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的筆順寫法為:豎、橫折、橫、豎、橫。
田,拼音:tián,是漢語通用規範壹級字(常用字)。此字初文始見於商代甲骨文及商代金文,象形字。其古字形像阡陌縱橫或溝澮四通的壹塊塊農田。本義為種植農作物的土地,後延伸至和農業有關的東西。也是漢字的壹個部首,從“田”的字多與田獵耕種有關。
田,象形字。字形像在壹大片壟畝上畫出三橫三縱的九個方格,表示阡(豎線代表縱向田埂)陌(橫線代表橫向田埂)縱橫無數的井田,有的甲骨文像畸形的地畝。簡體甲骨文將三橫三縱的阡陌簡化為壹橫壹縱的“十”。
其造字本意為阡陌縱橫的農耕之地,後引申為動詞,指種地,後來寫作“佃”。也有古代統治者賞賜給親屬臣仆的封地、古代的地積單位。和生產活動單位和蘊藏礦物的地帶等意思。金文、篆文承續甲骨文字形。
古籍有時假借“田”代替“畋”。既像田獵戰陣之形,又像井田之形。甲骨文有繁簡不同的形體,後世則主要繼承簡體的寫法,歷代只有筆勢的變化,結構則古今不變。“田”的本義是指耕種用的土地。
田古籍解釋:
《唐韻》待年切。《集韻》《韻會》《正韻》亭年切。?音闐。《說文》:?也,樹谷曰田。象四口。十,阡陌之制也。《玉篇》:土也,地也。《正韻》:土已耕曰田。《釋名》:填也,五稼塡滿其中也。《易·乾卦》:見龍在田。《詩·小雅》:雨我公田。
《通典》:古有井田,畫九區如井字形,八家耕之,中為公田,乃公家所藉。圭田者,祿外之田,以供祭祀。加田者,即賞之又重賜之田也。又爰田,即轅田。《左傳·僖十五年》:晉於是乎作爰田。註:分公田之稅應入公者,爰之於所賞之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