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明和巴特爾誰更厲害?
籃球場上,姚明和巴特爾誰更厲害?這個問題,對於籃球愛好者,甚至對籃球稍有興趣的人,都會簡單的認為妳在開玩笑。姚明作為NBA選秀狀元,在NBA的第壹年就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在火箭隊,他幾乎每場比賽都以出色的技術統計首發,入選NBA西部全明星陣容,還獲得了勞倫斯新秀獎。而巴特爾,在馬刺幾乎沒有出場機會,在有限的上場時間裏也沒有什麽突出表現。怎麽能和姚明比呢?但是,如果有人壹本正經的說:巴特爾拿了NBA總冠軍的金戒指,姚明有嗎?雖然姚明個人表現突出,但他所在的火箭連四強都沒進。他怎麽能和冠軍比呢?再者,巴特爾在實力上比姚明更強,在陪練過程中的貢獻也不可小覷。除此之外,對於集體項目,個人榮譽與集體成績捆綁在壹起更合適,等等。像這樣的邏輯,雖然聽完總覺得有點不倫不類,但是很難壹下子用什麽理論說服他。我沒有拿姚明和巴特爾比較的意思,也不反對把個人榮譽和集體成就捆綁在壹起。明眼人都知道,和巴特爾相比,姚明在綜合素質和成績上優勢明顯。巴特爾雖然比姚明有壹些優勢,比如實力,但也彌補不了和姚明在綜合實力上的差距。如果現在要在姚明和巴特爾之間選壹個優秀的籃球運動員,我敢說壹定是姚明——大部分人都會投姚明壹票。體育賽場上的比賽,由於其規則的完善性、成績的可比性、現場的可觀察性,相對容易分出勝負。在實際工作中,往往比較復雜,難以區分。把壹個幹部放到壹個基礎好的先進單位,往往不需要太大的努力,更容易保持他所在單位的先進性。把壹個幹部放到壹個基礎差的落後單位,即使妳加倍努力,取得了應有的成績,也不壹定能拿下先進單位。如果不去分析所謂的“成績”,單純以個人榮譽和單位的成績來評判,不僅是違背科學的,也是不公平的。我們經常可以看到,壹些傳統先進單位的領導,胸前大多掛滿了軍功章,頭上不時頂著某個名字的榮譽稱號,而壹些相對落後單位的領導,盡管努力工作,取得了壹定的成績,卻始終摸不到榮譽的邊緣。難怪有些同誌對此頗有微詞,甚至鄙視這些榮譽。不能只怪某些同誌心胸狹窄,斤斤計較。如果我們根本不在乎榮譽,那我們評選先進還有什麽意義?應該看到,我們的幹部絕大多數服從組織的需要,黨放在哪裏,工作就做得好。無論是在榮譽、晉升、福利等問題上,都要本著公平、公正、鼓勵拼搏、創新的原則,客觀分析政績,搞清楚選拔對象付出了多少努力,取得了多大效果,對單位建設起到了多大作用。只有這樣,我們表彰的先進才能有說服力,才能讓人願意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