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第十三條規定,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護照簽發機關不予簽發護照:
(1)?不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無法證明身份;
(3)?在申請過程中弄虛作假的;
(4)?被判處刑罰正在服刑的;
(5)?人民法院告知有未了結的民事案件不能出境的;
(6)?屬於刑事案件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
(7)?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認為出境將危及國家安全或者對國家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