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反和十九反都是中草藥配伍禁忌。妊娠禁忌癥是指某些藥物的副作用會損害胎兒,導致流產,故稱為妊娠禁忌癥。
反之,兩種中草藥合用會產生毒性反應或副作用。如:甘草、大戟、芫花、海藻;烏頭抗貝母、甜瓜萎蔫、半夏、白收斂、白芨;藜蘆、沙參、苦參、阿莎麗、丹參、芍藥等。
恐懼是指壹種藥物的毒性反應或副作用可以被另壹種藥物減輕或消除。比如生半夏、生南星的毒性,生姜可以減輕和消除,所以說生半夏、生南星怕姜;其他還有怕硫的芒硝,怕汞的砒霜,怕瑞香狼毒的密陀僧,怕巴豆的牽牛花,怕丁香的姜黃,怕硝的葫蘆巴,怕草烏的犀角,怕人參的五靈脂,怕肉桂的赤石脂。
妊娠期用藥禁忌根據藥物對胎兒的損害程度,壹般可分為禁用和慎用。禁藥多為劇毒或暴力藥,如巴豆、矮牽牛、大戟、斑蝥、商陸、麝香、三棱、莪術、水蛭、芒果等。慎用的藥物有通經化瘀、行氣解郁、辛熱的藥物,如桃仁、紅花、大黃、枳實、附子、幹姜、肉桂等。
十八惡十九畏部分藥物與實際應用有出入,歷代醫家對此也有論述,並引用古方為證,證明部分藥物仍可合用。
不得使用所有違禁藥物;慎用藥物可根據孕婦病情酌情使用。但在沒有特殊需要的情況下,應該盡量避免,以防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