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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時代的起源

眾所周知,從唐太宗到唐高宗末年,唐朝邊境地區的軍事形勢發生了戰略性的變化。唐太宗在位時,采取主動出擊、外線作戰的戰略方針,戰術原則是帶騎兵長途奔襲,打其不備。唐太宗之所以采取這樣的戰略戰術原則,是因為他擁有壹支比遊牧民族更精銳的騎兵部隊。《新唐書》明確指出:“秦漢以來,唐馬最盛,天子熱衷軍務,故弱西北範。”唐太宗死後,唐朝周邊的軍事形勢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吐蕃、突厥、Xi、契丹等少數民族的騎兵開始騷擾唐朝邊境地區。據《資鑒》統計,自林德二年(665年)至開元六年(718年),吐蕃騷擾唐邊境20余次。從條祿元年(679年)到景隆二年(708年),土耳其越境近30次。從吊爐元年(679)到沈工元年(697),Xi和契丹侵犯邊境近10次。唐軍在韓國被大戎擊敗後,在牟山建城,兵敗數十萬,對唐也構成了嚴重威脅。面對周邊軍事形勢的這壹新特點,唐太宗時期變軍事進攻戰略為軍事防禦戰略已逐漸成為唐統治集團的認識。

在唐太宗變軍事進攻戰略為軍事防禦戰略的指導下,唐政府作出了如下軍事防禦戰略部署:在西部,長壽元年(692年),唐政府在安西四鎮部署軍隊,控制經塔裏木通往中亞的商路,以抵禦吐蕃、突厥的突襲和阿拉伯人的入侵。在北方,唐政府在從天山北側經伊犁河谷到中亞的路線上駐軍,以防禦突厥、拓跋扈和東北突厥的入侵。在關中、河東北部邊境,唐政府沿黃河北路建立了由常備軍和永久要塞組成的防禦體系,以應對東突的掠奪。唐玄宗即位後,繼續在易受攻擊的北方和西北邊境修築工事,特別是隴右、河東和東北地區。開元五年(717),在遼東潁州恢復大都督,部署了強大的軍事力量。到開元十年,已有60多萬大軍駐守邊疆。

唐防守的對手是遊牧或半遊牧民族的強大騎兵部隊。在戰爭中,他們經常投入數萬名擅長騎射的騎兵。暴風雨來臨時,他們來去如閃電,時而搶這個,時而搶那個,讓唐駿猝不及防。如果我們想在這種短暫的戰爭中取得主動,我們需要壹支指揮靈活、反應迅速的大型前沿軍隊。於是,唐政府開始對地方政府控制的無數城鎮(或駐防地)的軍事部署進行改革,集中指揮下的大集團軍邊防城鎮應運而生。這種集團軍起初是由原來隸屬於各種衛隊的政府軍士兵和臨時招募的新兵組成,而總司令則是在出征時從官方官員或帝國將領及其下屬中臨時任命的。短期內很難形成如此大規模的軍隊。因為動員、訓練、出兵前線等工作很多,軍隊的補給和裝備都需要時間。當這些工作安排準備就緒時,敵人早已搶劫壹空,逃得無影無蹤。因此,只有指揮靈活、反應迅速、規模龐大的集團軍,並不能完全滿足戰爭的需要。還需要在邊境軍事城鎮駐紮常備軍,隨時防備來犯之敵。義豐二年(677年),唐政府招募長期服役的運動員駐紮在唐蕃邊境西北的中亞地區,以時刻防備吐蕃騎兵的突然襲擊,長期服役的運動員開始代替定期輪番戍邊的政府軍士兵。唐玄宗十壹年(723年),輪流鎮守京城的府兵換成了征召的“長征護衛隊”。開元二十五年(737年),征戍邊防之兵改為“長征健將”。然而,中央政府往往並不十分清楚每個邊境城鎮需要多少軍隊。當政府分配的兵力不足時,每次都不可避免地要自行招兵。開元二十五年後,各鎮節度使以下部隊陸續成為新兵。征兵來源相當復雜,主要是失去土地的農民,失業的遊民,絕望的無賴,絕望或無助的人。這些軍人壹般都是終身從軍,兄弟壹個接壹個,父子相傳,讓軍隊成為他們世世代代的家。因為我們的藩鎮部隊掌控著他們的生死、賞罰、升降等權利,士兵對我們藩鎮部隊也是極度依賴的。他們“只知道自己會有恩典,有能力,卻不知道有天子。”於是,我們在緩沖區的士兵逐漸培養出了只忠於自己、擁有軍事力量的秦冰軍隊。

唐代邊防軍的後勤供應主要依靠政府,但這麽多邊防軍僅靠政府是遠遠不夠的。要保證物流供應,就必須改革物流供應體系。具體做法是用開荒收入解決壹部分部隊供應,以緩解中央財政壓力。宜豐二年(677年),唐政府在甘肅與川西北的唐蕃邊境建立了墾荒機構。隨著常備軍數量的不斷增加,屯田制度在軍事駐地全面展開。據《通典》記載,世界各國軍隊共有992個營地。以“每50公頃為壹屯”為當量田為4.96萬公頃。天寶八年,天下在山谷中開墾了1913960石,“關隘563810石”居諸路之首。以朔方10萬大軍計算,每人平均花費5.6石,朔方我軍的口糧供應通過大部分開荒解決。起初,開墾農田生產的糧食由中央政府的支出占主導地位,如“農事”,在中央戶部之下。這種制度使得常備軍將領無法及時解決自己防區內部隊的後勤補給,影響了他們調動和指揮部隊的權威,削弱了唐軍的戰鬥力。比如“副使安西大多照顧神醫的四鎮使”,郭謙“邀壹萬關中兵赴安西攻,皆賜公騎,熟食”。魏厝當時就指出:“妳在丁莊的地方,如果做了壹點,就應該更勇敢,更遠資。另有萬人行六千裏,鹹食交各郡。將如何提供?秦隴西,戶口數量在減少。以前涼州是在沙堆裏躺著的,怎麽去幫助別人?結果,真誠沒有任何優點。在這種情況下,唐政府不得不將防區的財權下放到各防區的常備軍將領手中。後來唐政府把鹽資源的管理權交給了我們這個時代。開元十五年,朔方出任燕池駐山海關公使。據《新唐書》和《五四食糧誌》記載,兗州、靈州、惠州、安北共十三池。這些鹽池生產的鹽,除了壹部分進貢朝廷,還有壹部分用於滿足當地駐軍的需要。比如葫蘆池除了“為真武、天德、應天漕運官提供保健”之外,其余都賣給本地人和外地人。開元之初,政府開征鹽稅,鹽稅成為我省重要的財政收入。天寶元年,裴寬為使節度使,駐河北從事農耕,又為河北使海運。這樣,省長就有了更多的財權。

戰爭形勢要求必須改革原來由各級地方政府控制的政府兵管理體制,重新組建幾個人數多、防禦範圍廣、統壹動員、靈活性更大的集團軍。集團軍的臨時指揮是總經理和總督等。,而且他們可以“以軍事手段殺人”,這樣事情就有救了。所以邊城將軍們的防區進壹步擴大了。

景雲統治時期,為了抵禦來自吐蕃、突厥、契丹、Xi等遊牧民族的潛在軍事威脅,唐政府再次對西北、東北邊境的軍事行政制度進行改革,將節度使的任命長期化,節度使的管轄範圍固定化,官銜形式化,即將那裏的幾個州合並為軍事戰略防禦區,形成重要的邊防重鎮,任命總經理或巡撫長期鎮守。在開元和天寶年間,我們的使節人數進壹步增加。唐朝時,安西、北庭、河西沿邊駐守,保衛西部邊境。設朔方、河東、範陽守北疆;集結軍隊保衛東部邊境;設立隴右、建南,鎮守西部邊陲。

1425——1432各省督撫的軍權、財權雖在其管轄範圍內,但沒有行政權,對其完成軍事任務也會有壹定影響。事實上,唐朝政府經常臨時派出觀世音使臣、朝臣、巡行使、新聞使、新聞使、存款使、接見使等巡察地方州縣官員,然後向中央政府報告情況。其職能和權力僅限於“監督”。開元二十壹年(733年)記者分家,使之成為常設機構,負責巡視自己的監獄,監督當地州縣官員,經手的人則有權力從事廉價工作。這種我們管理軍隊,采訪政府的現象,也會約束我們的軍事行動。比如開元二年,並州總督都督薛訥和各軍州使佐為、榮大武將軍,左劍門將軍杜賓,定州刺史崔玄道,率領兩萬人馬出潭州路,討伐突厥,大敗而歸。薛訥把失敗歸咎於定州刺史崔玄道和範將軍李思敬。雖然無法得知崔玄道是如何阻礙薛訥的軍事行動,但至少他們之間是有矛盾的。這種矛盾必然會對薛訥的軍事行動產生影響。

為避免地方官員對我軍事行動的影響,從天寶開始,唐政府將“壹人為節度使、訪使”制度改為“壹人為節度使”、“壹人為節度使”制度,“國刺”使節度使“臣服”。這是唐玄宗根據北方邊防的軍事需要,向我們這個時代的又壹次權力擴張。在天寶時期,安祿山不僅擔任了楊帆的時代大使,還擔任了河北省的采訪者和河北省的采訪者。這樣,省長在其管轄範圍內擁有幾個州的行政權力。不僅如此,有的還多次服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