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漢字的發明理論,創造漢字的方法是:1。發現和發明方法;2.組合發明(音、意、知);3.仿生發明法(象形文字);4.特殊目的發明法(借用和轉讓);5.誇張的發明。這五項發明是壹部完整的漢字發明史。
從倉頡造字的古老傳說到65438000多年前甲骨文的發現,中國學者壹直致力於揭開漢字起源的神秘面紗。
關於漢字的起源,中國古代文獻中有“結繩說”、“八卦說”、“圖畫說”、“書法契約說”等多種說法。古籍也普遍記載了創造漢字的黃帝史官倉頡的傳說。現代學者認為,系統的書寫工具不可能都是壹個人創造的。如果倉頡真的存在,他應該是壹個文本組織者或出版商。
文字最早成熟於商朝。
就目前已知和看到的殷商文字資料來看,文字載體的種類很多。當時,除了用毛筆在簡體字上書寫外,其他主要的書寫方式是刻在龜甲和獸骨上,陶器、玉器和陶鑄刻在青銅器上。以殷墟使用的甲骨文和青銅禮器為主要載體的商代文字資料,是我國迄今發現的最早的成熟文字資料。
殷墟反映的商代文字不僅體現在文字數量多、材料豐富,而且突出表現在文字的創造方式形成了自己的特點和規律。商代基本字的結構特征可分為四類:以人體和人體某壹部位的形體特征為構詞基礎;以勞動創造和勞動對象為構詞基礎;以動物和家畜的形象作為構詞的基礎;以自然意象為構詞基礎。從構形的文化內涵來看,這些早期成熟的象形文字,即切割的對象,在壹開始就與先民的社會生活相當接近,具有強烈的寫實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