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清代及以前的歷史時期,城墻有其實際的功用,所以壹般以維修為主,不會產生拆除的念頭。
2.拆城墻這壹現象,肇始於民初對城市建設認識的局限性,當時認為城墻對城市建設的阻礙大於防衛的作用,我猜想和認為城墻象征封建皇權、以及民國初年公***設施缺乏維護導致城墻衰敗可能也有壹定的關系,所以漢口在1907年,上海在1912年至1914年、杭州在1913年,廣州在1917年,泉州在1923年,九江、長沙、梧州均在1924年,重慶在1928年紛紛拆除了城墻。北伐軍攻克武昌之後亦拆除了武昌城墻,當時也有動議拆除西安城墻,甚至陜西省建設廳在民國16年已經擬出了拆除城墻的草案。
3.但是公***經費的缺乏,不但制約了維護城墻,也制約了拆除城墻,加上後來軍方認為在民國時期戰亂頻仍的時代,仍可以將城墻改造為現代防禦設施發揮作用,所以抗戰之後,軍方順應市民在城墻挖防空洞的現象,以西安城墻為依托修築了環城防空工程,築有防空洞625個。對於城墻對交通的限制,西安市建設局認為應以多設城門代替完全拆除城墻,以求得軍事功能與交通障礙的折衷。
4.***和國建立之後,城墻的存廢又成為熱點,而理由與民國並無二致——阻礙交通,後來北京城墻的拆除成為全國效仿的對象,西安城墻則成為爭議的焦點。當時53年做全國城市總體規劃的時候,是預想將西安城墻和護城河建設成為文化景觀和城市骨架,然而蘇聯專家則認為保留城墻不利於在西安開展軍工企業建設,壹時間難以決斷,而軍方以民國時期的先例重提城墻的人防作用,得到了中央的支持,西安城墻遂得以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