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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的英雄靠什麽來財源滾滾?

小時候每次看武俠電視劇,總有這樣的困惑:馬丹壹夥天天打打殺殺,行走江湖。到處都是漂亮的女孩,袖子裏藏著很多銀票,但她們就是不工作,不上學。這是哪裏來的?

其實不管金庸、古龍、梁羽生,古代真正的“英雄”都不缺經濟資源。這裏有幾個例子:

1,很多“英雄”充當了精英的嘉賓。這些人平時吃吃喝喝,穿金戴銀,當權貴需要他們努力的時候,他們就得履行職責。戰國時期,辛棄疾的四大兒子、、和淳,各自都培養了大量這樣的人。有刺客,說客和小偷。這些客戶不從事生產,有錢,同時來去自由。大多數人壹直享受著高收入,不願意“獻出生命”。甚至後世還把水滸旋風柴進關在莊子裏。例如,宋武就住在柴進的門下。

2.很多“英雄”從事灰色甚至黑色行業。比如《史記-遊俠列傳》中司馬遷記載的郭節。這家夥從小就是個混混,殺了不少人,但是對人忠心耿耿,所以積累了壹大批爪牙。他是做什麽行業的?私鑄錢幣,挖墳墓,獲得了原始積累。因為他在當地建立了完整的“黑秩序”,處事公正,很多人都很佩服他。但也引起了法院的註意。漢元朔二年,朝廷打算把很多貴族家庭遷到茂陵,讓他們離開原來的地方,不至於竊取基層政權。當時搬家的標準是300萬元。結果很多人跟法院說,郭傑窮,沒有300萬,不要動。說客甚至包括皇帝的妹夫,大名鼎鼎的衛青。壹下子引起了漢武帝的警惕:“壹個老百姓居然能讓軍中的將領說話,可見此人不簡單。”結果他被強行搬走了。這時候各方給他貢獻了654.38+00多萬!可見,郭傑既不是官員,也不是軍人,更不是商人。他只是當時壹個優秀的“混混”,壹個有名的“遊俠”,所以才有如此強大的社會影響力。難怪法院最後砍了他的頭。杜和現代史上的郭傑是多麽相似。

3.很多“英雄”都是幫會頭目,比如天地會、刀會、袍哥會、洪門。即使在小說中,馮曉是丐幫的主席兼首席執行官,許諸掌管靈鷲宮,玄慈掌管少林寺。這個大經濟體涉及的行業範圍很廣。沒錢怎麽可能?比如乞丐幫,會涉及步法、雜技、曲藝、貨運、鏢局等行業。乞丐團夥甚至聽命於政府,有時以準軍事力量的身份出現;靈九宮涉及醫藥、旅遊、多維文化產業。而少林寺則擁有大量土地財產,是領先的房地產開發商。

4,很多“英雄”都是難民,壹人吃飽全家不餓。在中國古代,農業是基礎。壹旦發生自然災害和歉收,人們就會逃離。弱者死在路上,強者聚在山上。這些人沒有家庭,生活費也不高。而且都是從事沒錢的生意,比如搶劫殺人。自然可以“大塊吃肉,大碗喝酒,大炕頭睡覺。”這些難民有時會做出“劫富濟貧”之類的事情,自然有“英雄”的影子。

韓非子說儒家以文違法,俠客以武違禁。這句話不無道理。

通過搶劫富人。

因為中國古代有三俠。

流傳下來的真實故事。有時間,

我慢慢告訴妳!

英雄是傳說,是理想化的戰士,只出現在武俠小說裏。憤憤不平的人是有的,但在俠客的正史中,很少有長期英勇善戰的記載。小說中的俠客都是理想化的人物。他們不僅武功高強,有特異功能,而且還是俠仗義、扶危濟困的正義化身。實際上,他們並沒有那麽高。

聶隱娘是《太平廣記》中記載的俠客。十歲時,她被壹個乞討的修女偷走了學業。完成學業後,修女帶她去殺壞人。按照尼姑說的,想殺人的人真的該死,所以聶隱娘在沒人察覺的情況下殺了人。

第二個人是個殺了很多人的高官,讓聶隱娘晚上去他房間砍了他的頭。可是聶隱娘趴在房梁上,看到這個男人在和壹個孩子玩耍,實在不忍心下手。回來後,尼姑知道了事情的原委,告訴聶隱娘:“以後再有這樣的事,先殺了他,再殺了他。”從這個敘述中我們可以看出,壹個尼姑以乞討為生,先偷孩子當徒弟,然後教聶隱娘先殺壞人,再殺壞人。

按照尼姑的說法,必須先殺了孩子,再殺官方。但是孩子是無辜的。先偷兒為徒,後濫殺無辜,這個尼姑不是武俠小說裏標準的俠客,充其量只是個嫉惡如仇的惡霸。

再來看聶隱娘出道後的回家。所有費用都由他的父親聶風提供,即使他有丈夫,聶隱娘的家人也為他提供生活,直到他的父親聶風去世。被魏帥和老公聘為左右大使。後來,魏帥派聶隱娘去砍劉昌毅的頭,因為他和陳旭的關系不好。

劉昌毅的占蔔是準確的,他事先知道聶隱娘要來殺他。連聶隱娘壹出發就知道了,搞清楚了聶隱娘和她老公騎的是白驢和黑驢。還沒到大門口,壹只喜鵲就在老公面前唱歌,老公用彈弓射偏了,聶隱娘壹槍就把喜鵲打死了。這種東西很準。聶隱娘聽等候他們的官方會說,被劉昌毅的特異功能所折服,轉投劉昌毅,每天需要二百文錢。

從這裏可以看出,所謂俠客也是需要對人生做規劃的。聶隱娘失去了父親的供應,所以他不得不受雇謀生,並且因為他對劉昌毅的通靈計算印象深刻,他轉到了劉昌毅。這和武俠小說裏的俠客有天壤之別,不是標準的俠客。先為雇主殺人,後被殺,這在所有武俠書中都不是標準的俠客,但偏偏聶隱娘在《太平廣記》中被歸為俠客。所以,古代真正的俠客,並不像武俠小說裏那樣高大儒雅,也是彎腰五鬥米。只要不偷不搶,只要有特殊的武功和能力,就叫“俠客”。

可見,四處遊蕩,行俠仗義,大碗喝酒,大塊吃肉的俠客,在現實歷史中並不多見。即使存在,也是出身豪門,有人扶持,與正義感上標準的俠義標準有壹定距離。武俠小說中的俠客是作家神話中的存在。在電視劇和武俠小說裏,我們經常看到英雄們拿著劍去天涯海角,真的很讓人羨慕。但是,風光的背後壹定有經濟的支撐。我認為不法分子的資金來源如下:

壹種是依靠家庭。其實很多英雄都是“富家子弟”,沒事就練武。窮人家的孩子連飯都吃不流利,除非有深仇大恨要報仇,否則哪有閑工夫練武。所以這些有錢的英雄當然有資本闖蕩江湖,就當是壹次旅遊。

二是劫富。英雄都是武功高的人。在他們資金短缺的時候,發揮所長,劫富濟貧,應該是唯壹的辦法。這樣不會被人笑話。如果妳順便再幫幫窮人,妳會得到更多人的稱贊,更配得上英雄的稱號。

三是靠經費。有些有錢人喜歡和英雄交朋友,壹是可以作秀,二是可以依靠。這樣,用壹定的錢來支持英雄是理所當然的。所以壹般的英雄只要不自負不清高,集資行走江湖應該不成問題。

四是靠私活。有些英雄也可以靠壹些“私活”來解決行走江湖的財務問題,比如當“殺手”幫別人消災;當“警衛”,給別人當保鏢等等。,這些私人任務可以賺很多“傭金”。

試著回答壹下。

雖然不是很清楚俠客靠什麽生活。但從書中不難看出壹個大概率。

“夏”字最早見於戰國時期。“儒以文違法,夏以武違禁。”壹切都做錯了。

武俠小說最早出現在史記中。遊俠傳。

中國人壹直有俠義情結,從先秦到民國都有小說和民間傳說。以此為生的人很多,但大部分都是正面描述的。其實為了生存,善惡難分。拿人家的錢給人家消災,這是對是錯。還有所謂的劫富濟貧,洗劫家園等等。俠客和小偷,俠客和土匪,應該有壹部分是俠客做的。

背地裏,助人為樂者有之,嘆為知己,為之努力。為了壹粥壹飯而冒險,並不稀奇。總之,對他們來說,沒有什麽是不可能生存的。

李白在《俠客行》中的描述:十步殺壹人,千裏留壹人。我拂去衣衫,藏起功名。多麽生動的形象啊!

答:俗話說“窮家富”,但武俠小說裏那些走遍江湖的英雄很少為錢發愁。反而是大把花錢,大碗喝酒的場景不斷,扶貧的情節更是抓得緊。真實歷史中的“英雄”呢?不得不說:英雄真的有自己的“撈錢”之道。

首先,壹個經濟來源,按現在的話來說就是“家裏的我的。”

在古代,能成為“英雄”的人,往往都有非常強大的家庭背景。尤其是在戰國、魏晉等亂世,壹方面,各種豪傑貴族為了“大業”想盡辦法拉攏“豪傑”,花錢當然不眨眼。比如秦末的遊俠張耳,早年就是信陵君的座上賓。漢初,諸侯王王曦梁“廣招天下豪傑,東渡山東。”周丘,吳王劉弼手下的大俠,帶著三萬大軍出差,壹口氣攻下了下邳。這麽有能量的大俠,當然是到處發工資。

而且很多根基深厚的遊俠本身就是土豪。光是西漢時期,天下英雄就把地方畫成監獄,比如長安的範仲梓,的趙王孫,長陵的高公子,西河的郭,都是大名鼎鼎。他們名下有很多財產,門下有幾百個客人,所以會開始在血棚工作。比如大俠以前出門殺人,總是二十幾輛車的戰鬥。大俠觀復的資產達數千萬美元。偉大的戰士萬章曾是荊的保鏢。他壹出現,嚇得王公貴族紛紛行禮,反而“曬”了荊趙胤。

當然,這種“英雄”也不心疼錢。相反,他們揮壹揮衣袖,灑下大量金錢“以權治國,以敗諸侯。”即使在漢武帝時期,“皇帝咬牙,改節”。最後就是太招搖了,導致漢武帝時期壹系列血淋淋的惡搞。

在類似魏晉南北朝、五代十國的亂世裏,很多“英雄”的身份不斷變換。他們在民間的時候就成了英雄,逮到機會就會入戲:東吳總督魯肅是小說裏的忠臣,歷史上卻曾經是高貴的英雄。但是他花光了所有的錢拉起了隊伍,成為了東吳的開國元勛。同樣,南北朝時期也有名將高高、周復、薛秀文等人,或“從英雄到名將”,或“從英雄到名臣”。

這類人都是英雄,身份高貴,家產豐厚,“啟動資金”不是問題。

即使在專制程度日益加強的宋朝,或者元明清,也從來沒有多少英雄家裏有礦。宋代大俠方的宅院“富麗堂皇,有王公等。”元朝的英雄王鑄,人稱“王清州”,也是益都的千戶之主。但因為痛恨宰相阿合瑪禍國殃民,他壹錘子打死了叛徒,上演了“洗六合妖氣”的英雄壹幕。

周凱,明朝嘉靖年間壹位喜歡俠義勇武的“遊俠”,也是壹位富商。萬歷年間的遊俠趙仁,更是作為壹個文人而出名。他家有壹個奢侈的田園詩般的學者,李煉,年輕時,他也是壹個“遊俠運動員”,他欽佩新。這類英雄都是俠客中的“土豪”。

所以“家中無礦”,所以不能成為古代英雄?不完全是。出身貧寒的英雄也不是沒有。他們行走江湖的壹大經濟來源就是“粉絲禮物”。

在古代,能夠生存到“英雄”級別的人,當然都是大名鼎鼎的人物。不管口袋是富是窮,都有很多崇拜者。而且,就算大俠本人不想依附權貴,也有不少人期待著和大俠結婚,為自己“打通門路”。所以很多“窮英雄”行走江湖,經常是眉來眼去,有人送錢。

比如隋朝大俠沈光,早年“家貧”,後來在江湖上名聲大噪。然後就是“人太多,供養不了遺產”,也就是他掙紮著送錢,每天無所事事,也就是“每次都是衣食無憂”,過著很滋潤的生活。南宮盛,明初大俠,早年家境十分殷實。後來他終其壹生為義而戰,終其壹生窮困潦倒,但風格不變。他經常叫朋友來參加宴會,人們給他酒和肉。誰缺錢應急,就說壹聲,他會鄭重其事寫個條子,當地有錢人馬上買單。和英雄壹樣,都是真正的傳奇。

什麽樣的英雄才能寫出這樣的傳奇?我們可以看到壹個典型的例子:宋代“英雄”、“名臣”張勇,北宋詩歌鼻祖,紙幣發明者,大宋名將。張勇的另壹個身份是宋初江湖上的“壹代豪傑”。他年輕時雖然家境貧寒,但劍術練得很好,有“兩江無敵”之稱。他曾經向壹個隱士要他家的棗樹,壹劍把棗樹砍成兩半。行走江湖時,他住在壹家黑店裏,壹場打架就把黑店老板的幫派都打死了。壹些官員被邪惡的仆人勒索。他知道他會用他的劍戰鬥,壹劍殺死邪惡的仆人。

這樣的強人,早在做官之前,就在江湖上出了名。所以早年去湯陰旅遊,湯陰知府慷慨給了壹萬塊錢。這個英雄生涯的“資金來源”基本就是這麽來的。

相比這種“資金來源”,更多的“英雄”也有自己的“生意”。

首先,“合法經營”在商品經濟發達的明清時期非常普遍。在明清經典中,有很多“英雄發家”的典故:比如嘉靖年間的甘肅人王獻,早年生活貧困,幹脆棄儒從商。壹邊在全國各地做生意,壹邊不耽誤做英雄事跡。不僅有“豪俠”的稱號,還“累到壹千塊錢。”還有萬歷時期的山東大俠劉子。他原本是壹個窮書生,用20畝身份資本做生意。用郝俠的名字,十幾年賺了幾萬黃金。

而更多的,是“非法經營”。首先,比較出名的,當然是盜竊和搶劫。比如漢朝的“遊俠”曾經劫掠富庶之物,就連首都長安也“劫掠過客,死人過馬路”。豐富的資源背後是各種流血。唐代遊俠經常“七月擊鼓,蜂擁入民家,行竊”。明末,在山東、淮北等地,有“英雄”結夥做賊,甚至蔓延到天子腳下的北京。萬歷年間,北京有個“女勇士”,人稱“女蟲”,在京郊搶房子。

甚至在明末,北京的“英雄”們還生了壹個潛規則:每當玉鶴橋壹代夜幕降臨,就有“英雄”披著驢皮,洗劫他們的家。類似的場景在明末的廣東、浙江等省也經常出現。而且明清時期的“英雄”與前朝相比,大多不僅更加流氓,而且缺乏漢魏晉遊俠的強大社會地位。

比如明末經濟發達的江南,當地士大夫資產豐厚,家產數十萬畝。這些人除了賺錢,還招“英雄”。如果說戰國漢朝的貴族對英雄還有禮遇的話。明末,這些“高官”只是“以健康為奴”。無論妳的“江湖地位”多麽強大,在“大人”面前,妳都只是“奴隸”。這些人“弓馬,好戰好殺,有數百之眾,故稱家將”。除了霸氣淩駕於他人之上,他還幫店主做足了“私鑄”“走私”等生意,撈了不少錢。

“錢從哪裏來”的話題背後。是漢、唐、宋、元、明、清幾個朝代變遷的鏡子。多少超出歷史的回味,盡在其中。

參考資料:

鄭春元的《俠義史》、王永浩的《中國俠義史》、王琦的《中國古代俠義》、陶藝的《張勇:北宋特立獨行的名臣》、單中原的《明朝龍灣時期俠義致富論》、商川的《走進晚明》。

作者:我們的團隊張穎

俗話說,壹分錢不殺壹個英雄,沒錢什麽都做不了。壹直行走江湖,大碗喝酒大塊吃肉,大秤分金的英雄們,他們的收入是從哪裏來的?王朔曾批評金庸小說遠離現實生活:……從來不愁吃穿,活得像個神仙。無論妳去哪裏,妳要麽用壹千美元買壹個微笑,要麽“老板會有五磅牛肉,和壹罐好酒!”瀟灑開心就好。

在金庸的很多小說裏,除了《連城訣》裏的狄雲和師父,真的很少有靠打工賺錢的主角。反正他們都不缺錢。

和大俠再次受傷後奇跡般痊愈壹樣。有壹次在壹個山洞裏,他得到了壹個秘密,他的技能完全轉化了,大話西遊。這部小說無疑經過了藝術加工和誇張。男主角哪來的錢?我們來分析壹下。

首先,他們可以在魔窟裏學到絕世武功,當然也可能找到阿裏巴巴的藏寶洞,找到壹輩子都花不完的財富。

二是如慕容復、段譽,其祖上為高官或皇族子弟,自然有巨額財產遺留在後代,算二代。當然也有很多人投靠政府,做禦用鷹犬。比如《貓王》裏,就有捕快的隱藏臺詞。更糟糕的是,妳可以充當壹個仆人,作為壹個保鏢守衛家園。

另壹種可能是,散兵遊勇就像電影《雙啟鎮的騎士》中的“黃沙風”。幫別人消災總是要錢的,壹點都不奇怪!為了正義和復仇,對了,有點外快不好嗎?

第四,各大宗教派別往往都有自己的寺廟或道觀。開道場總有酬勞,平日的香火錢也很可觀。還有保護費,靈鷲宮有上百混混進貢。好像最窮的丐幫也能收徒弟,有乞討,有孝心。

《笑傲江湖》裏的林平之,作為壹個富家子弟,想學藝術,壹般都要付給嶽不群壹筆學徒費,也可以說是壹份禮物。

第三,作為身懷絕技的大英雄,他們都是爬檐走壁的高手,他們的雕蟲小技,比如搜東西,應該不成問題。萬壹兜裏沒錢,可以試試手藝,客串壹下。

馮曉就是這麽做的。當他沒有錢的時候,他偷官方的銀。如果妳想得到壹張大票,為什麽不穿上妳的睡衣,晚上去富人家裏?對於外人來說,可能是出去做生意,賺錢,滿載而歸。如果妳平時看起來是自己做生意,開個包子店,開個酒店什麽的,席地而坐,偶爾搶顧客被打個鼻青臉腫。

反正用妳所有的功夫賺錢很容易。做了壹筆大買賣之後,我也會金盆洗手,匿名做個土豪,找個安居樂業的好地方。

最後是“流浪兄弟親戚”,窮人富人都有當地的朋友,他們慷慨無私。比如薛蟠就想著給劉香蓮買套房子什麽的。

所以,每個人都有壹個英雄夢,壹個俠客帶著他的劍環遊世界。除了生活的樂趣和恩怨情仇,他有美女相伴,不愁錢。這也是世人喜歡武俠小說,向往這種無仙生活的原因!

歷史上真正的“英雄”可能就是所謂的武林和俠士。他們不是不工作,只是工作方式不同。

本質上,“俠”只是壹種境界,叫“俠”。英雄不是所謂的江湖世仇,本質上是文人。

金庸曾說“俠之大者,為國為民也!”他們只是壹種在野外做學問的狀態。

許多文學作品中都有英雄。例如,郭靖、和楊都被稱為英雄,因為他們都體現了“偉大的俠客是為國家和人民服務的人”的概念。但在水滸傳中,大家都曾“路遇坎坷而怒吼”,但都被稱為“梁山好漢”,而不是“英雄”。因為所謂“英雄”的本質是“壹個不顧壹切的強者。”

所以大俠雖然離不開錢,但壹定要淡泊。他們拿錢的方式也是秉承著“君子愛財取之有道”的原則。

其實,“劫富濟貧”壹直是“走正道”的絕佳借口。

正是因為“扶貧”,“劫富”才有了合法的外衣。但實際上,在很多文學作品中,劫富濟貧的人很多,而濟貧的人卻很少。

晁蓋等人,在搶生育節目的時候,都聲稱是梁中書搜的人民膏,是不義之財。我自己拿去“替天行道”,但是這些錢最後都歸誰?就算梁山後來打起了“為天行道”的旗號,也只是吃了梁山周邊的郡縣。此時此刻的“扶貧”在哪裏?騎士精神在哪裏?“為國為民”在哪裏?

所以敲詐勒索,攔路搶劫,殺人搶劫,販賣人口,挖墓偷桶,私自賺錢,販賣非法食鹽等。,各種商家的錢都不是“正當取”的,所以用錢的人不是英雄,但這些確實是很多“英雄”的斂財途徑。

所以郭靖、馮曉、楊過等被稱為英雄的人通常都很慷慨。錢從哪裏來?

有個笑話說,郭靖第壹次見黃蓉的時候,用錢把黃蓉打昏了。郭靖到底有多大方?

首先,請吃飯。花了20兩銀子,有人把貨兌換成5000元。

其次,送壹件貂皮大衣,按照國際品牌,實物,保守估計30萬到40萬元;

我又壹次給了四錠金子作為零花錢。雖然比不上四錠黃金,但是按照飯錢的標準,同樣標準的幾十頓飯怎麽夠呢?

最後,這些都不算什麽。我直接把血淋淋的寶馬給了黃蓉。現在這是高級超跑,每幾千萬噴頭真的下不去。

不過還好,射雕英雄傳還是講了郭靖的錢的來源。他的東西基本都是來自他自己在蒙古宮的好安達。

這麽值錢的東西,郭靖轉手送給了壹個剛認識的小女孩。這就是英雄主義。

但這壹方面也說明了壹個問題。沒錢當“英雄”,那是夢想。

但是,不可能每個人背後都有人不求回報的給妳錢。郭靖被成吉思汗看重的主要原因大概就是古箏了。

但郭靖為了當英雄,拋棄了這些唾手可得的東西。而是追求黃蓉,而黃蓉自己就是桃花島主的女兒。不用說,她花了很多錢,後來成了丐幫幫主。

就像《八龍》裏的馮曉壹樣,他在丐幫有很強的背景,所以花錢可以很隨意。雖然馮曉很悲慘,後來他脫離了丐幫,但他很快就成了遼南院的國王。

總之,俠客背後壹定有壹個龐大的財團“願意”為他的消費買單。

楊過是英雄中的異類。他似乎是壹個天生註定不是“俠客”的人。從出生到壹路,他都是歪的。他的成長路線很不符合“俠”的觀念,所以長大後總是缺錢,總是吃虧。直到最後頓悟,為國為民,打敗了金輪佛門,從而成為武林盟主,才真正解決了花銷的問題。

正是在楊過的領導下,武林放棄了世仇和仇殺,與外界聯合起來抵抗蒙古的侵略。在釣魚城,楊過不僅割下了1000只耳朵作為給郭襄的生日禮物,還刺穿了敵方指揮官蒙戈的心臟。所以楊過真正體現了“俠之大者,報國為民”。

文/炒飯透視

謝妳邀回答!

古語有雲,窮文富武,文無第壹,武無第二。學習驚人的藝術,賣給皇帝的房子。學武術不是壹般基層人能承受的負擔。更何況拳頭是瞎的,刀劍是無情的,窮人家的光腳男孩,傷不起,治不起。他可能因傷致殘致死。所以學武術的大多都是家境殷實,家境殷實,就像現在的富二代,衣食無憂的任我行,說去哪就去哪。不需要為五鬥米彎腰,也沒有害羞的顧慮。至於搶房子,放火,摸黑殺人,他們丟不起那個人。

其實現代人心目中的俠義觀念,基本都來自武俠小說。古代俠客多為當地惡霸,只有極少數人可能是能夠擺脫暴力,安身立命的俠客。

以史為鑒,舉幾個郭傑的例子。

郭傑可以說是漢朝乃至中國歷史上最著名的英雄之壹。郭傑曾經把逃犯藏在家裏,收養公仆,那郭傑哪來的錢?據史料記載,有幾條路。

壹個是公路搶劫。郭傑年輕時經常從事公路搶劫。可以說是大名鼎鼎的江洋大盜。

漢初有很多像郭傑這樣的人,就是因為戶籍和緝捕制度不健全。這些人名義上是英雄。他們白天和朋友壹起吃肉喝酒,到了晚上就成了強盜,偷偷摸摸地做著很多殺人、偷貨的活動。

第二,漢代以前人們講究厚葬,隨葬品中有大量的金銀。從東漢末年到三國混戰,董卓、曹操等人都做過官方組織,挖掘帝王將相的墓葬,盜取他們的財物。

而郭傑這樣的英雄,也經常做盜墓,然後牟利。只是郭傑這種人或者小團隊,只能挖壹些周邊的墓。

第三,私自鑄幣比攔路搶劫、盜墓更賺錢,可以說是賺錢的買賣,雖然也有風險。

郭傑作為英雄,自然掌握了這樣的技巧。當他沒錢的時候,他應該自己鑄造。

除了以上非法的賺錢方式,像郭傑這樣的英雄還有很多其他正常的賺錢方式。

第壹,替別人消災,拿別人的錢。有些有錢人為了除掉仇人或者幹壹些不方便的臟活,會聯系郭傑這樣的英雄。

郭傑拿了別人的錢自然是要去替別人消災。郭傑出名的原因之壹是他非常註重信譽。

二、他人支持即使郭傑業務很多,但他也無法忍受自己的團隊非常龐大,費用經常超支。郭傑不好意思找人借錢。要知道,郭傑這種名人最重要的就是面子。

不過郭傑自己也不好說,但是有錢人的渠道很多。這些有錢人知道郭傑沒錢,就立刻行動。這些土豪都是神童,知道不能直接把錢給郭傑,就分別把郭傑國內的閑人接到自己家裏,先幫郭謝養著,等郭傑有錢了再送回來。

後來郭傑被強行遷到淩渡,衛青為郭傑求情,可見郭傑的勢力範圍太廣了。

漢武帝拒絕後,這些豪門為了感謝郭頡之前的幫助,幹脆送了很多錢來幫助郭頡安家。《史記》中記載“公寄壹千多萬”;

根據以上案例,我們可以清楚地了解到,司馬遷在《史記-七十二候列傳》中專門寫的郭節,就是這類英雄中的第壹個。他的財產大部分來自非法生意和富紳的饋贈,基本上和普通人無關,更不用說滿足生活仇富和劫富濟貧了。

而其他不擇手段的英雄或俠客,要麽投奔郭傑這樣的俠義領袖,以求得溫飽。或者只能以山為王,做壹些無利可圖的搶道生意。劫富是真,濟貧是好。

所以古代俠客吃壹頓飯時桌上兩兩銀子的描述,也就是小說家的話,壹點都不真實,所以不要認為真的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