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的古籍中,人們壹般指的是生命,如《管子·七律》:“人之生物鳥獸草”;也指庶人,庶人,如《李周關紀大司徒》:“取建邦發源地地圖,數其人數”。古希臘、羅馬、柏拉圖、亞裏士多德、M.T .西塞羅等人也使用了人的概念,但指的是奴隸主和自由民,不包括占人口大多數的奴隸。
近代以後,“人民”這壹概念被廣泛使用,但往往夾雜著公民、國民的字眼來指代所有的社會成員。當然,更像是“人”,他們的含義已經變得非常模糊,從什麽意義上來說,這取決於當時有權使用它的人的需要。
人民是壹個不同於敵人的政治概念。在人民主權概念中,人民是社會主義國家的主人。人是集合名詞,由選舉人和被選舉人組成。人們來自公民團體,參與政治活動。這些人分為統治階級和非統治階級。
民與君相對,三民的統治地位是在君主化和社會民主化之初確立的。人民是獨立經濟中參與政治活動的主體。人民內部有統治階級和非統治階級。統治階級的憲法權利源於人民主權。政黨是統治階級組織的,政黨有權提名民主候選人。非統治階級的選舉權源於人民主權。民主選舉後,民主官員和審議權力是分開的。人的上述內涵和外延構成了人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