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初,為了配合政治上維護宗周統治的封建制度,周公旦在思想領域進行了全面革新,對上古至商代的禮樂進行了大規模的整理和改造,創造了壹套具體的、可操作的禮樂制度,包括飲食、起居、祭祀、喪葬等...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都被納入“禮”的範疇,使之成為系統的社會規範體系和行為準則。由此形成了孔子推崇的禮樂文化,即禮樂成為政治、教育、信仰等領域的重要文化結構,在其管轄範圍內全面推行禮樂統治。
《史記·周本紀》載:“我因處境窘迫,攻歸馮,故撰《周官》。興李征樂,制變,民和而唱。”周公廢黜胤祀,攻打懷壹後,回到西周都城楓涇,撰《周官》。《周官》即李周,是西漢景吳時期河間獻王劉德向民間征集的先秦古籍,是記錄周代禮制的集大成者。
《周禮》的目的是按照周人的標準,規範各族各代的禮樂內容。各種儀式所用的音樂主要是“雅樂”——周宗豐浩、京畿之樂,並通過制度的形式推廣到不同等級的統治階級;其意義在於擴大了周文化的影響,加強了周人的血緣關系,維護了宗法等級秩序;其實質是“通國,定國,令民,益子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