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負責擬訂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宣傳的方針政策,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和創作導向。
(二)負責起草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和著作權管理的法律法規草案,制定部門規章、政策、行業標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三)負責制定新聞出版廣播影視領域事業發展政策和規劃,組織實施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動,扶助老少邊窮地區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建設和發展。負責制定國家古籍整理出版規劃並組織實施。
(四)負責統籌規劃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產業發展,制定發展規劃、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新聞出版廣播影視領域的體制機制改革。依法負責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統計工作。
(五)負責監督管理新聞出版廣播影視機構和業務以及出版物、廣播影視節目的內容和質量,實施依法設定的行政許可並承擔相應責任,指導對市場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查處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指導監管廣播電視廣告播放。負責全國新聞記者證的監制管理。
(六)負責對互聯網出版和開辦手機書刊、手機文學業務等數字出版內容和活動進行監管。負責對網絡視聽節目、公***視聽載體播放的廣播影視節目進行監管,審查其內容和質量。
(七)負責推進新聞出版廣播影視與科技融合,依法擬訂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科技發展規劃、政策和行業技術標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對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監測和安全播出進行監管,推進廣電網與電信網、互聯網三網融合,推進應急廣播建設。負責指導、協調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系統安全保衛工作。
(八)負責印刷業的監督管理。
(九)負責出版物的進口管理和廣播影視節目的進口、收錄管理,協調推動新聞出版廣播影視領域“走出去”工作。負責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和著作權管理領域對外及對港澳臺的交流與合作。
(十)負責著作權管理和公***服務,組織查處有重大影響和涉外的著作權侵權盜版案件,負責處理涉外著作權關系和有關著作權國際條約應對事務。
(十壹)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全國“掃黃打非”工作,組織查處大案要案,承擔全國“掃黃打非”工作小組日常工作。
(十二)領導中央人民廣播電臺、中國國際廣播電臺和中央電視臺,對其宣傳、發展、傳輸覆蓋等重大事項進行指導、協調和管理。
(十三)承辦黨中央、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擴展資料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是根據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壹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和《國務院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國發〔2013〕14號),設立的新聞、出版、廣播、電影和電視領域的國家管理部門。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為正部級單位,是國務院直屬機構。
北京9月23日自中宣部、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等9部門部署開展打擊新聞敲詐和假新聞專項行動以來,各地各部門查辦了壹批違法違規案件,新聞敲詐勢頭得到有效遏制。23日,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向社會通報了《中國貿易報》等7起典型案件。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