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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調新議

在詞體入樂的時代,詞調是用於演唱歌詞的樂曲,是詞體存在的音樂形態。對於詞調所代表的音樂樣式,必須要有清楚而辯證的認識。壹方面,它並非像某些研究者所說的那樣,“每個人都可以憑自己音色音域和歌唱才能、以自己掌握的語言以及對詞作意趣的體會等,依字聲化為樂音旋律”,“非但同壹詞調的每壹詞作唱起來都不壹樣;同壹詞作不同人唱起來都不壹樣;同壹人唱同壹詞作在不同時間不同場合也不壹樣”(洛地《詞體構成》,中華書局2009年版)。因為倘然果真如此,詞調的存在便失去了根本意義,自然也不可能產生“詞調”這樣的歷史概念。這種說法的失誤之處在於將唐宋詞之“歌唱”誤認作“自由吟唱”,後者當然在中國音樂文學史上長期存在且很重要,但絕非唐宋詞的主流歌唱方式。另壹方面,它也不可能如同當今歌曲的歌譜壹樣,有確定不變的調高、節奏、旋律、快慢、強弱。因為那是西洋音樂傳入中國後才有的事情,中國古代音樂並未追求也未實現這樣的精密程度,而是走向壹條更加自由也更為寫意化的道路。二者之區別恰如西洋畫法中的焦點透視和中國畫法中的散點透視。宋代詞樂對應的樂譜,流傳至今的僅有姜夔《白石道人歌曲》中所記十七首旁譜,但記載非常簡單,以至於諸多研究者常有宋代詞樂難以復原的慨嘆,這也從壹個側面說明了宋代詞調在音樂上的嚴整程度。

唐宋時期,詞調的傳播極為廣泛,在流傳過程中必然產生變化。難以設想,就地域而言,西起西夏,東至高麗,廣為傳唱的柳詞就壹成不變;就時代而言,從晚唐五代到北宋,《浣溪沙》能完全傳承最初的唱法。由此看來,詞調名(詞牌)雖然固定,但詞調所代表的音樂形態,只能是基本穩定又相對靈活的節奏、旋律梗概,處於變化和不變的辯證統壹當中。這類樂曲形態,宋人曾稱之為“腔”“腔子”“腔調”:

荊公雲:古之歌者皆先有詞後有聲,故曰:“詩言誌,歌永言,聲依永,律和聲。”如今先撰腔子後填詞,卻是“永依聲”。(《侯鯖錄》卷七)

古人作詩,只是說他心下所存事。說出來,人便將他詩來歌,其聲之清濁長短,各依他詩之語言,卻將律來調和其聲。今人卻先安排下腔調了,然後做語言去合腔子,豈不是倒了!(《朱子語類》卷七八)

從中明確可見“腔子”“腔調”是指事先已存在樂曲。再如宋代胡仔所說:“舊詞高雅,非近世所及。如《撲蝴蝶》壹詞,不知誰作,非惟藻麗可喜,其腔調亦自婉美。”(《苕溪漁隱叢話》後集卷三九)其中,“亦自婉美”的“腔調”只能是與“藻麗可喜”的文詞相對,也就是指樂曲。

漢代鄭玄認為:“《易》壹名而含三義:易簡壹也,變易二也,不易三也。”(《周易正義序》引)“腔調”也即唐宋詞調同樣具有這三個方面的特性。所謂“易簡”,是指它與歌唱後的演繹相比,原本只是相對簡單的音樂旋律梗概。所謂“變易”,是指它會隨著不同歌者的表演而在襯音、節奏、音色等方面呈現出不同的面貌。所謂“不易”,是指它雖有變化但不能脫離既定的基本旋律,因而也就有固定的調名存在。這和中國另壹傳統藝術門類——書法的情況極為類似。同樣壹字,不同的書法家書寫時盡可以根據自己的藝術個性加以變化,如果墨守成規,對前人亦步亦趨的話,還會被譏作“臨帖”。但無論怎樣變化,所寫的只能是這個字而並非另造新字,可謂“百變不離其宗”。借用禪宗的話語來說,萬川映月,萬川之月又只是壹月。詞調所代表的音樂形態和書法壹樣,同為中國傳統藝術精神的顯現。具體而言,“腔調”的穩定性保證了詞體的存在,“腔調”的靈活性則使得依調填詞時增損字詞產生了諸多可能,這恰為眾多的填詞家和樂工歌女們留下了可自由發揮的空間,也使得壹調多體現象廣泛存在。

正因為詞調所代表的是基本固定又相對靈活的旋律梗概,將這壹旋律改動調整後就可能產生了新的詞調。“宋人精於音律,凡遇舊腔,往往隨心增損,自成新聲。”(《詞譜》卷壹三)“舊腔”與“新聲”這兩個詞調間存在著衍生關系或者說是親屬關系。詞中的“偷聲”“減字”“攤破”等作法,就是加減音節後籍舊調而生成新曲。再如姜夔詞集中有《杏花天影》《瑞鶴仙影》,夏承燾論《杏花天影》曰:“此詞句律,比《杏花天》只多‘待去’‘日暮’二短句,亦猶白石自度曲《淒涼犯》名《瑞鶴仙影》,與《瑞鶴仙》大同小異。依舊調作新腔,命名曰‘影’,殆始於歐陽修《六壹詞》之《賀聖朝影》《虞美人影》,殆謂不盡相合,略存其影耶?”(《姜白石詞編年箋校》卷二,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版)可見此類詞調均是依據已有詞調改編而成,所以調名上存在明顯關聯。宋詞中還有舊曲翻新之後另立新名者,二者調名從字面上看不出聯系。如周密的《采綠吟》就是由《塞垣春》改制而成,其詞序雲:

甲子夏,霞翁(引者註:指楊纘)會吟社諸友逃暑於西湖之環碧。琴尊筆研,短葛巾,放舟於荷深柳密間。舞影歌塵,遠謝耳目。酒酣,采蓮葉,探題賦詞。余得《塞垣春》,翁為翻譜數字,短簫按之,音極諧婉,因易今名。

“翻譜數字”即改變若幹字所對應的音,由此生成的《采綠吟》就算是新曲,因此另立新名。

只要還處在普遍的傳唱之中,詞調就必然會因為適應不同歌唱的要求而不斷進行自我調整,處於壹個動態的、發展的、變化的過程當中。只有當詞與音樂完全脫離關系後,徹底從“場上之曲”變成“案頭之文”,它的體制形態才可能最終固定。“蓋棺定論”,這四個字或許可以用來評價詞調。唐人長於作詩,唐代詩格中卻少見“平平仄仄平平仄”這樣的格式描述;宋人工於填詞,宋代也少見詞譜、詞韻類的著作,其中的緣由也值得深思。

需要深入辨析的是關於平仄的問題。同調的詞作具備某種***通的平仄格式,也即後世總結出的詞譜。對於這種現象,有兩種相反的解釋。壹種認為詞是“依曲定體,依樂段分片,依詞腔押韻,依曲拍定句,審音用字”(吳熊和《唐宋詞通論》,商務印書館2003年版),也即是由音樂旋律決定了詞的平仄,改換平仄自然會影響歌唱。另壹種則認為,詞是“依字聲化為旋律”(《詞體構成》),也即將平仄四聲化為音樂旋律,近於昆曲等的“依字行腔”。這兩種說法都有壹定道理,因為這兩種情況在宋詞演唱中都實際存在,但仍是不夠全面。

歌曲包括樂曲和歌辭兩個方面,除了原始先民們和勞動民眾信口而成的歌唱也即所謂“天籟”外,音樂旋律和文字內容總有產生的先後順序。例如在現代歌曲的創作中,或者先作詞後作曲,或者先作曲後作詞。而從唐宋音樂史料來看,當時的辭樂配合方式有三種:選辭配樂、為辭譜曲、按曲填辭。就選辭配樂而言,並未要求所選之辭具備某種固定的平仄格式,而是有相當的隨意性,唐代七絕入樂的情況就充分說明了這壹點。就為辭譜曲而言,“腔格對於字調的適應只能是音樂化的大體適應”,“而非刻板摹擬的適應”(於會泳《腔詞關系研究》,中央音樂學院出版社2008年版),不存在聲調完全決定旋律線的可能。如果過分誇大“依字行腔”,就“或多或少地忽視了其他方面的制約作用”(劉正維《中國民族音樂形態學》,西南師範大學出版社2007年版)。

嚴格意義上的按曲填辭,也就是後人所說的“依調填詞”,並非起源於唐朝,早在梁代就曾經得到過運用。《古今樂錄》中有這樣的記載:

梁天監十壹年冬,武帝改西曲,制《江南上雲樂》十四曲,《江南弄》七曲:壹曰《江南弄》,二曰《龍笛曲》,三曰《采蓮曲》,四曰《鳳笛曲》,五曰《采菱曲》,六曰《遊女曲》,七曰《朝雲曲》。又沈約作四曲:壹曰《趙瑟曲》,二曰《秦箏曲》,三曰《陽春曲》,四曰《朝雲曲》,亦謂之《江南弄》雲。(《樂府詩集》卷五引)

梁武帝蕭衍所制的《江南弄》七曲,實質是圍繞樂曲《江南弄》所寫的七首歌詞,沈約所作也是如此,郭茂倩《樂府詩集》中就分別將它們稱作“《江南弄》七首”和“《江南弄》四首”,蕭綱的另外三首和作《江南曲》《龍笛曲》《采蓮曲》也被題名作“《江南弄》三首”。試看蕭衍的《江南弄》、蕭綱的《江南曲》和沈約的《陽春曲》:

眾花雜色滿上林,舒芳耀綠垂輕陰。連手躞蹀舞春心。舞春心,臨歲腴。中人望,獨踟躕。

枝中水上春並歸,長楊掃地桃花飛。清風吹人光照衣。光照衣,景將夕。擲黃金,留上客。

楊柳垂地燕差池,緘情忍思落容儀。弦傷曲怨心自知。心自知,人不見。動羅裙,拂珠殿。(《樂府詩集》卷五)

這十四首歌辭“體制似詞,乃樂府之變格”(江順詒《詞學集成》卷壹)。它們屬於“清商曲辭”,所依據的是清商樂。而清商樂後來在唐太宗時也被列入“十部樂”當中,被視為燕樂的組成部分(詳見《宋史·樂誌》)。這些歌辭的句式都完全相同,是典型的按曲填辭之作,這與晚唐時期“依曲拍為句”的方式已沒有太大差別,但是並沒有統壹的平仄格式。後來隋煬帝和王胄所作的《紀遼東》屬於“近代曲辭”,“近代曲辭”與詞的關系更為密切,白居易等人的《憶江南》、韋應物等人的《宮中調笑》是中唐文人詞的代表,都被列入“近代曲辭”當中。《紀遼東》可以被視為“曲子詞”的濫觴,平仄方面的情況也與梁代《江南弄》等類似。直至唐代的敦煌曲子詞,同調之作都很難說有相同的平仄格式存在。

從上古歌謠到《詩經》再到漢樂府,詩主要是以歌詩的形態存在。詩樂分離之後,才產生了徒詩。徒詩為了追求自身的音樂美感開始格外註重四聲的配合,於是產生了“永明體”,繼而演化出唐代的律詩。從根本意義上說,詩律是詩樂分離的產物。伴隨著燕樂輸入和詩歌傳唱,詩樂的再次結合催生出了曲子詞,曲子詞的定格化最後產生了詞律,詞律是詩樂再次結合的產物。調和平仄乃至四聲固然有助於辭樂之配合,但若以為二者存在著決定關系則屬片面誇大。冒廣生1941年發表的《四聲鉤沈》中就認為:“嘌唱只有抗墜,若斷若續,無句讀也,故句讀可破。絲竹只有工尺,為高為低,無平仄也,故平仄可移。”(《冒鶴亭詞曲論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就早已明確指出了詞調與詞作二者間僅是壹種大致對應關系,歌詞對詞調的適應存在自由度和靈活性。

對於明清兩代詞譜中所總結出的詞體格律而言,它的產生起初確實有辭曲配合的原因,但更多的則是因為對經典作家作品的擬作。例如周密《解語花》詞序中說:“羽調《解語花》,音韻婉麗,有譜而亡其辭。連日春晴,風景韶媚,芳思撩人,醉撚花枝,倚聲成句。”顯然,周密“倚聲成句”是在“有譜而亡其辭”的前提下才出現的,因此他才會在詞序中詳細交代。從這段記載中可以推斷出,宋代詞人許多情況下其實都是依據他人詞作為樣本來填詞。這種擬作方式,有些類似於唐代酒令中的令格,***通的平仄格式就是它的自然產物。例如周邦彥曾規範詞調,其詞作以工整見稱,宋人所作自然多仿擬周詞。據張炎《詞源》記載,楊纘作有《圈法周美成詞》壹書,明顯就是以清真詞作為典範。

元代詞樂失傳之後,後人就更只能是按唐宋人之作來填詞了。詞譜中所歸納出的固定平仄格式確實是壹種普遍,但並不是因為音樂要求才必然如此。正好相反,這種擬作的根本原因往往在於後來作者音樂才能的相對欠缺。兩宋時期,文人填詞者比比皆是,但精通音律者畢竟是少數。對於多數文人而言,填詞的捷徑就是模仿那些優美動聽、廣為傳唱的名家之作。這種做法淵源有二:其壹,填詞和作樂府詩壹樣,原本都以固定的曲調名稱作為題目。其二,“擬體”在漢魏六朝文學中占有特別重要的地位,唐宋時期也仍是比較常見。那麽,填詞的這種仿效也可以看成是從“用其題”到“效其體”。因為試想兩宋之時,並無後世詞譜類書籍傳世,文人也不可能普遍通曉音律、按樂填詞,但如今又確能從宋詞中總結出平仄格式來,最大的可能就是仿作。細考“按調填詞”的源頭,就可以佐證這壹結論。

《晉書·樂誌》雲:“漢時有《短簫鐃歌》之樂,列於鼓吹,多敘戰陣之事。及魏受命,改其十二曲,使繆襲為詞,述以功德代漢。……吳亦使韋昭制十二曲名,以述功德受命。”所說的是曹魏的繆襲將漢《短簫鐃歌》改為《魏鼓吹曲》十二曲,並為之重新作詞。此後,吳國韋昭也同樣改制十二曲為《吳鼓吹曲》並填詞,其目的都是為了表明自己是承襲漢朝的正統所在。韋昭所作的樂府辭,就有不少和繆襲所作字數、句數完全相同。如漢曲《思悲翁》,繆襲改名為《戰滎陽》,韋昭改名為《漢之季》,均是以首句命名,全篇如下:

戰滎陽,汴水陂。戎士憤怒,貫甲馳。陳未成,退徐滎。二萬騎,塹壘平。戎馬傷,六軍驚。勢不集,眾幾傾。白日沒,時晦冥。顧中牟,心屏營。同盟疑,計無成。賴我武皇,萬國寧。

漢之季,董卓亂。桓桓武烈,應時運。義兵興,雲旗建。厲六師,羅八陣。飛鳴鏑,接白刃。輕騎發,介士奮。醜虜震,使眾散。劫漢主,遷西館。雄豪怒,元惡僨。赫赫皇祖,功名聞。(《樂府詩集》卷壹八)

二作字句格式完全相同,“凡二十句,其十八句句三字,二句句四字”(《樂府詩集》卷壹八)。此外還有好幾首都是同樣情況,就連長達百余字的《通荊門》也和繆襲的《平南荊》格式壹致(詳見蕭滌非《漢魏六朝樂府文學史》)。這壹事例足以說明兩點。其壹,亦步亦趨、格式壹致的填辭方式起源於擬作,類似於漢魏六朝詩中的擬體。這種作法在六朝時期尚不多見,在唐代經過充分嘗試後,最終盛行於南北宋。其二,依照相同樂曲填制歌辭,平仄格式相同絕非必要條件。因為三國時尚無此觀念,更不可能有此作法。

《古今樂錄》雲:“《漢之季》者,言孫堅悼漢之微,痛董卓之亂,興兵奮擊,功蓋海內也。當漢《思悲翁》。”(《樂府詩集》卷壹八引)“當”為樂府詩之術語,其意即同於“代”。據此,我們就對宋代賀鑄改動詞調的作法有了重新理解。賀鑄填詞經常依據詞意改動調名,如改《鷓鴣天》為《半死桐》,往昔論者經常以為只是賀鑄特意出奇的作法,實則淵源有自。我們也可以推想宋人填詞實際也頗多韋昭壹樣的擬作方式。對此。蕭滌非有極好論述:

按準前式,率由舊章,不必求之聲調之本身,而所作即不難播之弦管,協於歌喉。故填詞者愈多,知音者愈少。填詞之技術愈精,創調之能力斯愈弱,觀乎兩宋,概可知矣。然而世不乏綴文之士,而識曲者恒寡;擬聲之事甚難,而填詞之作易工,則厥後此道之風行,亦勢所必至也。(《漢魏六朝樂府文學史》,人民文學出版社2011年版)

綜上所述可見,詞調形態及詞調名、詞調、詞作三者之間的關系,遠比目前所認識的要豐富復雜得多,這或許是詞學走向縱深研究的壹個突破口。本文僅是嘗試著提出了相關問題,期待著學界進壹步的研究。

(作者單位:華南師範大學文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