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有八位皇帝:
1 大禹
大禹登上帝位後 , 有壹次看見犯罪之人 , 就傷心地哭了起來 , 左右問其故 , 禹曰 : 堯舜之時 , 民皆用堯舜之心為心 , 而予為君 , 百姓各以其心為心 , 是以痛之”。
2 商湯
商滅夏後 , 湯布告天下 , 安撫民心 , 史稱《湯誥》。湯深刻地檢討了自己的過錯 , 曰 : “罪當朕躬 , 弗敢自赦 , 惟簡在上帝之心 , 其爾萬方有罪在予壹人 , 予壹人有罪無以爾萬方”。此後 , 適逢商連年大旱 , 五谷不收 , 負責宗教祭祀的大臣說 , 要用人為犧牲 , 向上帝祈禱求雨。於是 , 湯“剪發斷爪” , 身為犧牲 , 禱於桑林 , “以六事自責” , 曰 : “余壹人有罪無及萬夫 , 萬夫有罪在余壹人。無以壹人之不敬 , 使上帝鬼神傷民之命”。於是 , 民大悅 , 雨亦大至。
3 周成王
《詩經》中的《周頌·小毖》就是周成王的罪己詩
4 秦穆公
《尚書》中的《秦誓》是秦穆公襲鄭慘敗後的反省
5 漢武帝
漢武帝即位後窮兵黷武 , 又好神仙方士 , 大造宮室 , 揮霍無度 , 致使民力枯竭 , 寇盜並起 , 天下大亂。武帝晚年漸有所悔 , 征和年間 , 他駁回了大臣桑弘羊等人屯田輪臺(今新疆輪臺縣)的奏請 , 決定“棄輪臺之地 , 而下哀痛之詔”。他“深陳既往之悔” , 不忍心再“擾勞天下” , 決心“禁苛暴 , 止擅賦 , 力本農”。“由是不復出軍。而封丞相車千秋為富民侯 , 以明休息 , 思富養民也”。這就是歷史上著名的《輪臺罪己詔》。漢武帝晚年面對大廈將傾的危難局面 , 幡然醒悟 , 痛改前非 , 全面調整了國家的內外政策 , 不但使政權轉危為安 , 而且也為“昭、宣中興”打下了基礎。
6 唐德宗
唐德宗即位不久 , 就先後有號稱“四王”、“二帝”的幾個節度使舉兵反叛。公元783年 , 長安失守 , 德宗倉皇逃亡 , 被叛軍壹路追殺至奉天城。次年春 , 他痛定思痛 , 改年號為“興元” , 並頒《罪己大赦詔》 , “分命朝臣諸道宣諭”。詔書中歷數了自己的罪過後 , 說 : “天譴於上而朕不悟 , 人怨於下而朕不知” , “上累於祖宗 , 下負於蒸庶 , 痛心 ?面 , 罪實在予”。⑥此詔文字真摯動人 , 很有感召力 , 頒後 , “四方人心大悅” , “士卒皆感泣” , 民心軍心為之大振 , 局勢因而大變。不久 , 動亂即告平息。?
7 宋徽宗
公元1125年11月 , 金兵進逼東京的緊要關頭。驚慌失措的徽宗聽從大臣的建議 : “宜先下罪己詔 , 更革各種弊政 , 使人心悅 , 天意回”。詔書也羅列了自己的罪過 : “言路蔽塞 , 諂諛日聞 , 佞幸專權 , 貪官得誌。賦稅竭生民之財 , 戍役困軍伍之力。多作無益 , 侈靡成風。”“追思己過 , 悔之何及!”隨後 , 又傳皇位給太子恒(欽宗) , 自己當起了太上皇。於是 , 瀕臨滅亡的北宋又出現了壹線轉機。但好景不長 , 壹年後 , 徽、欽二宗被金兵擄去 , 成為階下囚。?
8 順治
這位少年天子親政後 , 自然災害很多 , “水旱累見 , 地震屢聞” , “冬雷春雪 , 隕石雨土”。他把這壹切自然現象都歸罪於自己的“不德” , 上幹天咎 , 所以 , 不斷自我反省 , 屢屢下詔罪己。臨終之際 , 又留下了壹道罪己遺詔 , 淋漓盡致地為自己列舉了十四條罪狀 , 條條都是原則問題。
歸納起來 , 可分作七大方面 : 壹是政治上“自親政以來 , 紀綱法度用人行政不能仰法太祖、太宗謨烈 , 因循悠忽 , 茍且目前。”二是對皇太後“子道不終 , 誠悃未遂。”未盡孝道 , 反使聖母哀痛。三是對諸王貝勒“晉接既 ? , 恩惠 緮鮮 , 友愛之道未周。”四是“朕夙性好高不能虛己” , 用人“未能隨材器使 , 以致每嘆乏人” , “見賢而不能舉 , 見不肖而不能退”。五是設立十三衙門 , 委用任使宦官 , “與明無異”。六是“國用浩繁 , 兵餉不足 , 而金花錢糧盡給宮中之費 , 未嘗節省”。七是“朕性耽閑靜 , 常圖安逸” , “朕每自恃聰明 , 不能聽言納諫” , “既知有過 , 每日 ?責生悔 , 乃徒尚虛文 , 未能省改”。
順治帝為自己羅列的14大罪狀 , 應該說是夠全面、夠深刻的了 , 在蓋棺論定的“自我鑒定”中 , 能進行如此徹底的自我批判 , 實屬亙古第壹人。
擴展資料:“罪己詔”是古代的帝王在朝廷出現問題、國家遭受天災、政權處於安危時,自省或檢討自己過失、過錯發生的壹種口諭或文書。它通常是在三種情況下出現:壹是君臣錯位,二是天災造成災難,三是政權危難之時。用意都是自責,只是情節輕重有別。
“罪己詔”中的“詔”字,《說文解字》的解釋是:告也,從言從召。東漢的鴻儒鄭玄為“詔”作註,謂之:“詔,告也”。告,告訴,對人說。這個人有上,也有下。《管子》壹書中記載:齊桓公壹次探望臥病的管仲時,征求管仲對日後政事的良謀:“仲父亦將何以詔寡人。”“仲父”(管仲)是臣,“寡人”(齊桓公)是君,意思是要臣“詔”(告訴)君。齊桓公並沒有以“君”為是,而是把“詔”字放在上下君臣平等的位置。
但是,自秦始皇宣告“命為‘制’,令為‘詔’”之後,“詔”的語權就變成皇帝的專利了。“罪己”,就是帝王責怪、自省自己的“口諭”,與“詔”字並用,就成了詔告天下的壹種文書。
在古代的典籍裏能夠找到的“罪己詔”模本,是《尚書》中的《湯誥》和《秦誓》。文字比較詳細並且能夠作為模本的,是《呂氏春秋》裏出現的這句後代“罪己詔”常用的格式語言:“余壹人有罪,無及萬夫……”講的是商湯罪己的故事。
所以,“罪己詔”的起源,古人認為是從“禹、湯罪己”開始的。據古籍記載:大禹登上帝位後,有壹次,無意中看見了犯罪的人,就傷心地哭了起來,左右問其故,禹曰:堯舜之時,民皆用堯舜之心為心,而予為君,百姓各以其心為心,是以痛之。
禹見民心渙散,深感內疚,認為自己沒有當好這個帝王,於是自省自責,主動承擔失查和保護的責任。商滅夏後,湯也布告天下,安撫民心,此布告史稱《湯誥》。在“湯誥”中,湯檢討了他自己的過錯。禹、湯“罪己”,收到了預期的效果,後來經附會神化,遂成為後世皇帝效法的“罪己詔”。
周成王平定管叔、蔡叔的叛亂之後,他擔心“家國多難不堪忍,又陷困境多煩惱”(《詩經·周頌·小毖》),就反思了禍亂產生的原因並做詩自誡:“莫予荓蜂,自求辛螫”(大意是:沒人把我來牽扯,禍害拖累自己找)。
《尚書·秦誓》記述了秦穆公也曾在勞師遠征慘遭敗績、付出數萬將士的性命後,做了“罪己詔”,結語曰:“以不能保我子孫黎民,亦曰殆哉。邦之杌隉,曰由壹人;邦之榮懷,亦尚壹人之慶。”提出了壹國之君與 國家安危的關系:國家有危險,是因為我壹人之過;國家安寧,也是因為我的原因。
中國歷史上第壹次明確地頒布“罪己詔”的人是漢文帝。公元前壹七九年,有人建議漢文帝要早立太子,漢文帝不同意,就頒“詔”說:“朕既不德……”意思是說,如果我現在立太子,就是更加加重了我的不道德。同年冬天,漢文帝又下了壹個“罪己詔”。
古代帝王“罪己詔”的資料,除《二十五史》的帝王本紀之外,還有《資治通鑒》、《續資治通鑒長編》、《續資治通鑒長編補遺》、《續資治通鑒》,以及宋代的《冊府元龜》,明實錄,清實錄,清朝的東華錄和歷代的記事本等等。
有位叫蕭瀚的學者,在唐太宗全集中就找到了二十八份唐太宗的“罪己詔”;在“二十五史”中找到下過罪己詔的周成王下了二百六十份“罪己詔”,另外還有四份,壹份是漢武帝著名的“輪臺詔”,兩份是崇禎皇帝的“罪己詔”,還有壹份就是袁世凱的撤消帝制的總統令。
如果包括袁世凱在內的話,在中國歷史上,總***有八十九位皇帝下過罪己詔。最早的壹份是漢文帝在公元前壹七九年下的,最後壹份是民國五年(公元1916年)下的,整個時間跨度為兩千零八十五年。如果以“二十五史”為限的話,那麽最後壹份“罪己詔”頒布的時間應為壹八九五年五月二日,時間跨度是兩千零七十四年,平均八年就下有壹份罪己詔。
各朝下“罪己詔”的皇帝數量分別是:漢代十五位、若包括呂後的話,兩漢有二十四位皇帝,其中有十五位下過“罪己詔”;接下來三國有壹位,就是魏文帝;再有吳國兩位、兩晉七位、南朝十四位、北朝壹位、隋朝壹位、唐朝八位、五代六位、宋代七位、遼代壹位、金代壹位、元朝四位、明朝三位、清朝八位。如果按所占比例來算的話,清朝比例最高:十個皇帝有八個下過“罪己詔”。
參考鏈接:百度百科-罪己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