識字偏旁部首:訁(言字旁)。
識:shíㄕˊ,zhìㄓˋ。偏旁“言”簡化為“訁”。偏旁“戠”簡化為“只”。依據古人書法省筆簡化。從訁、從只。只言便知是識之範式。本義:知道,認得,能辨別。
繁體字“識”:《說文解字》:“常也。壹曰知也。從言、戠聲。”。具有象征標誌的戈是戠之範式。言、戠兩範式疊加。知象征標誌而能分辨說出是“識”之範式。識:shíㄕˊ。
本義:知道,認得,能辨別。如:《詩·大雅·瞻卬》:“君子是識。”。又如:識辨、識破、識相(xiàng)、識途老馬。
字形源流:
識的小篆字形由右面的“戈”、中間的“音”和左邊(言)的螺旋體雙螺旋結構***同組成。右邊的戈早期並不是兵器,而是指探路用的工具,是了解萬物的媒介,如同現在電視天線與雷達武器的應用。這個“戈”,既具有質象性的向外延伸。
也具有借助物相工具的向外延伸;中間的的“音”,具有震動性,象征著物質、事物能量的流動以及對物體移動本質性的辨識,並在此基礎上進行語言性的交流和傳遞;左邊結構,是壹個雙螺旋結構,它包含了對玄波韻律的雙重把握和表達。
說明“識”所講的是無為而治的內容,因為雙螺旋結構是有質無形(質象性)的物元結構,而不是有形有質的物相結構。這就是篆體“識”字象形表意的全景觀。
古籍解釋:
又《廣韻》《集韻》《韻會》?職吏切,音誌。與誌同。記也。《易·大畜》君子以多識前言往行,以畜其德。《書·益稷》書用識哉。《論語》女以予為多學而識之者與。
又《韻會》器之款鏤為識。《史記·孝武紀》鼎文鏤無款識。《註》韋昭曰:款,刻也。師古曰:識,記也。楊愼曰:三代鐘鼎文,隱起而凸曰款,以象陽,中陷而凹曰識,以象陰。
又《韻會》通作誌。《周禮·春官》保章氏掌天星,以誌星辰日月之變動。《鄭註》誌,古文識字,記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