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市交警支隊支隊長副支隊長雲天平。
現任領導
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黨委委員,呼和浩特市副市長、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傅彬 。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提名副局長:辛曙光 。
呼和浩特市紀委駐市公安局紀檢組組長、黨委委員:韓寶珍(蒙古族)。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交通管理支隊支隊長:雲天平(蒙古族)。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張毅、翟振鴻。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黨委委員、政治部主任:蘇萬成。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巡邏警察支隊,根據《內蒙古黨委辦公廳、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發〔2009〕47號)精神,設立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巡邏警察支隊,為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管理的副處級機構。
擴展資料:
主要職責
負責全市治安巡邏防控工作的組織實施;負責處置緊急治安事件,接受群眾的報警和緊急救助並提供救援服務;依法協助維護交通秩序和社會治安秩序;負責重大活動治安巡邏任務和特定治安巡邏任務。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公安工作方針、政策。
研究擬定全市公安工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部署、指導、監督全市公安工作。負責掌握社會穩定、危害國內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情況,分析形勢、制定對策;協調、處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體性事件;部署、指揮重大警務活動。
負責治安管理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監督管理全市公安機關依法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負責全市公安機關治安保衛工作和依法開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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