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悅《漢前文帝二年》載有晁錯的言論:“今壹個五口之家,只有兩個文學家,其莊稼人不過百畝。100畝收成才300石。”壹百畝產三百石粟,每畝三石粟。漢代的小畝略小於戰國時期的周目,即今天的0.228畝,相當於每畝281斤,高於戰國末期的247斤和戰國初期的205.8斤。壹個五口之家,有兩個男勞力,犁100畝地可以得到300石,在300多年後的東漢末年可能更多。在人口和土地充足的情況下,1000戶(5000人→2000勞動力/戶)╳ 100畝= 10萬畝(1000公頃土地)。
十萬畝╳三百石/畝/年=三千萬石。
地租:三十稅壹(1/3) =壹百萬石。
畝稅(衡陵年間):10萬畝╳ 10元= 100萬元。
算稅(成人人頭稅):112╳3╳1000 = 336000元。
口頭稅(未成年人人頭稅):23 ╳ 2 ╳ 1000 = 46000元。
壹月和駐軍第三天:(2000+300)錢╳ 2 ╳ 1000 = 4600000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