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氏”怎麽來的?
人類在要跨入文明的門檻的時候,都是壹個個以血緣為紐帶的群體。大概是在生育繁衍的實踐中發現了近親結婚的缺點,所以這些血緣組織都開始禁止內部婚姻,由此產生了外婚制。當外婚制度確立,壹個血緣團體也就成為了壹個氏族,為了標誌這個氏族與其他氏族的不同,就需要壹個符號,這就是“姓”。
在先秦時代的傳說中,上古黃帝時期,就已經有姓了。比如黃帝是姬姓,炎帝是姜姓,舜是姚姓,夏朝王族是姒姓,等等。但是這些都只是周人的傳說,很難具體確認了。商朝王族是子姓,但是他們自己在文獻(甲骨文)中似乎不太用。
李向平先生指出,在西周以前,姓、氏是無區別的。比如,在傳說中,黃帝又稱有熊氏、軒轅氏,炎帝又稱烈山氏,堯稱陶唐氏,舜稱有虞氏,這裏的“氏”是族稱,其作用與“姓”差不多,都是區別氏族血緣團體的,與西周以後的“氏”意思是不壹樣的。
周人如何嚴格區分姓和氏?
真正把姓、氏區分開,並大規模地使用於社會生活,是在西周開始以後。姓、氏在周人那裏,是有著嚴格的區別的。宋代鄭樵在《通誌·氏族略》裏總結說:“姓所以別婚姻”,“氏所以別貴賤”。也就是說,姓是用來區別血緣集團的,加強同姓集團之間的認同感,促進內部團結,增強總體競爭力。“男女同姓,其生不蕃”(《左傳》僖公二十三年)。同姓結婚,後代就不會繁盛。因為這壹認識,周人非常強調“同姓不婚”的原則。比如,周王是姬姓,在分封的各個諸侯國中,也有許多姬姓國家。正常情況下,他們是不會通婚的。他們只會和別姓諸侯通婚。
而氏,則是用來區別貴賤的。周代實行的是宗法制度。貴族分為大宗和小宗。比如周王室,嫡長子是太子,是大宗,以後是要繼承王位的,而別的兒子就是小宗,可能會有自己的封國。而到了各個諸侯封國,又分為大宗和小宗。諸侯的嫡長子(太子)是大宗,以後繼承封君之位,其他的兒子是小宗,可能擔任卿大夫,有自己的小封地。以此類推。久而久之,這些在同姓之中的不同的支派開枝散葉,形成了不同的系統,就需要區別他們的來龍去脈、貴賤尊卑,確定他們在社會中的地位。這時就要用壹個符號來代表他們,這就是“氏”。
命氏的常見形式
命氏的形式比較多,常見的有以下幾種:
壹、以國為氏。主要是各諸侯國的國君和首都王畿內的壹些貴族,他們以自己封國的名稱為氏。
二、以字為氏。孔穎達說:“諸侯之子稱公子,公子之子稱公孫,公孫之子不得祖諸侯,乃以王父之字為氏。”(《春秋左傳正義》隱公五年)這裏說的“王父”,就是祖父。壹般來說,最常見的是以祖父的字或排行為氏。實際上,也有以父親的字或排行名、私名為氏的。比如孔子的祖先是宋國人,而宋國是殷商遺民,子姓。大司馬孔父嘉,名嘉,字孔父。他的後代就以他的字為氏。魯國的“三桓”,也就是從魯桓公的三個兒子分出的三個氏,到了這三個人的兒子輩,就分別以他們父親的排行被稱為孟氏、叔(孫)氏、季氏。鄭國的“七穆”,就是鄭穆公的七個兒子的後代,到了這七個人的兒子壹輩,就以父親的字為氏了。
三、以官為氏。如“師氏”、“尹氏”等。
四、以封邑為氏。如魯國的費氏、卞氏,晉國的荀氏、智氏、邯鄲氏,楚國的鬬氏、薳氏、屈氏等等。屈原就是楚國的同姓貴族,羋姓,屈氏。
五、以居所為氏。比如魯國的東門氏,就是因為住在首都東門附近而得氏。
春秋時男子稱氏女子稱姓
春秋時代,男子稱氏,以明貴賤;女子稱姓,以別婚姻。女子壹般用兩個字來稱呼。她的姓放在後面,而前面的那個字,就有很多種情況了。女子未嫁時,姓前冠以她在家裏女孩中的排行,如伯(孟)、仲、叔、季。如果她是姬姓的魯國的姑娘,就可以稱為伯姬、叔姬等等。如果是姜姓的齊國姑娘,就稱為孟姜、叔姜之類。出嫁後,如果嫁給國君,則把國名加在姓前,如江羋、息媯;嫁給大夫,則把大夫氏加在姓前,如雍姬、盧蒲姜。還有的,是冠以所出之國,如晉國的驪姬,出自酈戎。這些女人死了以後,往往跟隨丈夫的謚號。如衛宣公的夫人,史稱宣姜。也有的夫人自己有謚號,如魯桓公的夫人是齊國人,姜姓,本來應該叫桓姜,但是她卻擁有自己的謚號“文”,稱為“文姜”。這種情況較為少見。
戰國時,姓、氏開始合壹
從春秋晚期開始,禮崩樂壞,社會發生了劇烈的變革。土地分封制解體,世襲制開始動搖,社會流動性增強,世卿世祿的貴族難以再維持原來的地位,有能力的下層士人甚至平民百姓得到了上升的渠道。“同姓不婚”的禁忌逐漸被打破,而氏用來區別貴賤的功能也逐漸喪失。至戰國時,姓、氏開始合壹。《孟子·盡心下》裏,孟子說:“諱名而不諱姓。姓所同也,名所獨也。”只提姓、名,不談氏,實際上在孟子這裏,氏也“升格”為姓了,不再需要仔細區分。這說明當時姓、氏已經合壹,姓名形式已經與今天壹樣了。而那些曾經極其強大的先秦古姓,如姬、姜、媯、姚、姒等,也不再具有統壹的號召力,漸漸淡出了人們的視野。其“別婚姻”的功能,由氏來代替,不過這時候氏也常常被稱為“姓”了。嬴姓是壹個例外,因為嬴姓的秦國最終統壹了天下。但是在秦朝滅亡後,嬴姓也衰落了。有人根據秦國國君是嬴姓趙氏,以及鄭樵在《通誌·氏族略》裏總結的“姓可呼為氏,氏不可呼為姓”的原則,執著於反對稱《羋月傳》裏的秦惠文王為“嬴駟”,堅持必須稱他為“趙駟”,其實大可不必。秦惠文王已經處於戰國中後期,當時對於男子只能稱氏的規定已經基本上不再有效了。稱“趙駟”固然不錯,但是稱“嬴駟”也沒有什麽不對的。
還不許人家叫個小名?
戰國時,女子的稱呼也發生了改變,不再像春秋時候那樣稱姓。女子常常用父家的氏,加上美稱“姬”,如紀姬、衛姬、如姬、趙姬等。此時的“姬”已經不再是指周王的姓,而是女子的美稱了,因為以前“姬”是王族大姓,代表著地位高貴。後來到了秦漢,還有我們熟悉的虞姬、戚姬、薄姬、栗姬等。另外,還可以由國氏(夫氏),或者謚號,後面加上尊稱,比如秦宣太後、趙太後等等。不過此時女子壹般還沒有大名。比如“羋月”、“羋姝”這樣姓名連綴在壹起的稱呼,在存世的正規史籍中壹般是不存在的。女子擁有自己的名甚至是字,要等到秦漢了。比如劉邦的老婆就叫做呂雉,她的妹妹叫呂媭。但是,我們今天寫小說、拍影視,為了照顧觀眾的習慣,也為了更方便地區分劇中人,往往給先秦的女性取壹個姓名,這是權宜之計,我們不必咬文嚼字,求全責備。畢竟,雖然沒有大名,人家在家裏當姑娘的時候,妳還不許人家有個自己家人內部稱呼的小名啊?有人說,不能稱“羋月”、“羋姝”,而應該稱為“月羋”、“姝羋”,這大概是把春秋時候女性稱呼把姓放在後面的原則套用過來了。然而這種套用是沒有根據的,是想當然的,其實並不對。在先秦古籍中,從未見過這麽奇怪的把名放在姓前面的女性稱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