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損毀、丟失屬於國家所有的檔案的。
2、擅自提供、抄錄、公布、銷毀屬於國家所有的檔案的。
3、塗改、偽造檔案的。
4、擅自出賣或者轉讓屬於國家所有的檔案的。
5、將檔案賣給、贈送給外國人或者外國組織的。
6、不按規定歸檔或者不按期移交檔案的。
7、明知所保存的檔案面臨危險而不采取措施,造成檔案損失的。
8、檔案工作人員玩忽職守,造成檔案損失的。
9、攜運禁止出境的檔案或者其復制件出境的。
10、將公務活動中形成的應當歸檔的文件、資料據為己有,拒絕交檔案機構、檔案工作人員歸檔的。
11、拒不按照國家規定向國家檔案館移交檔案的。
12、違反國家規定擅自擴大或者縮小檔案接收範圍的。
13、不按照國家規定開放檔案的。
14、搶奪、竊取國有檔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