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婚與雜交的全盛時期是在母系社會,母系社會正是建立在群婚與雜交、民知
其母而不知其父的基礎上的。但是,隨著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剩余產品的出現,男
子在生產中逐漸居於統治地位,母系社會逐漸轉為父系社會。這時,男子為了把自
己的財產傳給出自自己血統的子女,所以對妻子的貞操開始要求嚴格,這樣,群婚
雜交逐漸歸於消亡,壹夫壹妻制開始建立。但是,這是壹個漫長的發展過程,從群
婚與雜交過渡到壹夫壹妻制,存在著許多矛盾和沖突,妻子與殺首子就是這些矛盾
和沖突的表現之壹。
在這個過渡時期,群婚與雜交仍然存在,但人們已經開始以此為恥或以此為非。
例如前面所述的姜嫄踩了巨人的足跡而生後稷,但是後稷生下來後卻被姜嫄拋棄了。
《史記·周本紀》上記的是:“稷生後,母以為不祥,棄之隘巷,馬牛過者皆辟不
踐;徙置之林中,適會山林多人,遷之;而棄渠中冰上,飛鳥以其翼覆薦之。姜嫄
以為神,遂收養之。初欲棄之,因名曰棄。”在這段記載裏,什麽把稷丟在巷間小
路上,牛馬都不踩他,把他丟在冰上,飛鳥用羽翼護他,這是又塗上了壹層神話色
彩;問題是為什麽要拋其他,很可能是因為孕他娩他都不那麽光彩,因為他不是出
自父親的血統。
與此相類似的還有楚令尹子文出生的事。令尹子文是春秋時的壹個名人,他是
個私生子。《左傳·宣公四年》記載:鬥伯比“從其母畜於,淫於子之女,生
子文焉。夫人使棄諸夢中。虎乳之。子田,見之,懼而歸以告,遂使收。”這
是說,子之女和鬥伯比生了私生子,由於這件事不光彩,就把孩子丟在雲夢之澤,
老虎來了,不但不吃孩子,反而以乳哺之,子見到了這件怪事,認為這孩子神異,
才收養了他。
後稷和子文的誕生,都不是婚姻的產物,他們的母親都感到不光彩,所以才拋
棄了他們。這種不光彩之感,則是壹種文化的發展進步。這兩個傳說,鳥獸救命都
是相似的,只不過姜嫄如何懷上後稷被說得玄而又玄,而子之女如何懷上子文,
則點穿了。
由於男子重視自己子女的血統,而當時群婚雜交之風仍然存在,就出現了“殺
首子”的野蠻風尚。這就是說,男子婚配後,要把妻或妾所生的第壹個孩子殺掉,
因為妻或妾過去已和他人性交過,所懷的孩子很可能不是出自丈夫的血統。這種現
象很殘酷,但是在歷史上確實存在過,古書上有不少記載。例如:“禹曰:予辛壬
娶塗山,癸甲生氣,予不子。”司馬貞《索引》說:“豈有辛壬娶妻,經二日生子?
不經之甚!”這是對子女血統的懷疑與否定。既然懷疑與否定,就要采取措施,例
如:“昔者越之東有輆沐之國者,其長子生則解而食之,謂之宜弟。”“羌胡尚殺
首子,以蕩腸正世。”既然如此,娶妻為什麽不娶處女呢?可能那時對鑒別處女還
沒有有效的方法,而更可能的是那時群婚雜交之風仍然很盛,處女難求。
當然,“殺首子”除了殺男子第壹個妻子的首子外,還要殺其他妻妾的首子,
因為那時壹個男子可以娶多個女子,這不僅十分殘忍,使女子蒙受極大的痛苦,而
且對人口的繁殖有很大損害。但是,從古籍查考,還沒有發現“殺首子”曾成為壹
種戒律,這似乎是某個特定時期的壹種風尚,而且並不像棄子那樣普遍。對私生的
子女媧之於途,這種現象在現代中國社會依然有所存在,它仍舊是性自由與性規範
矛盾沖突的產物。
和棄子、“殺首子”有關的還有古代的“產翁”習俗。所謂“產翁”習俗,就
是母親生孩子,父親坐月子。婦女在分娩以後,自己不坐月子,往往活動如常,而
由丈夫坐床臥褥,好像他剛分娩壹樣,這種民俗,曾在我國古代和世界上不少民族
中流行過。
例如房千裏《異物誌》雲:
獠,婦生子即出,夫憊臥,如乳婦,不謹其妻則病,謹乃無苦。
又如《太平廣記》卷四八三引尉遲樞《南楚新聞》:
南方有獠(獠是舊時統治階級對少數民族的蔑稱,應作僚,據考即今主要分布
在貴州、廣西地區的仡佬族的先人),婦生子便起。其夫臥床褥,飲食皆如乳婦,
稍不衛護,其孕婦疾皆生焉。其妻反無所苦,炊爨樵蘇自若。……越族,其妻或誕
子,經三日便澡身於溪河,返具糜以餉婿。婿擁衾抱雛,坐於寢塌,稱為產翁。
又如李宗昉《黔記》卷四雲:
郎慈苗……其俗更異,產生必夫守房,不逾門戶,彌月乃出;產婦則出入耕作,
措飲食以供夫及乳兒外,日無暇晷。
再如錢古訓的《百夷傳》在記載西雙版納傣族的古代風俗時也談到:
凡生子,貴者浴於家,賤者浴於河,逾數日,授子於夫,仍服勞無倦。
妻子生孩子,丈夫卻裝模作樣地坐月子,為什麽存在這種奇怪的現象呢?歷代
中外學者對此有不同的解釋,但比較合理、被多數人所接受的是認為這是母權制向
父權制過渡時出現的壹種鬥爭手段,即男子要奪女子的權,也要奪取女子生孩子的
功勞和榮譽。法國學者沙爾·費勒克引用了保爾·拉法格的話說:
裝產的習慣,是男子用來奪取女子的財產和她的品級之欺騙手段中之壹種。因
為女人的生小孩子,就是在家庭中享得特權的原因。男子所以要裝產,因為他要使
人相信,他也是生小孩子的人。
沙爾·費勒克還補充說:
這種行動的方法,供給了男子做他承認父權之用,為男子表明出來,他對於小
孩子之權,也同於母親對於小孩子之權壹樣,在家族進化的方向中,做了由母權制
過渡到父權制的階梯。
中國古代有壹些事情可以用“產翁”習俗來說明。例如“伯鯀腹禹”就是如此。
鯀是禹的父親,腹內沒有子宮,怎麽會生出禹來呢?有的學者就據此推測說,鯀是
女性。其實,如果用“產翁”習俗來解釋,鯀是在作“產翁”,問題就自然明白了。
總之,從母權制向父權制過渡,從原始社會向私有制社會過渡,是人類社會的
大變化,也是男人和女人相互關系的大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