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維護廣大讀者的公***利益,保持圖書館良好的環境和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壹、本校讀者憑借書證—“校園卡”或其他個人證件入館;各類證件僅限本人使用,不得轉借他人。
二、外單位讀者憑個人證件或介紹信到館辦公室接洽。
三、圖書館是重點防火單位,嚴禁在館內吸煙、用火;禁止攜帶易燃、易爆以及腐蝕性化學物品入館。
四、進入圖書館請註意衣著整齊,請勿穿背心、拖鞋及短褲入館。
五、書包等私人物品存放於寄包箱內。個人證件、錢款等貴重物品請勿存入,如有遺失責任自負。不可占用寄包箱隔夜存放各種物品。
六、請保持館內安靜:入館請關閉手機,閱覽室內不得撥打或接聽電話;在館內請輕聲說話,以免影響他人閱讀。
七、請保持館內整潔:禁止在館內隨地吐痰,亂扔果皮、紙屑;禁止將食物和飲料帶入館內。
八、舉止文明禮貌,請勿搶占座位。
九、愛護書刊資料及壹切公***財物:禁止圈劃、撕、剪或汙損書刊;禁止塗抹、刻劃和破壞館內電器、桌椅及其他公***設備。
十、未經許可,不得在館內張貼或散發廣告及其他宣傳品。
十壹、請勿用公***查詢機做與查詢文獻信息無關的事。
十二、對違反上述規定者,工作人員有責任予以制止並進行批評,情節嚴重者將按有關規定處理。 壹、進入書庫應主動出示“校園卡”,憑證在入口處換取代書板,出庫時將代書板放回原處。
二、不得攜帶書包、雨具、自帶圖書(含已借圖書)或其它物品入庫。
三、在有代書板的書庫選取圖書時,必須使用代書板取代查看圖書的位置,待查看圖書插回原位後再取出代書板;若所取圖書不能插回原位時,應放到規定的架上。嚴禁隨意插放圖書,以免混亂排列次序,影響其他讀者按類查找和利用圖書資料。
四、遵守公***道德和秩序,禁止吵鬧、喧嘩,保證書庫的安全、衛生和安靜。
五、嚴禁吸煙、吃零食、隨地吐痰、亂丟果皮、紙屑等。
六、自覺遵守圖書館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工作人員管理。 壹、凡本校正式師生員工,均可持校園卡到圖書館辦理借閱手續。
二、借閱冊數與期限
1、借閱冊數:博士、副高級(含副高級)以上職稱的在職教職工為30冊,中級職稱的在職教職工為20冊,其他在職教職工為15冊,離退休教職工為5冊;研究生為15冊,本科生、專科生(含成教類全日制學生)為7冊;上述之外的其他人員為3冊。以上所有讀者借閱量中含文學類圖書1冊(與文學教學有關的專業可借3冊),隨書光盤1片。
2、借閱期限:教職工、研究生圖書借閱期限為90天。本科生、專科生和其他人員圖書借閱期限為30天。
三、借閱註意事項
1、借書檢查:借書、刊時請當面檢查是否缺頁、損壞、塗畫,發現問題及時向工作人員說明,加蓋戳記。否則,還書時發現問題由借書者負責。
2、圖書續借:所借圖書要按期歸還。如需繼續使用,可通過網上續借或到館辦理續借手續,續借只能在圖書到期之日前2-15天內辦理,續期從續借之日算起30天。若此書已有讀者申請了預約借書,則圖書館不再對此書辦理續借手續。若讀者所借圖書中有超期的圖書,所有圖書均不能辦理續借手續。
3、圖書逾期:為保證大多數讀者的權益,未能在規定日期還書的讀者必須先將逾期圖書還回方可再借新書。
4、催還:借出的書刊,圖書館如有急需,工作人員將在系統內對其催還,調整還書時間,並向持書者發出催還通知。讀者接通知後,應立即歸還。被催還的圖書不辦理續借。
四、書刊文獻遺失損壞處理
1、書刊文獻是國家財產,讀者應自覺愛護。對拆散、剪裁、圈點、塗劃、偷盜等不良行為,按本館《文獻遺失損壞賠償辦法》有關條文處理。
2、讀者因保管不善,丟失書刊文獻,按本館《文獻遺失損壞賠償辦法》有關條文處理。
五、附則
1、外單位來館查閱書刊文獻,持有效證件與信息服務部聯系,按《校外讀者服務辦法》辦理。
2、限館內借閱的書刊文獻,其借閱制度見各室詳細規定。
3、本規定自2005年10月1日起開始生效,由圖書館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