍尚為人慈溫信仁,聞召即來,次子伍子胥少好於文,長習於武,文能治邦國,武能定天下,能成大事,為前知之士,豈能召來?使者至伍尚及伍子胥處,雲伍奢已免罪,因久囚系而憂思二子,王欲封二人為侯,奉進印綬,要二人速往見父。書載伍尚、伍子胥聞使者至:
尚乃入報子胥,曰:“父幸免死,二子為侯,使者在門,兼封印綬,汝可見使。”子胥曰:“尚且安坐,為兄卦之。今日甲子,時加於巳,支傷日下,氣不相受。君欺其臣,父欺其子。今往方死,何侯之有?”尚曰:“豈貪於侯,思見父耳。壹面而別,雖死而生。”子胥曰:“尚且無往。父當我活,楚畏我勇,勢不敢殺;兄若誤往,必死不脫。”
伍尚欲去,伍子胥占課知為大兇,必被加害,不去,伍尚不聽子胥之勸,隨使行數百裏往見父,立即被平王執而囚之,伍子胥已潛逃,伍奢聞之,說:“楚國君臣,將來必遭兵戈殺戮之苦!”楚平王遂殺伍奢、伍尚。伍子胥先至宋國,後逃至吳國。
按,據伍子胥之言,推知此課為甲子日巳時醜將:
玄 蛇 後 合
辰 申 午 戌
申 子 戌 甲
財 戌 合 ◎
子 庚午 後 ⊙
兄 丙寅 虎
空 虎 常 玄
醜 寅 卯 辰
青子 巳陰
勾亥 午後
戌 酉 申 未
合 朱 蛇 貴
幹上神戌克支,支上神申克甲,日辰交互相克,此為“蕪淫課”,主兩情相背,家門不正,故伍子胥有“君欺其臣,父欺其子”之語。支上神申乘螣蛇克幹,主有殺身之禍,螣蛇陰神辰,乘玄武,必有欺瞞,去而必兇,當遭謀害。河魁戌加幹發用,成“斬關課”,將逢六合,只利逃亡。傳見白虎驛馬,六合為私門,主隱匿潛藏,逃亡出行,有如神助,永不獲矣。
後伍子胥亡命逃至吳國,助闔閭殺吳王僚,闔閭為王,伍子胥將兵復仇,與孫武大破楚軍,攻入楚國國都,楚國幾乎被滅。伍子胥掘楚平王之墓,鞭其屍三百。
觀伍子胥之占課,確信非尋常撰書者所能偽造,歷史上伍子胥可能確實有此占課,趙曄據史書照錄,或許此類史書早已佚亡而不存。若無此占課,那麽作者趙曄亦必是精於六壬者,不然,他不可能虛構出壹個惟妙惟肖的課式。以六壬判斷思路推論,此課不但深符六壬課義,且與實際事件之發展相吻合,奇哉。
範蠡占吳王赦勾踐
公元前494年丁未,吳越相爭,越國戰敗,越王勾踐降吳,帶範蠡等300余人入吳稱臣為奴。吳王夫差未采伍子胥之諫,不殺勾踐,令其為奴仆,三年後,聽太宰嚭之言,欲赦勾踐。勾踐聞之,心下不寧,慮事有變,召範蠡,範蠡占課後,知吳王不赦,反為兇兆。書載:
範蠡曰:“大王安心,事將有意,在《玉門》第壹。今年十二月,戊寅之日,時加日出。戊,囚日也;寅,陰後之辰也,合庚辰歲後會也。夫以戊寅日聞喜,不以其罪罰日也。時加卯而賊戊,功曹為騰蛇而臨戊,謀利事,在青龍,青龍在勝先而臨酉,死氣也;而克寅,是時克其日,用又助之。所求之事,上下有憂。此豈非天網四張,萬物盡傷者乎?王何喜焉?”
後果伍子胥諫吳王,吳王聽從,不赦勾踐,復拘勾踐於石室。
按,範蠡所占,為十二月戊寅日子將卯時課:
虎 陰 陰 蛇
申 亥 亥 寅
亥 寅 寅 戊
官 戊寅 蛇
財 乙亥 陰
子 申 虎 ◎
蛇 朱 合 勾
寅 卯 辰 巳
貴醜 午青
後子 未空
亥 戌 酉 申
陰 玄 常 虎
範蠡所言之《玉門》,其書暫未可考,《黃帝金匱玉衡經》或與此有相似內容,書中《玉衡章》第五經曰:“時克其日,用又助之,所制之事,上下為憂,神將內戰,是謂天罡四張,萬物盡傷。……天罡者,時用及所治之事皆***克今日,又上下相克,求救不能解,故言四張,百事皆傷,以此時舉事,不成,憂毀傷,家亡。”凡課,占時與用神同克日,為天網課。範蠡之占於卯時,發用寅,俱作日幹戊之鬼,正是天網課。蓋時為目前,用為事始,時、用既為日鬼,如人舉目見天有網,故名天網。占者凡事不能踴躍登高至遠,乃羅網在頭之課,主有囚系災傷,甚至牢獄之災,謀事皆兇,所謂:“天網四張,萬物盡傷”者也。據《玉衡章》第壹經之法,占蒙赦,乃求喜慶之事,以青龍作類神,課中青龍乘午(午,古作勝先,後作勝光,俱是)加酉,落空亡,酉為午火之死地,則喜反成憂,變為不吉之占。故範蠡知吳王不赦勾踐。
伍子胥諫吳王
夫差又囚禁勾踐等人三個月後,伍子胥要夫差殺了勾踐,夫差不再聽伍子胥之諫,赦勾踐回國。書載伍子胥之諫:
子胥曰:“且大王初臨政,負《玉門》之第九,誠事之敗,無咎矣。今年三月甲戌,時加雞鳴。甲戌,歲位之會將也。青龍在酉,德在上,刑在金,是日賊其德也。知父將有不順之子,君有逆節之臣。……大哉,越王之崇吳,吳將為所擒也。惟大王留意察之,臣不敢逃死以負前王。壹旦社稷丘墟,宗廟荊棘,其悔可追乎?”吳王曰:“相國置之,勿復言矣。寡人不忍復聞。”
按,伍子胥之課為三月甲戌日醜時戌將:
合 空 虎 陰
辰 未 申 亥
未 戌 亥 甲
官 申 虎 ◎
子 辛巳 勾 ⊙
兄 戊寅 蛇
蛇 朱 合 勾
寅 卯 辰 巳
貴醜 午青
後子 未空
亥 戌 酉 申
陰 玄 常 虎
日幹甲,德在寅,刑在巳、申,吳王赦勾踐,以日幹及德神為吳王,以刑為勾踐,又以青龍為類神,青龍加酉,落空又加於死地,地盤酉金克甲及德神寅,發用白虎乘申,遙克日幹,故伍子胥言“青龍在酉,德在上,刑在金,是日賊其德也。知父將有不順之子,君有逆節之臣”。子胥認定越王懷有虎狼之心,外執美詞之說以存其身,此心腹之患若不除,日後必為所害。惜吳王不聽。
範蠡占越王歸國
公元前490年辛亥,吳王於是遂赦越王歸國,送於蛇門之外,群臣祖道。書載:
吳王乃引越王登車,範蠡執禦,遂去。至三津之上,仰天嘆曰:“嗟乎!孤之屯厄,誰念復生渡此津也!”謂範蠡曰:“今三月甲辰,時加日昳,孤蒙上天之命,還歸故鄉,得無後患乎?”範蠡曰:“大王勿疑,直視道行。越將有福,吳當有憂。”至浙江之上,望見大越山川重秀,天地再清。……此時萬姓鹹歡,群臣畢賀。
按,範蠡為越王之占課為三月甲辰日未時酉將:
虎 青 青 合
申 午 午 辰
午 辰 辰 甲
財 甲辰 合 ⊙
子 丙午 青
官 戊申 虎
空 虎 常 玄
未 申 酉 戌
青午 亥陰
勾巳 子後
辰 卯 寅 醜
合 朱 蛇 貴
此課何以論之?天罡加幹發用,得斬關課,大利逃亡。三傳辰午申,將乘六合青龍白虎,蓋寅天梁,並天罡加寅為天關,以木克土,三天俱動,六合私門,主隱匿,青龍萬裏驥,可致遠,傳遇救神,逃亡出行,如有神助。此又甲日占,醜貴登天門,辰罡塞鬼戶,六神藏,四煞沒,更吉。又傳見申乘白虎、為斬關得斷,逃者永不獲。《晉書·戴洋傳》載:“越王為吳所囚,雖當時遜媚,實懷怨憤,蠡故用甲辰,乘德而歸,留刑吳宮。”蓋幹為勾踐,支為吳國,甲德在寅,乘支之驛馬,故乘德而歸,申寅相刑,第四課申加午,故留刑吳宮。範蠡所言之“大王勿疑,直視道行。越將有福,吳當有憂”,正是此理。
越王歸國後,臥薪嘗膽,奮發圖強,富國強兵,連施陰謀詭計,十七年後,即公元前473年戊辰,滅吳。
公孫聖為吳王占夢
公孫聖,吳國東掖門亭長越公弟子,少而好遊,長而好學,多見博觀,能知鬼神之情狀。吳王夫差欲伐齊國,忽做壹夢,未知吉兇,先令太宰伯嚭解夢。
伯嚭曾受勾踐賄賂,在夫差面前誹謗伍子胥,極力慫恿夫差伐齊,於是將此夢大大吹噓了壹番,說是大吉之兆,吳破齊國、四夷將服、諸侯朝見、鄰國貢獻,錢財無數雲雲,令夫差大悅,意猶未盡,又令王孫駱召公孫聖來占夢。王孫駱至公孫聖處,書載:
公孫聖伏地而泣,有頃而起。其妻從旁謂聖曰:“子何性鄙!希睹人主,卒得急召,涕泣如雨?”公孫聖仰天嘆曰:“悲哉!非子所知也。今日壬午,時加南方,命屬上天,不得逃亡。非但自哀,誠傷吳王。”
公孫聖知若不說實話,則身名可保全,若對吳王實言,必死於吳王之前。至姑胥臺,仍不顧性命對夫差直言之,據吳王之夢,解說出壹幅幅吳亡的淒慘圖象,又說好戰者必亡,吳將兵敗,夫差將無煙火之食,越軍入吳國伐宗廟、掘社稷,夫差身死。公孫聖又勸夫差按兵修德,切勿伐齊。言畢,夫差大怒,認為自己天之所生,神之所使,叫力士以鐵鎚擊殺公孫聖。公孫聖被殺後,夫差乃使太宰嚭為右校司馬,王孫駱為左校,及從勾踐之師伐齊。
按,公孫聖之占課為壬午日午時亥將:
後 空 勾 後
辰 亥 酉 辰
亥 午 辰 壬
官 庚辰 後
父 酉 勾 ◎
子 戊寅 玄 ⊙
青 空 虎 常
戌 亥 子 醜
勾酉 寅玄
合申 卯陰
未 午 巳 辰
朱 蛇 貴 後
此課,幹上神克幹,支上神克支,大兇之象,屬傾敗之課。《六壬畢法賦》載有“彼此全傷防兩損”壹節,此課主鷸蚌相持,漁人坐收其利。四課不備,幹神歸支,利靜而不利動,幹加支克支,伐齊必先勝,其陰神作日幹之鬼墓克幹,又轉為兇象,後必慘敗。天罡發用為斬關,惟中末空亡,反作鬼墓,斬關不斷,官鬼無制,豈利出兵?幹上辰墓,主國君將亡,亥作天空加支被陰神墓且克之,疆域不存,亡國之象。中傳酉,為幹之空敗,末傳寅,空陷不能制鬼,反作空脫,吳國亡矣。斬關逢中末空,受上神克,主人不能逃亡。故公孫聖所言:“命屬上天,不得逃亡。非但自哀,誠傷吳王。”後來的歷史發展,壹壹如公孫聖所預言。
伍子胥占吳伐齊
吳王夫差殺公孫聖後,公元前489年壬子,使太宰嚭為右校司馬,王孫駱為左校,及從勾踐之師伐齊。伍子胥聞之,諫夫差,說越國正為心腹之患,切勿伐齊,宜先定越而後圖齊。子胥所占曰:
“竊觀《金匱》第八,其可傷也。”吳王曰:“何謂也。”子胥曰:“今年七月,辛亥平旦,大王以首事。辛,歲位也,亥,陰前之辰也。合壬子歲前合也,利以行武,武決勝矣。然德在合,鬥擊醜。醜,辛之本也。大吉為白虎而臨辛,功曹為太常所臨亥,大吉得辛為九醜,又與白虎並重。有人若以此首事,前雖小勝,後必大敗。天地行殃,禍不久矣。”吳王不聽,遂九月使太宰嚭伐齊。
按,伍子胥之占課為辛亥日巳將寅時課:
後 常 陰 虎
巳 寅 辰 醜
寅 亥 醜 辛
官 乙巳 後 ⊙
兄 戊申 朱
子 辛亥 青
朱 合 勾 青
申 酉 戌 亥
蛇未 子空
貴午 醜虎
巳 辰 卯 寅
後 陰 玄 常
伍子胥提到的“《金匱》第八”壹語,即指《黃帝金匱玉衡經》壹書中的《金匱章》,《金匱章》第八經曰:“大吉殺,乙戊己辛壬之日,以配子午卯酉之辰,是謂天地之道,歸殃九醜,……大吉常天之大殺,居其上,行其殺,故曰醜,……大吉臨日辰以舉百事,大兇,大吉加日害長,加辰害少。……如加九者,大兇,禍重至,必有咎,刑戮死亡,流血千裏,萬無全者。”此課雖非子午卯酉四仲日占,但伍子胥仍據此而斷之。醜為大吉,乘白虎臨幹,亦作幹之墓,不利動謀,行兵舉事,必致大兇,緣“白虎並,死喪為敗。”伍子胥所言之“合壬子歲前合也,利以行武,武決勝矣”之判斷,不知出於何處。辛德在巳,而“德在合”,似又以寅作貴人在論。蒿矢格為遠射,所謀皆虛,中傳見金為有鏃,必致傷人。此課幹上神墓幹,支上神脫之,支陰作驛馬賊符克幹,寅為遊都乘亡神,越國居心險惡,將來必被其殃。
後吳伐齊,齊國與吳國戰於艾陵之上,吳國與魯國聯合敗齊。夫差勝後,吳齊暫時結盟。子胥屢諫吳王,說伐齊無用,“越不為沼,吳其泯矣!”越國不可不除。吳差對伍子胥沒完沒了的諫諍十分不滿,加上伯嚭的讒言,公元前484年丁巳,夫差賜伍子胥以屬鏤之劍,迫使其自殺,吳王怨恨子胥,又取子胥屍,盛以鴟夷之器,投於江中。後吳王北會諸侯於黃池,越兵已乘虛進入吳的國都姑蘇,夫差使人以厚禮與越求和。數年後,越大舉伐吳。吳國連年欠收,仍然大興土木,窮兵黷武,精銳已盡死於齊、魯,越大破吳兵。夫差請降求和不成,伏劍自殺,身死國滅,越王勾踐遂稱霸天下。
越王滅吳後,範蠡看出越王長頸鳥啄,鷹視狼步,可與***患難,不能同享樂,久之必被加害,就勸文種離開,文種不聽,於是範蠡乘扁舟,出入三江五湖煙水之中,莫知其所之。範蠡後遊齊國,改稱陶朱公,經商大富。書載:
範蠡既去,越王愀然變色,召大夫種曰:“蠡可追乎?”種曰:“不及也。”王曰:“奈何?”種曰:“蠡去時,陰畫六,陽畫三,日前之神,莫能制者。玄武天空威行,孰敢止者?度天關,涉天梁,後入天壹。前翳神光,言之者死,視之者狂。臣願大王勿復追也。蠡終不還矣。”
按,文種所言,陰畫六、陽畫三、玄武、天空、天關、天梁、天壹、神光等,皆禽遁及六壬占法之術語也,有六壬中斬關課、遊子課之課理。《六壬課經集》雲:“(遊子)或並斬關,為‘絕跡課’,猶如範蠡去越,張良歸山,不欲露跡之態。”次年,正如範蠡所說:“狡兔以死,良犬就烹,敵國如滅,謀臣必亡”,勾踐賜文種以屬鏤之劍,文種伏劍自殺。
東晉戴洋之占課
二十四史中載六壬課占,唯載於《晉書》中東晉戴洋之課敘述最詳。晉成帝司馬衍時,公元339己亥年九月,輔國將軍庾亮鎮武昌,將軍毛寶屯邾城時(今湖北黃岡),軍師戴洋預言有怨賊來報仇,毛寶今年將遭死難,應在五十日內,(《戴洋傳》載:九月,洋言於亮曰:“毛豫州今年受死問,昨朝大霧晏風,當有怨賊報仇,攻圍諸侯,誠宜遠偵邏。”寶問當在何時,答曰:“五十日內。”)毛寶於是把妻室兒女安置在武昌。不久便聞報趙王石虎遣兵來攻武昌,毛寶求救於武昌的庾亮,庾亮認為邾城堅固,沒有迅速派遣援軍救應,庾亮同戴洋同在武昌,戴洋為庾亮起得丁亥日寅將子時課,推知賊兵必來,但不敢攻武昌,會撤退。戴洋丁亥日寅將子時成課,占賊兵攻武昌,戴洋的判斷原文如下:
“十月丁亥夜半時得賊問,幹為君,支為臣,丁為征西府,亥為邾城,功曹為賊神,加子時,十月水王木相,王相氣合,賊必來。寅數七,子數九,賊高可九千人,下可七千人。從魁為貴人加丁,下克上,有空亡之事,不敢進武昌也。”以上占課見《晉書·戴洋傳》,篇中占驗甚多,稱其人“所占驗者,不可勝紀。”
按,戴洋之課,占於東晉成帝鹹康五年,年幹支己亥,公元339年12月3日,農歷十月十六。小雪後9天,大雪前。月建亥,月將寅。
空 常 陰 貴
卯 醜 亥 酉
醜 亥 酉 丁
財 乙酉 貴 ⊙
官 丁亥 陰
子 己醜 常
朱 蛇 貴 後
未 申 酉 戌
六午 亥陰
勾巳 子玄
辰 卯 寅 醜
青 空 白 常
按此課傳,並無遊都,“不見遊都視天乙,臨處還同都將推。”天乙貴人酉加幹發用,故賊兵必來。“有時幹上乘空者,正時加減不虛傳”,正時子,地盤子上臨寅,寅7數,子9數,故戴洋斷曰賊多則九千人,少則七千人。天乙酉加丁發用,酉落空,丁克酉,冬占酉休囚,故斷不敢攻武昌,不攻城而退。
石虎之兵果然未攻武昌,卻去攻下邾城,邾城將士被追兵逼趕而跳江淹死的有六千人,守將毛寶亦被淹死,正應了戴洋在九月時的預言。然課中未盡之理,今再縷析之:幹為武昌,支為邾城,三傳回還,幹上貴人,自幹傳支,賊兵必然遊走而掩襲邾城。末傳醜加支克支,幹上酉乘吊客,支上醜乘喪門,“喪吊全逢掛縞衣”,太常又主喪服,故三軍皆服縞素,主帥必然無幸,邾城其危乎!
史料中的其它占課記載
古時善六壬者,《吳越春秋》則載伍子胥、範蠡、文種、公孫聖,《晉書》載戴洋,《龍城錄》載馮存澄,《新五代史》載梁太祖,《夷堅誌》載蔣堅,《稗史》、《堯山堂外紀》載朱允升,《徽州府誌》載程九圭,《松江府誌》載陳鯤,《蘇州府誌》載徐大衍、皇甫焯,《寧波府誌》載王坡,《浙江通誌》載程山人。另外古今書籍中載善六壬者,漢時東方朔、翼奉,三國時管輅,晉時郭璞,唐時李靖、李淳風、徐道符、李筌,宋時楚衍、楚芝蘭、周克明、苗公達、邵彥和、徐復、淩福之、祝泌,元時耶律楚材、劉秉忠、田忠良,明時劉伯溫、劉日新、朱恒、楊繼盛,清時郭禦青、陳公獻、戴尚文、張官德、劉赤江,民國時張其鍠、袁樹珊、韋千裏等。古今蒿裏隱逸之士,精於六壬者不少,惜多不具載。
《漢書·翼奉傳》載翼奉所言:“乃正月癸未日加申,有暴風從西南來。未主奸邪,申主貪狼,風以大陰下抵建前,是人主左右邪臣之氣也。平昌侯比三來見臣,皆以正辰加邪時。辰為客,時為主人。以律知人情,王者之秘道也,愚臣誠不敢以語邪人。”其中“正月癸未日加申”即月將加正時成六壬課,其余亦雜有“風角”之術。又有“今白鶴館以四月乙未,時加於卯,月宿亢災,與前地震同法。臣奉乃深知道之可信也。”亦乙未日月將加卯時成課。於術數占候之學,翼奉主張“顯諸仁,藏諸用。露之則不神,獨行則自然矣。”然哉。
精於占驗者,史書中濃墨重彩記述的唯管輅、郭璞二人,但並未言二人會占六壬。後世流傳有《六壬管輅神書》題管輅撰,《大六壬九天中黃經》、《鬼賊中黃五變經》、《六壬玉照定真經》題郭璞撰。管郭二人乃歷史上占蔔最著名者,豈有不知六壬之理。《三國誌·管輅傳》載管輅之風角占,與六壬頗通,或許二術兼而用之者乎?《管輅傳》雲:
輅至列人典農王弘直許,有飄風高三尺餘,從申上來,在庭中幢幢回轉,息以復起,良久乃止。直以問輅,輅曰:“東方當有馬吏至,恐父哭子,如何!”明日膠東吏到,直子果亡。直問其故,輅曰:“其日乙卯,則長子之候也。木落於申,鬥建申,申破寅,死喪之候也。日加午而風發,則馬之候也。離為文章,則吏之候也。申未為虎,虎為大人,則父之候也。”
據此文,推其課當為申月巳將乙卯日午時課:
蛇 朱 朱 合
醜 寅 寅 卯
寅 卯 卯 乙
財 醜 蛇 ◎
父 子 貴 ◎⊙
父 癸亥 後 ⊙
勾 青 空 虎
辰 巳 午 未
合卯 申常
朱寅 酉玄
醜 子 亥 戌
蛇 貴 後 陰
據風角書,凡占風,須明知八卦,審定幹支,或上或下,或高或卑,俱無乖越,然後可驗。風暴疾,南北無定,交錯離合,氛埃相註,此風之應必在人主。管輅所占,今用六壬試論之。此風應在主人王弘直,當日乙卯,幹上卯,震宮所屬,震為長男,故又應在王弘直的長子。正時午,午為馬,乙卯為陰日,地盤午上乘青龍驛馬,青龍為吏,吏乘馬,主有官吏來,日支卯上臨寅,卯為門戶,寅乘朱雀,朱雀主文書信息,卯乘信神、天雞二煞,卯加幹,以上可知有信息至,寅卯屬木,為東方,以上可解作東方當有馬吏至。風從申上來,未乘白虎,加申,白虎主死喪,幹上六合為子,六合乘卯墓於未,地盤申克卯木,申為白虎本家,乘太常,太常為孝服,驛馬巳乘破碎煞,必為兇訊,朱雀作月破加卯,門戶有悲泣之聲,故主長子死喪。
托名柳宗元所著之書《龍城錄》卷下載有《明皇識射覆之術》壹節,載馮存澄為唐明皇李隆基占課,所言“合”、“斬關”、“鑄印乘軒”,皆六壬之課格,唯“合”為省略詞,或有脫字。全文如下:
上皇始平禍亂,在宮所與道士馮存澄,因射覆得卦曰“合”,因又得卦曰“斬關”,又得卦曰“鑄印乘軒”。存澄啟謝曰:“昔此卦三靈為最善,黃帝勝炎帝而筮得之,所謂合因斬關,鑄印乘軒,始當果斷,終得嗣天。”上皇掩其口曰:“止矣,默識之矣。”後即位,應其術焉。
《新五代史·賀瑰傳》載梁太祖朱溫用六壬占得斬關課,以奇計出兵,擒賀瑰,朱溫盡殺降卒三千人,而獨留賀瑰。後賀瑰感太祖不殺,誓以身自效,累遷相州刺史、宣義軍節度使。
梁太祖略地至中都,得降卒,言瑰等兵趨待賓館矣!以六壬占之,得“斬關”,以為吉,乃選精兵夜疾馳百裏,期先至待賓以逆瑰,而夜黑,兵失道,旦至鉅野東,遇瑰兵,擊之,瑰等大敗。瑰走,梁兵急追之,瑰顧路窮,登冢上大呼曰:“我賀瑰也,可勿殺我!”太祖馳騎取之。
《宋史·忠義傳》載宣和時,金兵圍代州,代州沿邊安撫副使史抗,用六壬課占雁門關役,知城必陷,次日與二子突圍,俱戰死。史載:
金人圍代急,抗夜呼其二子稽古、稽哲謂曰:“吾昔語用事者‘雁門控制壹道,宜擇帥增戍以謀未形之患,若使橫流,則無所措矣’。言雖切,皆不吾省。今重圍既固,外援不至,吾用六壬術占之,明日城必陷,吾將死事,汝輩亦勿以妻子為念而負國也。能聽吾言,當令家屬自裁,然後同赴義。”二子泣曰:“唯吾父命。”明日,城果破,父子三人突圍力戰,死於城隅。
《宋史》楚衍傳載:楚衍,開封阼城人。少通四聲字母,裏人柳曜師事衍,裏中以先生目之。衍於《九章》、《緝古》、《綴術》、《海島》諸算經尤得其妙。明相法及《聿斯經》,善推步、陰陽、星歷之數,間語休咎無不中。自陳試《宣明歷》,補司天監學生,遷保章正。天聖初,造新歷,眾推衍明歷數,授靈臺郎,與掌歷官宋行古等九人制崇天歷。進司天監丞,入隸翰林天文。皇佑中,同造《司辰星漏歷》十二卷。久之,與周琮同管勾司天監。
有皇佑三年辛卯歲三月丙午日,仁宗皇帝宣楚衍,立夏日占課,衍依課奏對罷。帝又占陳貴妃六甲,年二十二歲?/
PS:
六壬術表面看是壹種唯心的占測方術,實
際上也包含著合理的內核,乃是壹種樸素的思維運行方式,能提高人們思考問題和處理事
物的能力,向人類提供智慧。六壬術蘊涵的哲理和智慧,值得我們去發掘、研究和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