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制《規範字與繁體字、異體字對照表〉j是為了清晰呈現規範字與繁體字、異體字之間的字際關系,便於簡繁轉換和正異對照。其作用有以下三個方面:(1)指導人們正確地使用字表,避免使用不規範字按照《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異體字和繁體字在規定範圍內是可以使用的。這也就是說,社會壹般通用領域不使用異體字和繁體字。為了指導規範使用,就要使大家明白哪些異體字不應使用,《規範字與繁體字、異體字對照表》滿足了這方面的需要。另外,字表將《第壹批異體字整理表》的幾十個異體字調整為規範字,但限制了其使用範圍,也需要在附表中詳細呈現和說明,否則在使用時容易引起混亂。
(2)方便古籍閱讀我國古籍浩如煙海,雖然很多經典文獻已經有以簡化字印刷的,但還有大量是原貌保存、原版影印或者用繁體字重新排印的,閱讀這些著作需要熟練掌握繁體字。有這方面需要的人可以對照附表學習使用繁體字。(3)方便海峽兩岸、港澳地區及海外華人的信息交流臺灣、香港、澳門和海外華人地區還在廣泛使用繁體字,大陸讀者閱讀這些地區的出版物需要認讀繁體字,與這些地區的人士信函往來、網絡交流有時也需要正確使用繁體字。簡體字由繁體字演變而來。其中有些簡體字在古代分別有不同義和形的繁體字,不是簡單的壹壹對應關系,日常使用這些文字時很容易出錯。因為《文津學誌》稿件要求用繁體字,有不少稿件是由簡體自動轉繁,在轉繁過程中,也會產生新的問題。為使《文津學誌》稿件作者正確應用相關文字,特編制此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