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從上面的分析,我們是否可以認為秦漢以前,酰基代表的是壹種酸的食物,而醋代表的是報償和報答?在漢朝,醋和醋是混在壹起的。漢魏以後,酰基逐漸少用,醋專指醋。而羌的含義也逐漸清晰,是互相報答的意思。因為有壹個逃逸的過程,長期以來,酰基、苯、醋經常混在壹起。比如《隋書冷卻器傳》中有壹句話:“寧飲三升醋,不飲崔洪度。”這裏的醋還是指醋,崔洪度是隋朝的酷吏,意思是寧願喝三升酸醋也不願見劊子手崔洪度。唐代於世南《北唐書鈔》顯示,三字混雜:“林峰強明,東籬之,新城苦酒...沒有鹽和醋”。唐·孫思邈《千金要寶》中醋和醋兩個字混用的情況也不少,如:“取半升醋,灌耳...和醋壹起煮”。再如,魏末賈思勰的《齊姚敏書》中,“子”字多作名詞,“子”字多作形容詞:“酸”,也是壹種混淆。但有壹點不要混淆,不管是醋還是醋,當它作為酸醋使用時,都讀作“CU”。到了唐末,醋這個詞已經專指醋了,中國的醋也多了起來。唐朝末年,韓鄂所著《四時校訂》中記載了七月制醋的幾種方法。這個時候醋和醋這兩個詞就不再混用了,醋是指含有醋酸的調味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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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同的地方對同類事物有不同的稱呼並不罕見。某個地區的酸醋被稱為苦酒也就不足為奇了。在劉茜對漢代人名和飲食的解釋中,苦酒是苦的,純毒者是苦的。這可能是壹篇比較早的記載“苦酒”和“醋”密切相關的文字。《唐鑫-修本草》說:“醋、酒隨處可用,久則更好,亦稱酰基,故苦而俗。“以上兩個文獻都指出,苦酒是醋(醋或酰基),與酒的存在有關,即來源於酒,微苦。葛洪的《抱樸子》中也有“苦酒”的標題:“水如千歲之苦酒”。《齊·姚敏書》中有更多關於苦老的記載。賈思勰介紹了他當時知道的23種制醋方法,其中他稱之為第壹種15種醋柞;最後八種,他稱之為苦酒。他明確指出,《苦酒》書名的內容全部取自《美食經典》。仔細研究《齊·姚敏書》可知,釀造苦酒的原料有黃豆、紅小豆、小米、蜂蜜等。,除了小麥和糯米,釀酒壹般不用酒曲。酒或糟醅作為發酵的催化劑,所以苦酒必須有酒的味道。苦酒的釀造方法都是液體發酵,這是當時南方制醋技術的壹個特點。因為作者身世不詳,所以只能推測苦酒是當時南方人對醋酸的稱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