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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花夕拾·壹件小事 —— 魯迅

我從鄉下跑到京城裏,壹轉眼已經六年了。其間耳聞目睹的所謂國家大事,算起來也很不少;但在我心裏,都不留甚麽痕跡,倘要我尋出這些事的影響來說,便只是增長了我的壞脾氣,——老實說,便是教我壹天比壹天的看不起人。

但有壹件小事,卻於我有意義,將我從壞脾氣裏拖開,使我至今忘記不得。

這是民國六年的冬天,大北風刮得正猛,我因為生計關系,不得不壹早在路上走。壹路幾乎遇不見人,好容易才雇定了壹輛人力車,教他拉到S門去。不壹會,北風小了,路上浮塵早已刮凈,剩下壹條潔白的大道來,車夫也跑得更快。剛近S門,忽而車把上帶著壹個人,慢慢地倒了。

跌倒的是壹個女人,花白頭發,衣服都很破爛。伊從馬路邊上突然向車前橫截過來;車夫已經讓開道,但伊的破棉背心沒有上扣,微風吹著,向外展開,所以終於兜著車把。幸而車夫早有點停步,否則伊定要栽壹個大斤鬥,跌到頭破血出了。

伊伏在地上;車夫便也立住腳。我料定這老女人並沒有傷,又沒有別人看見,便很怪他多事,要自己惹出是非,也誤了我的路。

我便對他說,“沒有什麽的。走妳的罷!”

車夫毫不理會,——或者並沒有聽到,——卻放下車子,扶那老女人慢慢起來,攙著臂膊立定,問伊說:

“妳怎麽啦?”

“我摔壞了。”

我想,我眼見妳慢慢倒地,怎麽會摔壞呢,裝腔作勢罷了,這真可憎惡。車夫多事,也正是自討苦吃,現在妳自己想法去。

車夫聽了這老女人的話,卻毫不躊躇,仍然攙著伊的臂膊,便壹步壹步的向前走。我有些詫異,忙看前面,是壹所巡警分駐所,大風之後,外面也不見人,這車夫扶著那老女人,便正是向那大門走去。

我這時突然感到壹種異樣的感覺,覺得他滿身灰塵的後影,剎時高大了,而且愈走愈大,須仰視才見。而且他對於我,漸漸的又幾乎變成壹種威壓,甚而至於要榨出皮袍下面藏著的“小”來。

我的活力這時大約有些凝滯了,坐著沒有動,也沒有想,直到看見分駐所裏走出壹個巡警,才下了車。

巡警走近我說,“妳自己雇車罷,他不能拉妳了。”

我沒有思索的從外套袋裏抓出壹大把銅元,交給巡警,說,“請妳給他……”

風全住了,路上還很靜。我走著,壹面想,幾乎怕敢想到我自己。以前的事姑且擱起,這壹大把銅元又是什麽意思?獎他麽?我還能裁判車夫麽?我不能回答自己。

這事到了現在,還是時時記起。我因此也時時熬了苦痛,努力的要想到我自己。幾年來的文治武力,在我早如幼小時候所讀過的“子曰詩雲”壹般,背不上半句了。獨有這壹件小事,卻總是浮在我眼前,有時反更分明,教我慚愧,催我自新,並且增長我的勇氣和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