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長青(1899—1946?),本名俊生,字長青(又作長清、長卿),以字行,福建侯官(今福州)人。付梓印行於1933年的《文心雕龍雜記》,是他在無錫國學專修學校任教期間完成的壹部著作。全書對《文心雕龍》逐篇加以校註(僅《議對》《才略》兩篇未曾論及),內容包括主旨闡發、文字校勘以及對前人研究成果的征引和駁正。盡管其內容稍顯單薄,分析尚欠周詳,但依然是現代龍學史上壹部頗具特色的著作。然而由於此書原為私人自印本(版權頁上所署發行者為“福州鋪前頂程厝巷葉宅”),故流傳未廣,知者寥寥。目前僅見詹锳先生在《文心雕龍義證》(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中對書中議論多有征引,而諸多龍學史專著卻並無論及。本文擬鉤稽相關史料,對其撰述背景和學術特點略作紹介平議。
壹
在清光緒二十九年(1903)頒行的《奏定大學堂章程》中,文學科大學中國文學門科目內明確列有“古人論文要言”,規定授課內容為“歷代名家論文要言(如《文心雕龍》之類,凡散見子史集部者,由教員搜集,編為講義)”。說明《文心雕龍》等傳統詩文評著作已經被正式納入現代大學的課程體系之中,用於進行專業的文學教育。根據1933年編纂的《無錫國學專修學校概況》,在該校當時的課程表中,選修科辭章類的“文學批評”壹項裏確實依照規定列有《文心雕龍》這門課程。由此不難推知,《文心雕龍雜記》原本是葉長青為教學之需而編著的壹部講義。
《文心雕龍雜記》卷首冠有陳衍、黃翼雲所撰兩篇序言,對此書多有褒獎。陳氏在序中說:“長青富著述,近又出視《文心雕龍雜記》,其所獻替,雖使彥和復生,亦當俯首,紀河間以下毋論矣。讀劉著者,可斷言其必需乎此也。”推重此書議論精當,不但劉勰應當俯首拜服,紀昀等前代研究者更是相形見絀。黃翼雲在序言中也同樣提到:“長青葉先生劬學嗜古,著作甚富,邇箋《詩品》方畢,復取敦煌古本正今本劉著之舛誤,使讀者曉然於縑帛時代因傳鈔而脫漏,而臆改,致失其真,為之疏通證明,歸於完善。更舉諸家評本劄記,矯其偏頗。其研慮之精,條舉之密,皆至愜當可傳。”對其在校勘、疏證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績大為稱賞。然而揆諸事實,卻令人感到兩人所言均有揄揚失當之嫌。葉氏雖然利用敦煌出土的唐寫本對《文心雕龍》加以勘訂,卻僅是羅列異同而並未判定是非;雖然征引過明清以來多家論說,但自己所做評斷闡發其實並不多。陳、黃兩位如此推許,固然有出於禮節考慮而不得不加以溢美的緣故;不過與此同時,恐怕還應該註意到此書原屬於課堂講義,其主要作用是為課堂講授提示線索,在具體授課時,教師完全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借題發揮。因而只需粗陳梗概便已足夠,並不要求事無巨細,面面俱到。要對此書做出恰如其分的評價,必須充分考慮到這壹前提。
陳衍此前對葉長青還有過另壹番評價,因為涉及到《文心雕龍雜記》的學術淵源,值得再做分析研討。他在1931年與前去拜望的錢鐘書閑談起葉氏,稱其“人尚聰明,而浮躁不切實”,“《文心雕龍》《詩品》二註,多拾余牙慧”(錢鐘書《石語》,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6年版)。對葉氏所著頗多鄙薄貶斥,就和自己在書序中的論調截然相反。其稱賞固然多有溢言虛美,其苛責也不盡符合事實。葉氏早年就讀於廈門大學教育系,確實因為喜好詩文、勤於治學而經常向時任廈大國文系主任的陳衍問學請益;而葉氏至無錫國專赴任後不久,就向校長唐文治大力推薦,聘請陳衍擔任該校專任講師,足見師生之間情誼頗深。在編撰《文心雕龍雜記》的同時,葉氏另著有《鐘嶸詩品集釋》(華通書局1933年版),同樣作為授課時使用的講義。陳衍所說的“《文心雕龍》《詩品》二註”,顯然就是指這兩部書而言。在《鐘嶸詩品集釋》中確實引述過陳衍的不少意見,書後所附《引用各書書目及著者姓名》中,也列有陳氏所撰《鐘嶸詩品平議》和《詩學概論》。但在《文心雕龍雜記》中,卻並無壹言提及陳衍。就兩人的關系而言,如果葉長青確實參考過陳氏的論著,絕無可能故意幹沒,或是諱而不言;陳衍更不會在序言中漠然置之,隱忍不言。因此,陳氏所謂“拾余牙慧”,只是指《鐘嶸詩品集釋》而言,《文心雕龍雜記》不過是連帶而及罷了。
盡管《文心雕龍雜記》並非如陳衍所說的那樣“拾余牙慧”,可的確參考過不少前人論著。仔細尋繹書中透露的諸多線索,結合葉長青的治學經歷,也可以藉此大致考見其學術淵源。葉氏世居福建,葉長青自少及長又都在廈門求學,故與福建籍學者多有聯系。《文心雕龍雜記》中征引最多的是籍貫同為侯官的吳曾祺所撰《涵芬樓文談》。吳氏早年受聘於商務印書館編譯所,協助籌建涵芬樓圖書館,不但利用館藏編纂《涵芬樓古今文鈔》,還“就平生所得筆之於編”,匯為《涵芬樓文談》。他在書中開宗明義就說道:“昔劉彥和著《文心雕龍》-書,極論文章之秘,識者以為知言。”所發議論也每每依傍劉勰之說加以引申發揮。葉長青早年問學於吳曾祺,吳氏在為其所著《閩方言考》(中華書局1922年版)作序時,格外稱許他“年少耆學,凡有述造,必期有用於世”,足見對其青睞有加。《文心雕龍雜記》在稱引其說時,均尊稱為“先師吳翌亭先生”,且對其議論深表贊同,沒有任何批評商榷。另壹位受到葉長青推崇的福建籍學者則是林紓。林氏所著《春覺齋論文》系統研討文章寫作之道,推崇《文心雕龍》為“最古論文之要言”。葉長青在稱引其說時,均尊稱為“林畏廬太世丈”,也未曾有過任何指摘商討。
除了吳、林兩位前輩鄉賢,《文心雕龍雜記》中還征引過不少近現代學者的意見,同樣能透露出特定的學術因緣。如同在北京大學任教的黃侃和劉師培,相繼講授過《文心雕龍》,並分別有《文心雕龍劄記》和《文心雕龍講錄》流傳於世。葉長青在1927年時考取過北京大學研究所國學門通訊研究生,盡管黃侃早在1919年就已離開北大,劉師培也在同年辭世。但就常情推測,葉長青對北大知名教授的論著不會不加以特別的關註,對兩人論說多有引述也在情理之中。另如在1927年至1936年擔任無錫國學專修學校教授的錢基博,和葉長青有過壹段較長的***事經歷。錢氏也開設過《文心雕龍》課程,其《文心雕龍校讀記》雖然要到1935年才作為“無錫國學專修學校叢書”的第十種正式出版,但葉長青在《雜記》中已經引述過其中不少片段,並稱其為“吾友錢基博”,從中不難推想雙方交誼之深厚。
在征引前代各家論說時,葉長青並非全盤接受,有時也會加以補正辯駁。清人紀昀所評《文心雕龍》在後世影響深遠,葉氏在借鑒參考之余,也對其疏失提出過批評。如《文心雕龍·練字》篇強調撰寫文章時,必須做到“避詭異”“省聯邊”“權重出”“調單復”。針對“調單復”壹項,劉勰分析說:“單復者,字形肥瘠者也。瘠字累句,則纖疏而行劣;肥字積文,則黯黕而篇暗。”所謂“單復”“肥瘠”,當指文字筆畫的繁簡;所謂“累句”“積文”,則指筆畫數相近的字積聚在壹起。而紀氏有評語道:“復字病小,累句病大,故寧相犯。”誤解了《文心雕龍》的行文脈絡,將此與劉勰在討論“權重出”時所說的“若兩字俱要,則寧在相犯”混為壹談,以為“復”指前後文字重復,而“累”指牽累拖累。葉長青對此加以指正:“‘單復’論字畫之繁簡,其病相等,無所謂小大。‘累句’與下‘積文’相對,‘累’讀上聲。紀氏誤為去聲矣。至‘兩字俱要,寧在相犯’,乃重出之事,與此條何涉?”要言不煩地匡正了紀昀的疏漏,對於確切了解原文頗有助益。
晚清孫詒讓所撰《劄迻》是校勘學名著,其中涉及《文心雕龍》的雖僅有十余條,卻以考訂精審而著稱。《文心雕龍·奏啟》篇末贊語有雲:“皂飭司直。”孫氏有校語雲:“‘飭’,疑當作‘袀’。《續漢書·輿服誌》雲宗廟‘均服袀玄’,劉註雲:‘《獨斷》曰:“袀,紺繒也。”《吳都賦》曰:“袀,皂服。”‘皂袀’,即‘袀玄’也。”今人李詳《文心雕龍黃註補正》、範文瀾《文心雕龍講疏》等均采納其說。葉長青在引述其說後則有按語稱:“孫說非是。袀為戎服,何與奏啟?”所雲“袀為戎服”,系據顧野王《玉篇》所釋。而作為孫詒讓重要佐證的左思《吳都賦》註,其正文原作“六軍袀服”,據李善註:“《左氏傳》曰:‘袀服振振。’”所引《左傳》見僖公五年。而今本作“袀服振振”,杜預註:“戎事,上下同服。”陸德明《釋文》:“均,如字,同也。字書作袀,音同。”可見葉氏提出的疑問確然有據,而孫氏所作校改頗為牽強,不能輕易采信。
除了紀昀、孫詒讓等前代學者,葉長青對同時代學者的意見也時予商討。如黃侃在《文心雕龍劄記》的《誇飾》篇中全文引錄章太炎所撰《征信論》,認為“其於考案前文,求其諦實,言甚卓絕,遠過王仲任《藝增》諸篇,茲錄於左,以供參鏡”。葉氏對此頗不以為然,強調說:“誇飾乃文章應有之事。黃侃引其師章君《征信論》以釋茲篇,殊為未當。征信辨事實之情偽,何與誇飾?所謂‘酌詩書之曠旨,剪楊馬之甚泰’者,酌剪而已,誇飾又安可廢哉?篇中歷舉漢賦,意在懲侈,亦其旨也。”認為章氏論旨與劉勰並不相同,不能任意附會。另如《文心雕龍·樂府》曾提及漢武帝時“朱馬以騷體制歌”,前人對此並無詮說。範文瀾在《文心雕龍講疏》(天津新懋印書局1925年版)中依據《漢書·佞幸傳》所載“是時上欲造樂,令司馬相如等作詩頌”,認為此處“‘朱馬’當是‘司馬’之誤”。葉氏則辯駁道:“近人範文瀾謂‘朱馬’當為‘司馬’之誤,非也。唐寫本正作‘朱馬’,下文‘繆朱所致’壹語,亦可證。”根據唐寫本指出範氏之說不可信從,且從書中尋找內證來證成己說(按:葉氏所言“繆朱所致”亦據唐寫本,今本《文心雕龍》作“繆襲所致”)。範氏後來在《文心雕龍註》(人民文學出版社1958年版)中也參酌陳漢章的意見,修正了自己原先的看法,認為“朱或是朱買臣”,“買臣善言《楚辭》,彥和謂以騷體制歌,必有所見而雲然。唐寫本亦作‘朱馬’,明‘朱’非誤字也”。葉氏的研討雖不及其細致深入,所作判斷則準確無誤。
二
除了援據諸家議論,間或加以商榷駁正之外,葉長青對前人忽略的地方也時有措意,或詮釋全篇要旨,或分析文句含義,或校訂文字訛誤,都有壹些較為獨到的心得,值得參考借鑒。茲各舉壹例,略作闡述。
劉勰在《序誌》篇中交待《文心雕龍》全書五十篇的結構特點,“位理定名,彰乎大衍之數,其為文用,四十九篇而已”,可知除《序誌》篇相當於自序而可暫置勿論外,第四十九篇《程器》實際上處於全書殿後壓陣的位置,其作用無疑不容小覷。但前人往往未能盡窺其深意,紀昀就浮泛地以為“此亦有激之談,不為典要”,“觀此壹篇,彥和亦發憤而著書者”。葉長青對此篇的性質和作用做了更為周詳縝密的分析:“茲篇為本書之終篇。四十八篇以上,文之體用具矣。殿以《程器》者,體用,華也;程器,實也。無器何有於用?孔門四科,首德行而末文學,故孔子曰:‘文莫吾猶人也,躬行君子,則吾未之有得。’又曰:‘行有余力,則以學文。’蓋德行為文之本,有德有文,相得益彰;無德無文,徒為文過濟惡之資。宇宙間何貴有此文哉!然則以上四十八篇,與茲篇等量齊讀可也。即先讀茲篇,而後讀四十八篇亦可也。又‘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器’,器者所以求道。彥和首《原道》而終《程器》,示我周行矣。”首先從華實相輔的角度,認為此前的四十八篇具體闡明作文的宗旨和技巧,而《程器》則論述文人的品德和識見,應該等量齊觀,相互參酌,方能相得益彰。其次又從道器貫通的角度,認為《程器》篇與首篇《原道》遙相呼應,體現出劉勰對文學創作的終極要求,以及在結構安排上的良苦用心。這樣的研討言之有據,鞭辟入裏,頗能啟人深思。在此之後,張立齋《文心雕龍註訂》、李曰剛《文心雕龍斠詮》等都表達過類似的見解,詹锳《文心雕龍義證》更是整段迻錄這番議論,足以說明葉氏在此頗有見地。
劉勰在討論各體文章的寫作之道時,會逐壹追溯其源流嬗變。由於涉及的文章體裁種類繁多,又都需要歸結至“文能宗經”的主旨,有時不免令人頗感費解。如《論說》篇提到“若夫註釋為詞,解散論體,雜文雖異,總會是同”,並舉毛萇、孔安國、鄭玄、王弼等各家經註為例,認為這些著作“要約明暢,可為式矣”。然而註釋典籍畢竟和撰作文章的情況不同,劉勰所言似乎頗為牽強,紀昀就認為“訓詁依文敷義,究與論不同科。此段可刪”。葉長青則細予考辨:“註釋者依文敷義,分別訓詁,文雖散雜,然總會全註則論矣。《世說新語·文學》篇:‘何平叔註《老子》始成,詣王輔嗣,見王註精奇,乃神伏曰:“若斯可與論天人之際矣。”因以所註為《道》《德》二論。’可證。又《朱子語類》:‘漢儒解經,依經演說。晉人則不然,依經而作文。’亦可證。”不但從體式上推究劉勰立論的依據所在,指出將典籍中分散的註釋整合連綴,仍然具有“論”體的特點,還援引《世說新語》中的事例和《朱子語類》中的議論作為佐證,對於準確理解劉勰的原意,提供了重要的借鑒。詹锳《文心雕龍義證》便迻錄了這段分析,以供讀者參考。
《文心雕龍》版本繁多,訛脫誤衍的情況較為嚴重。葉長青雖然利用唐寫本做過了壹些文字校訂,但受客觀條件所限,或許也與課程性質有關,並未廣搜各本,詳勘異同。不過他對文字學、訓詁學壹直都持有濃厚的興趣,此前就撰有《閩方言考》《文字學名詞詮釋》等。在《文心雕龍雜記》中,也偶爾可見他針對文字校訂所做的探討。如《序誌》篇中有雲“雖復輕采毛發,深極骨髓”,葉氏有按語雲:“‘采’疑作‘釆’。‘釆’,辨也。‘釆’‘采’形近而誤。此即‘毛舉其目’之意。”雖然並沒有版本上的直接依據,但形近致誤的情況在《文心雕龍》中並非鮮見。葉氏在此適當運用理校,所述似也不無可取之處。
三
在無錫國學專修學校任教期間,葉長青先後開設過不少專書研讀課程,除了《文心雕龍》之外,還有《詩品》《文史通義》《漢書·藝文誌》等,並撰有《鐘嶸詩品集釋》《文史通義註》和《漢書藝文誌問答》等相關著述。在這些不同領域的深造自得,也推動了他對《文心雕龍》的細致研究,彼此之間構成前後貫通、相輔相成的關系。
《鐘嶸詩品集釋》(華通書局1933年版)剪裁排比各家論說,間或加以按斷,基本反映了當時《詩品》研究的整體格局和最高水平。由於《詩品》與《文心雕龍》同時出現於齊梁時期,後世學者往往會對兩者加以比較,葉氏當然也不例外。如劉勰在《明詩》篇中歷數詩歌發展的源流遞嬗,《文心雕龍雜記》中就屢屢引錄鐘嶸《詩品》作為參照,並有按語稱:“彥和、記室,各有短長,此自仁智之見耳。”又如在《事類》篇中,葉氏征引《詩品序》中“夫屬詞比事,乃為通談。若乃經國文符,應資博古;撰德駁奏,宜窮往烈。至乎吟詠情性,亦何貴於用事”等議論,指出“語雖論詩,實與彥和相發。茲篇亦針砭時弊者”。既提示讀者比較劉勰、鐘嶸意見的異同,又指出雙方殊途同歸的特點。
《文史通義註》(無錫國學專修學校1935年版)甫壹出版,就得到過唐文治“文詞博雅,意義純正”(《文史通義註》引“唐蔚芝先生評”)的佳評。章學誠在《文史通義·文德》中推溯《文心雕龍》的學術淵源,認為:“古人論文,惟論文辭而已矣。劉勰氏出,本陸機氏說而昌論文心;蘇轍氏出,本韓愈氏說而昌論文氣,可謂愈推而愈精矣。未見有論文德者。”葉長青在《文心雕龍雜記》的《原道》篇中征引其說,又批評道:“章氏此說,未免厚誣彥和。《文心》開宗明義已揭櫫文德,而《論衡》所著尚屬在前。至謂本陸機而立論,尤為無據。《序誌》篇固譏士衡‘照隅隙而鮮觀衢路’也。”壹方面指出章氏聞見不周,王充在《論衡》中對“文德”早有論述;另壹方面則批評章氏立論偏頗,劉勰對陸機並非全盤承襲,而是多有批駁。其後在《文史通義註》中,他也同樣強調“劉氏《文心》非所取於陸氏,章氏誤矣”,兩處所論恰可比觀參照。盡管有時在《雜記》中並未明言,其實也參考過章學誠的意見。如《文心雕龍·雜文》篇在追溯連珠體的緣起時說:“碎文瑣語,肇為連珠。”葉氏有註釋說:“《韓非·儲說》比事征偶,連珠之所肇也。”這個看法實際上就本自《文史通義·詩教上》。而葉氏在《文史通義註》中又針對章氏的這個意見施加按語說:“今韓非書無‘連珠’之目,《文選》註:‘傅玄敘《連珠》曰:“興於漢章之世,班固、賈逵、傅毅三子受詔作之。”’”對於了解“連珠”體的發展嬗變也可作為參考。
《漢書藝文誌問答》最初在1936年至1937年的《國專月刊》上連載,至1940年才結集成書,由正中書局出版。葉氏在這方面的學術積累對其研討《文心雕龍》同樣多有裨益。如《文心雕龍·頌贊》篇中提到:“至相如屬筆,始贊荊軻。”而《漢書·藝文誌·諸子略》中著錄有“《荊軻論》五篇”,據班固自註:“軻為燕刺秦王,不成而死,司馬相如等論之。”可見司馬相如所撰究竟是“贊”還是“論”,劉勰和班固的提法並不壹致。由於原作早已散佚,也無法做出判斷。近人李詳在《文心雕龍黃註補正》中說:“詳疑彥和所見《漢書》本作‘荊軻贊’,故采入《頌贊》篇。若原是‘論’字,則必納入《論說》篇中。”認為劉勰所見《漢書》與今本文字不同,試圖以此來折衷調和“論”“贊”之間的差異。劉師培在《文心雕龍講錄》中則索性不予深究,認為司馬相如之作“究為論為贊,今不可考”。葉長青在《雜記》中雖然引錄李氏的意見作為參考,但並不認可,而是另作辨析:“論贊之論,與論說不同。相如曰論,班固曰贊,其實壹也。果如李氏所言,則王隱曰議,劉昞曰奏,將入《奏啟》《議對》之篇耶?”指出《荊軻論》之“論”當指“論贊”而言,因此“論”“贊”二者並無差別,班固和劉勰之間並無矛盾。他所舉證的“王隱曰議”雲雲,實際上出自劉知幾《史通·論贊》篇。劉氏指出歷代史著中所附論贊的名稱並不壹致,“荀悅曰論,《東觀》曰序,謝承曰詮,陳壽曰評,王隱曰議,何法盛曰述,揚雄曰撰,劉昞曰奏”,“其名萬殊,其義壹揆”。葉氏借此來反駁李詳的說法,自然極有說服力。其後在《漢書藝文誌問答》中又涉及這壹問題,葉氏再次強調“論、贊同實異名”,並明確征引《史通·論贊》篇作為佐證,和《文心雕龍雜記》所述壹脈相承。
綜上所述,可知葉長青在治學方面涉獵頗廣,在各個不同領域中的潛心鉆研,為其研究《文心雕龍》提供了不少重要的借鑒。而在具體講授《文心雕龍》《詩品》《文史通義》《漢書·藝文誌》等各種專書時,既可以各有偏重,又能夠彼此參證,形成前後貫通、相互交織的學術視野。這不僅是《文心雕龍雜記》卓具特色的地方,也是葉長青在治學方法上對現代學者的壹個重要啟示。
(作者單位:華東師範大學中文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