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雖然沒有寫作的“語法”,但寫作對語法的要求甚至比現代文學還要嚴格。隨意翻開壹本流傳至今的古書,就能看出作者在選詞造句上的過人之處,力求簡潔。為了追求最佳的表達效果,作者在句子成分的位置上別出心裁,比如謂語介詞、介詞賓語、定語後置的例子。古書中常出現帶“於”字的介詞結構,表示表示處所、體、起源、對象或比較時,放在動詞後面作補語,今文作狀語。帶“壹”的介詞結構在古代漢語中比較靈活,有時作狀語,有時作補語。現代漢語的量詞用在名詞前,古代漢語的量詞用在名詞後,表示動作數量的量詞也是如此。還有就是句子成分的省略,這種情況在古代漢語中比現代漢語中更常見,省略的情況也更復雜。試著列舉幾個例子。1,對話省略主語。2、省略主語時。3、略後省題材(又稱探省),如《七月》:七月於野,八月於,九月於家,十月蟋蟀入我床。前三個分句省略了主語“板球”,如省謂語、省賓語、省介詞。
總之,我個人認為文言文寫作對語法要求非常嚴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