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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股文 為什麽不讓自由發揮

1.讓科舉能夠發揮朝廷選任人才的功用

隋文帝開皇七年(587年),開啟中國科舉取士制度之先河,通過科舉考試,按成績來選取任用人才。科舉考試由唐、宋時期的重視個人才氣的詩賦、策論轉而為明代的以《五經大全》的儒學經義為主,乃是科舉制度為追求公平原則的落實。但是由於考試範圍的限定化以及題目的不斷重復,再加上參與科舉考試的考生大幅的增加,因而造成了士子素質參差不齊以及“廢書不觀”等壞現象。為了解決這壹經由科舉市場決定政府人才來源所必須承受的“劣幣驅逐良幣”的風險,於是在科舉題目上出現了截題、搭題以及在文章寫作上出現了綜合了詩賦、策論的八股文等應變措施,這也就是說士子對於題目必須要有壹定程度的了解,同時在八股文章的寫作能力上也必須具備壹定的水平,才能進壹步的獲取考官的青睞。

2.是諸儒在經學義理詮釋方面沈澱升華所得的規範準則

明初大儒唯程朱之式是依,是壹種普遍現象,故其於諸子學之觀點亦因仍於程、朱,宋濂、解縉以及薛瑄等皆是如此。在明成祖永樂年期修撰的《五經大全》,如以科舉制度的發展來看,顧炎武曾質疑“僅取已成之書,抄謄壹過,上欺朝廷,下誑士子”、“…故使治經者以宋儒朱考亭先生之說為宗。上之所取,士之所以取於上;師之所教,弟子之所以傳於師,其說皆必出於是。上之所以取而不出於是,由變禮易樂,叛於時王之法也,無所逃當世之責;師弟子所習而不出於是,其罪若偽符節尺量之罪也,徇於路者得而譏之。”,可說是經過宋、元以來,諸儒在經學義理詮釋方面的沈澱以及升華所得出的壹個***同的規範準則。況且,文章的好壞較難有統壹準則,八股文有固定格式,相對來說評判較為公正客觀,爭議度相對減少。

3.引發研究古籍文理的風氣

在八股文對於外在形式上的“學古”以及風尚的追求之下,士人逐漸重視秦漢典籍於時文方面的運用,因此此時編纂的諸子學書籍也以盡量能符合士子的需求為首要,因而產生了對於古籍進行文章行文脈絡的文理、文氣以及文法、文句的評點書籍,如沈津《百家類纂》、陸可教、李廷機《諸子玄言評苑》、陳深《諸子品節》、焦竑、翁正春、朱之蕃《新鍥翰林三狀元會選二十九子品匯釋評》、焦竑、翁正春《新鍥二太史匯選註釋九子全書正集》、歸有光、文震孟《諸子匯函》、陳仁錫《諸子奇賞》、郭偉《新鍥分類評註文武合編百子金丹》、譚元春《莊子南華真經評》、孫、鐘之衣《六子全書》、鐘惺《老子文歸》、陳繼儒《老子雋》等書籍的產生皆是為應科舉需求而為之評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