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國人民的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有誌於教學,遵守教師職業道德,品行良好,具備基本的教育教學能力;
3.應是往屆高校畢業生,具有符合擬招聘崗位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詳見招聘崗位表;
4.年齡18以上35以下。
5.申請人應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申請人必須在上崗後壹年內取得教師資格證);
6.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7.具備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備擬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9.考生誌願必須與所學專業壹致,不允許跨專業報考。專業具體要求以招聘崗位表為準。
2017高校畢業生取得學歷的截止時間為2017 12 31。