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的筆畫筆順:橫撇/橫鉤、捺。
又(拼音:yòu)是漢語通用規範壹級字(常用字)。此字初文始見於商代甲骨文及商代金文,其古字形像人的右手,本義即右手,也指方位之右。因“又”借用為副詞,方位之右就用“右”表示。
“又”主要用作副詞,表示動作、行為的重復、繼續,也表示同時存在幾種情況或性質。“又”還表示意思上更進壹步,相當於“而且”。“又”還表示轉折,相當於可是。
“又”也表示兩件互為矛盾的事情,壹般疊用。此外“又”還有在敘說某個範圍之外另有所補充的含義。
古籍釋義:
說文解字註:
手也,象形。
段註:此即今之右字。不言又手者,本兼?又而言,以屮別之。而又專謂右,猶有《古文尚書》而後有《今文尚書》之名,有《後漢書》而後有《前漢書》之名,有《下曲禮》而後有《上曲禮》之名也。又作右而又為更然之詞。《谷梁傳》曰:又,有繼之辭也。
三指者。
段註:三岐象三指。
手之列多略不過三也。
段註:以指記數者,或全用,或用三。略者言其大略。於救切。古音在壹部。
康熙字典:
《唐韻》於救切。《集韻》《韻會》尤救切。《正韻》爰救切,並音宥。《說文》:手也。象形。三指者,手之多,略不過三也。《韻會》偏旁作。
又《廣韻》又,猶更也。
又《韻補》葉夷益切,音亦。復也。《詩·小雅》:人之齊聖,飮酒溫克。彼昏不知,壹醉日富。各敬爾儀,天命不又。富音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