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市”是客家人對鄉村集市貿易場所的稱呼。
“圩日”,在贛南客家人的口語中,是約定俗成的集市交易日。
“趕集”,客家人稱之為“趕集”。
解釋:
按照西南各地的既定規定,圩日壹般為三日壹圩,分別為“147”圩、“258”圩、“369”圩,也有五日圩,按農歷分為“16”圩、“27”圩、“49”圩、“38”圩。兩個相鄰的交易會不重復交易期,讓買賣雙方都有更多的交易機會。
引用:
陳殘雲《風煙谷》第壹章:“來的人越來越多,長房、小方都坐滿了,足有幾百人,像個圩田。”
王星元《天是藍的》我:“眼看明天就是圩日了,兩夫妻竊竊私語了壹夜。”
節日的起源:
唐代柳宗元《柳州藥芒》詩:“青餅裹鹽歸客,青炒飯乘虛人。”宋《新南書》辛:“端州已南,三日壹城,謂之虛。”宋代範成大《張羽南浦亭泛舟》第二首:“乘市,再耕桑。”宋《太平禦覽》。縣國誌:鬥州得知臯蘭為居所,謚號甘蘭,三日壹城。《宇宙物語》說“榮州人多,召市人少,是虛。”許多古書都記載了魏,它至少形成於唐朝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