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說中的“判官”是幹什麽的?
1、官名。隋使府始置判官。唐制,特派擔任臨時職務的大臣可自選中級官員奏請充任判官,以資佐理。睿宗以後,節度、觀察、防禦、團練等使皆有判官輔助處理事務,亦由本使選充,非正官而為僚佐。五代州府亦置判官,權位漸重。宋代於各州府沿置,選派京官充任稱簽書判官廳公事,省稱“簽判”;各路經略、宣撫、轉運和中央的三央、群牧等使府及州。元各路總管府、散府及州皆有判官。明府州有通州,清代改為州判。 2、、古代傳說中的陰間官名。長的兇神惡煞、陰險狡詐,但絕大部分都心底善良、正直。決大部分是判處人的輪回生死,對壞人進行懲罰,對好人進行獎勵。 判官取材於中國傳統文化中的冥府判官。 判官位於酆都天子殿中,負責審判來到冥府的幽魂。閻羅王殿裏文武四大判官分屬賞善司、罰惡司、陰律司、查察司。現在有人把陰律司視為催命判官崔畔,是把原來在陰陽界的崔畔搬到這裏來了,最著名的四大判官為:賞善司、罰惡司、查察司、崔判官。前三位均為職位名,不可考。但最後壹位崔判官,卻是十分的出名。在《西遊記》及各地的傳說中,均有出現。相傳崔判官名玨,乃隋唐間人。唐貞觀七年(633)入仕,為潞州長子縣令。據說能“晝理陽間事,夜斷陰府冤,發摘人鬼,勝似神明。”民間有許多崔玨斷案的傳說,其中以“明斷惡虎傷人案”的故事流傳最廣。故事說:長子縣西南與沁水交界處有壹大山,名叫雕黃嶺,舊時常有猛獸出沒。壹日,某樵夫上山砍柴被猛虎吃掉,其寡母痛不欲生,上堂喊冤,崔玨即刻發牌,差衙役孟憲持符牒上山拘虎。憲在山神廟前將符牒誦讀後供在神案,隨即有壹虎從廟後竄出,銜符至憲前,任其用鐵鏈綁縛。惡虎被拘至縣衙,玨立刻升堂訊。堂上,玨歷數惡虎傷人之罪,惡虎連連點頭。最後判決:“啖食人命,罪當不赦。”虎便觸階而死。崔玨死後,百姓在多處立廟祭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