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門閥制度在相當長的時期內,主要當屬於政治制度的範疇,社會制度的成分是次要的。只有到了隋唐以後,方才逐漸完全轉化為社會制度,並最後退出歷史舞臺。門閥制度大體萌芽於東漢後期,初步形成於曹魏、西晉,確立、鼎盛於東晉及南北朝前期,而衰落於南北朝後期。
西漢中後期,土地兼並十分嚴重,逐步形成官僚、商人、地主三位壹體的豪強地主勢力。東漢政權是在豪強地主支持下建立起來的,因此,豪強地主在東漢王朝享有政治上經濟上的特權。他們在政治上把持中央和地方政權,經濟上兼並土地,經營莊園,漸成割據,逐漸成為名門大族。士族地主(又稱世族、門閥地主)在東漢開始形成,為後來魏晉南北朝時期士族制度的確立提供了階級、經濟基礎。
士族制度的盛行,依賴於統治階級頒行的各項法令。法令的出臺從制度上維護士族地主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生活等各方面的特權。東晉建立後,司馬氏為取得世家大地主的支持,對他們繼續實行放縱和籠絡的政策,從而形成了典型的門閥政治。
東晉政權是司馬氏皇權和以王、庾、桓、謝諸大姓為代表的北方士族以及處於非主流地位的江南吳姓士族的聯合專政,這種政治格局壹直延續到東晉末年,長達壹個世紀之久。東晉的士族門閥的勢力足以與皇權並立,甚至超越皇權,皇帝都要依賴士族的支持,門閥政治達到鼎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