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食物
民以食為天,供奉食物是最初祭祀的主要方式。“禮記。李雲說:“在丈夫的儀式開始時,我們開始吃喝。其燒黍吞海豚,飲之汙敬,其拙鼓,尚可使其敬鬼神。”也就是說,該儀式起源於向神靈提供食物。只要把小米燒了,把豬肉拿來給神靈吃,挖洞當水壺用手給神靈送水,敲鼓取樂,就可以把人們的祈禱和敬意傳達給神靈。研究文字的起源還會發現,表示“祭祀”的文字大多與飲食有關。
在許多食物中,肉是最重要的。在原始采集狩獵時代,肉是用人們的生命狩獵的。原始農業和畜牧業發展起來的時候,肉還是極其值錢的。孟子的理想生活是建立在70歲吃肉的基礎上的,弟子送的禮物也不過是兩串肉幹,可見肉之難得。正因為如此,肉成了供奉神靈的主要祭品。
古代用於祭祀的肉食動物稱為“祭”,指馬、牛、羊、雞、狗、貘等牲畜,後稱為“六畜”。六畜中,最常用的是牛、羊、狗。魚兔野味也用於祭祀,但不在“祭祀”之列。祭祀也用人,但人本身不叫“祭祀”。古書只說“用人”,沒說“人祭”。
除了“祭祀”之外,還有五谷雜糧作為祭品,稱之為“盛世”。鮮嫩的瓜果蔬菜也是民間祭祀中常用的祭品,在《詩經》中反復提及。佛教傳入中國後,在“齋戒”中果實更加豐富。此外,酒也是常見的祭神品。
第二,玉器和絲綢
神講究衣飾,祭祀中少不了玉帛。《左傳》載:“祭玉帛,敢加之。”《墨子·尚同》雲:“事鬼神,不可失。”玉帛包括各種玉禮器和皮帛,是除了食物以外最常用的祭品。
原始時代的玉器主要有兩種:壹種是禮器,以圭為代表,是權力的象征;另壹類是飾品,以玉石為代表,是貴族佩戴的寶物。在缺乏金銀飾品的古代,玉石是非常寶貴的。佩戴玉石已經成為貴族的獨特象征;玉對傑夫和海豹來說非常珍貴。人們把玉視為美麗的代名詞,甚至連想象中的眾神居所也叫玉臺。絲綢是絲織品的總稱,是貴族禦寒用的生活資料。在古代,普通人只能用麻衣打扮,而《左傳》中描述的魏文公也只是用絲綢加冕,這在古代是極其珍貴的。正是因為玉帛的稀有珍貴,古人才供奉玉帛。
第三,人
人祭神靈,古書稱之為“用人”,後世稱之為“人祭”。人祭,不僅在原始宗教中,在後來的宗教中,都是宗教史上最黑暗的壹頁。人祭起源於原始社會的部落戰爭。當時生產力水平低下,人的價值無法體現。戰爭中的俘虜,女人可以被玩弄,孩子可能被收養到家庭中,成年男人被殺死,獻祭給神靈。商代人祭之風盛,人數多,手段差,不僅有大量甲骨文記載,也有考古遺存證明。人祭的形式有燒死、淹死、活埋、刺喉放血,甚至把人剁成肉蒸成肉湯。春秋時期的人祭現象雖然沒有商代那麽觸目驚心,但也並不少見。《左傳十年》記載:魯國紀用人於博社,十壹年也記載“臣宋上書公用其子於社”。《史記·秦本紀》說會“與晉帝祀神”,家也說:“盟為壇,祭為將頭”。
人作為祭品的另壹個現象是為男神提供美女。青銅時代戰爭開始時,女性因體力不足而失去了母系氏族的地位,逐漸淪為男性的奴隸,生產和生殖能力被退居次要地位。相反,女性的美麗迎合了男性統治者的需要,容貌姣好的女奴成為情欲的犧牲品。為了滿足想象中的神靈對女性的情欲,就產生了祭祀美女的習俗。無論是被殺、活埋還是淹死,都是以美娛神的表現。名義上是給他們的靈魂做神仙的妻妾,實際上是給神仙玩的。據古籍記載,秦靈公曾經利用公主的妻子河伯,戰國時期魏也弟“河伯婚禮”的鬧劇更是有力的證明。
還有少男少女壹起祭神的現象。以童年的人體為祭品,壹是因為孩子稚嫩,二是因為神靈喜歡孩子,孩子是天真純潔的,這與神仙家庭追求長生不老有關。
第四,血
血是壹種特殊的犧牲。古人認為血是有靈魂的,它可以維持人或動物的生命。壹旦失血,就意味著受傷甚至死亡,仿佛血液有壹種神奇的力量。
祭品的血是人血和動物血。佤族有供奉獵人頭顱作為祭品的習俗,所以獵頭的血有著神秘的意義。獵頭的血混著骨灰和谷物種子撒在地裏,以為這樣可以促進谷物的生長。錫伯族祭祀土地神時,在地裏殺豬後灑豬血。壹些彜族人祭祀土地時,會在象征土地神的樹枝上蘸雞毛和血。祭祀品如此豐富,古人用不同的方式來處理不同的祭祀品。
首先,燃燒
供奉給諸神使用。西周以前,天的概念並不明確,在各種神仙中,最受重視的是太陽神。甲骨文中有“三歲三牛”的記載。可見當時每天都要舉行儀式向太陽神問候和致敬,還有宰殺牛羊作為祭品的事情。周朝以來,對天的崇拜從對自然的崇拜中脫穎而出,不再舉行送太陽神迎夕的儀式。“祭天之禮,也是看日月星辰”,即把太陽神當作天上的神,在祭天的時候都供奉。祭天的方法,按《禮記》是“壇上燒柴”。事實上,除了天帝和太陽神之外,這種方法也用於祭祀天空中的其他神。《李周春節官話》中有這樣壹句話,“日月星辰,晨曦以真柴為祭”。“固柴”是指在柴火中加入祭祀用的玉器等制品。在古人看來,未燒的柴火不足以祭神,燒香時煙升天,容易被神接受。
第二,灌註
供奉給諸神使用。李周大宗伯說:“血祭國家”。血祭的方法,據阿清金鶚在《尋古錄·焚柴》中解釋:“血祭以血覆於地,如灌酒於地。”可見祭祀是把祭祀土地神用的血和酒倒在地下,血和酒很快就會滲入地下。人們認為這可以達到神。
“禮記。《郊特祭》載:“周人尚臭。用來灌溉的時候臭氣熏天,郁悶的時候就到了玉淵泉。用張貴填滿它,用玉氣。它不僅傾註,而且歡迎犧牲,造成陰。”“聞”指的是香氣,這是周人祭祀神靈的主要原因。因此,在供奉神靈之前,他們要灌滿酒,將酒與芳香的洋甘菊混合,讓香氣隨著灌溉到達墳墓。為了充分發揮玉的潤澤和潔凈之氣,灌裝用的勺子由張貴親自操刀。
三。埋
就是挖壹個坑,把祭品埋起來,供山神和土地神使用。《山海經》載有豐富的山神崇拜資料,如《南朝二經》第壹章:“其神皆龍鳥頭,其殿(祭)、發(祭)為壹石,谷(祭)為壹米。《北山經》第壹條:“其神皆蛇面,其廟用壹雞壹雞壹驢壹玉,而不用驢。“在《山海經》所列山神的各種祭祀方式中,土葬占了絕大多數。祭祀土地神時,除了把血和酒倒進土裏,其他祭品都要挖出來埋掉。”禮記。郊特祭》孔英達書:“地示於下,不足以葬。“換句話說,只有把祭品埋在地下,土地神才會知道人們在向他獻祭,才會接受祭品。
四。沈澱物
是水神用的。竹書紀年、帝王世紀等書中有帝堯溺於洛水祭祀洛神的記載,可能是出於傳說。但是甲骨文提供的材料是可靠的。甲骨文中有這樣的記載:“河中求年,勝三獄,沈三牛,勝獄。”“沈”是壹個象形文字,將牛或羊沈入河中。而且甲骨文中也有人類祭祀河神的記錄。比如“丁曾預言他困於河中,囚禁而沈”,“辛醜曾預言他在河中納妾”。顏和虞姬都是被祭祀的女人,淹死在河裏祭祀神靈。這其實就是後人所說的“河伯娶妻”。周朝以後,重祭仍然很盛行。《李周大宗博》說:“以浣熊祭山河於林澤。”鄭玄評價說:“祭山林即葬,川澤即沈。”“伊利。《李晶》也說:“祭川而沈。”水神生活在水下,祭祀淹沒在水中,容易被水神接受。
動詞 (verb的縮寫)懸掛鑄造
祭祀山神。“掛(郡)”又稱“升”,是懸掛東西以供奉神靈。“伊利。《李晶》說:“祭山崗,登高。”《爾雅·石天》也說:“祭山名曰彌縣。”《山海經》。《中山經》記載了“從香棗山到鼓馬鐙山”的祭神儀式。禮為“發太壯,縣以玉福”,即祭品掛玉。“扔”就是把祭品扔在山上的地上。《山海經》。《北次經二》記載了“從管山到山以敦為銜”的山神祭祀儀式。神靈的儀式是“用壹只公雞,遊溺,投壹石壹筏,不投”,即把祭祀用的石頭、玉器投得遠遠的,不陳列祭祀用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