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國用法家思想強大起來,及至秦始皇統壹六國,更是以嚴刑峻法治理天下,而輕視儒生。提起秦始皇,便免不了當時的“焚書坑儒”。然而,秦始皇之時的焚書坑儒,卻並非針對的是儒生。
秦始皇重法治天下與“焚書坑儒”
“焚書坑儒”事件,是指秦始皇公元前213年和公元前212年焚毀書籍、坑殺“犯禁者四百六十余人”之事。然而,史書記載中,司馬遷只是表述為“焚詩書、坑術士”,及至西漢,才坐實了坑儒之名。
秦始皇統壹六國之初,扶蘇曾進言:
“天下初定,遠方黔首未集,諸生皆誦法孔子,今上皆重法繩之,臣恐天下不安,唯上察之。”
當時,壹批儒生和遊士引經據典,批評時政,不利於統治的穩定。為維護君權的絕對權威性,李斯向秦始皇提出的焚毀古書的建議:
1、除《秦紀》、醫藥、蔔筮、種樹之書,諸子和其他歷史古籍,壹律限期交官府銷毀。令下三十日後不交的,處以黥刑並罰苦役四年;
2、談論《詩》、《書》者處死,以古非今者滅族,官吏見知不舉者,與同罪;
3、有願習法令者, 以吏為師。
秦始皇采納了李斯的建議,在全國範圍內收繳古書,大量的古籍被焚毀,又頒布了《挾書令》,凡是藏有儒家經典的治罪。需要說明的是,所有的書籍,都有留下壹份,存於官方的圖書館中。
六國新滅,各地思想不統壹,借古諷今,評論朝政,焚書之舉,是出於維護統治穩定的需要,在焚書的次年,又發生了所謂的“坑儒”事件。
然而,所謂坑儒,當時坑殺的,卻並非是儒生,而是方士。
所謂方士,即古代煉丹、求仙的術士。秦始皇想要求長生不老,方士侯生、盧生和壹大批方士迎合秦始皇的想法,為其尋不老藥。
找不到不老藥按律當斬,長生不老藥本就是虛無之物,於是侯生、盧生不僅逃之夭夭,還誹謗秦始皇貪戀權勢,重刑少恩。
得知被騙後的秦始皇大怒之下,以妖言惑眾的罪名追查兩人,並劃定四百六十余人坑殺於鹹陽。
秦朝之時,天下初定,重法以治天下是時代的需要。
漢初黃老之治
嚴刑峻法之下民不聊生,經歷過秦末漢初的戰爭動蕩,社會經濟殘破不堪,百廢待興,此時,法家思想已不適應於當時的社會情況,正如陸賈所言:
“事逾煩,天下逾亂;法逾滋,而奸逾熾。”
針對天下百業待興的局面,漢初的統治者采用了黃老之學,無為而治,給予社會生產充分的恢復時間。
漢高祖劉邦本人,壹向輕視學儒之人,常常拿儒士開玩笑,而重視黃老之學。
為劉邦極度重視、為孝惠帝保住帝位的四皓,即都是黃老之學的博士。
孝惠、呂後亦都延用了無為而治的方式進行統治。
文景之時,黃老之學更加昌盛,竇太後更是命令竇氏族人必須只能讀黃老之言。
黃老之學,適應了漢初社會經濟發展的特點,寬刑減賦之下,人民得到充分的休養生息,至武帝朝,已經積累下大量的財富,國力空前雄厚起來。
漢武帝罷黜百家、獨尊儒術
漢武帝之時,無為而治的黃老思想,已經不能滿足社會的發展要求,亦或可以說是不能滿足漢武帝的要求。
而儒家的春秋大壹統思想、仁義思想和君臣倫理觀念更加適應漢武帝建立中央集權的大壹統帝國的需求。
先是,有丞相衛綰進言,當下朝廷所選官員學說雜亂,幹擾國政,想要對官員進行思想的統壹。
此後,壹批儒生被舉薦為官,禦史大夫趙綰褒揚儒學,貶斥道家,勸漢武帝改革,然而招致當時崇尚黃老之言的竇太後不滿,被全部罷免。
竇太後死後,儒家勢力取得了崛起的機會。
元光元年,武帝召集各地賢良方正文學之士到長安,親自策問,董仲舒通過三條對策,向漢武帝表述了大壹統的儒家思想統治之道,暗合了漢武帝的需求,被漢武帝高度重視。
董仲舒在對策中指出,師異道,人異論,百家之言宗旨各不相同,導致了統治思想的不壹致,而儒學的春秋大壹統思想,是“天地之常經,古今之通誼”。建議:
“諸不在六藝之科孔子之術者,皆絕其道,勿使並進。”
罷黜百家、獨尊儒術,適應著國力強大的武帝朝當時的實際情況,是西漢武帝所看好的封建思想統治政策,儒術確立了自己為封建王朝的統治思想和在此後的文化中的統治地位。
統治思想的轉變,需要按照具體的社會現狀而改變,西漢統治者認同了秦朝打天下之時所用的法家思想,而否認其治天下之時的做法,改良黃老之學用於治理天下,而武帝之時的儒學,亦早非戰國之時的儒學,而是經過後人的不斷改良、不斷完善、不斷適應時代變化的儒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