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同等學力,並符合有關要求的人員,均可報名。(壹)符合《自治區教育廳關於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在我區參加中考、高考的意見》(內教辦[2065 438+03]25號,以下簡稱25號文件)有關規定,外來務工人員(含我區其他非戶籍職工,下同)和戶籍由外遷入我區的考生,參加我區高中學業水平考試開考所有科目。1.區外務工人員隨遷子女考生須符合以下三個條件:壹是截至2021年9月,須在2018年在區內高中就讀,除25號文件規定的條件外;二、本人在我區有高中(含中等職業學校)且連續就讀滿3年;三、父母在我區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並連續居住、有合法職業並納稅(或按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滿三年。2.戶籍由區外遷入我區的考生,截至2021必須符合以下三個條件:壹是在我區擁有壹所高中(含中等職業學校),連續就讀滿三年;二、本人取得我區戶籍滿3年;三、父母在我區有合法穩定住所且連續居住、有合法職業並納稅(或按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滿三年。不符合本科錄取條件的考生可以報考專科。網上預測姓名時,須對“承諾只報考高考”項選擇“是”,現場確認時簽署《內蒙古自治區高等職業院校(學院)高考承諾書》。(2)報考高職院校招收中等職業學校(含職業高中、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下同)畢業生(以下簡稱高職對口招生)的考生,必須通過技能考試。區內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具有我區學籍並實際學習滿3年的,可在畢業當年報考高職對口招生各科;這類往屆學生必須符合相應的報考條件才能參加高考。技能考試不合格的普通高中學生和中等職業學校學生不具備高職對口招生資格。(三)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人員不得報名:1。具有高等教育學歷的在校大學生,或已被高等學校錄取並保留錄取資格的學生;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本年度未畢業的學生(報考少年班、數學精英班的除外);3.高級中等教育非畢業年度以欺騙手段報名,非法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包括全國統考、省統考和高校單獨組織的招生考試)的應屆畢業生;4.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被暫停參加高考,處於暫停期的人員;5.因觸犯刑律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者正在服刑的;6.在我區外其他省(區、市)完成2021高考的考生;7.教育部年度招生章程規定的其他不具備報名資格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